法官先问嫌疑人姓名,阿幽声音低落,如同蚊子叫唤,她说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只知道名叫阿幽。
“哪个幽?”
“幽灵的幽。”
听着这样的回答,秦北洋心头一热,这个“幽”字还是他取的呢。
法官再询问阿幽,在瓜尔佳府上待了多久?平常干什么活计?
这女孩怯生生地说,六年前,自己被送到府邸之中。名义上是小婢女,其实被囚禁在地下密室之中,暗无天日地长大。密室中还有其他女孩,多是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凡是年满十二岁的,来了月事之后,便被送到主人的卧室,从此再不相见。
混在旁听席里的秦北洋,不禁眼眶都快红了。想起当年陵墓监督的承诺,自己竟然完全被他欺骗,真想掘出瓜尔佳的棺材鞭尸!
法官也是可怜阿幽,没有继续问下去,回头问书记官:“被害人家属怎么还没到?”
被害人没有子女,兄弟姊妹也都死绝,妻子早亡,几个侍妾都是八大胡同出来的。她们各自回去重操旧业,甚至参加了主张袁世凯称帝的“妓女请愿团”。
不过,历来满蒙通婚,被害人有个表亲,竟是蒙古鄂尔多斯多罗郡王。郡王爷从口外派了一名王子到京,一是接管遗产,二是到法庭旁听审判。
法庭外一片骆驼声,众人齐齐侧目。年方十六岁的小郡王,从正门踏入法庭。他穿着蒙古长袍,外罩黑熊皮袄,水貂帽子,胸前挂着前清皇室御赐的珠串。
京西骆驼村,常有来自察哈尔、热河的骆驼队,秦北洋也清楚蒙古人的特征。这小郡王是标准的北人南相,唇红肤白,面目清秀,生着一双杏仁眼,竟如汉人的标致小生。
人虽年少,走路姿态却颇英武,仿佛还在马上弯弓射箭,法庭被他带出一团尘土,夹杂着北地寒风。他面朝法官鞠躬行礼,坐在被害人家属位子上,自带王者风范。
法官传唤证人到场,便是办理此案的探长——北京警察厅的叶克难。
听到这名字,秦北洋立时打起精神。时隔六年,探长已满三十岁,还是日本警视厅范儿的打扮,只是留起了一抹小胡子。
叶克难摘下警官制帽,在证人席上叙述案情的详细经过——被害人意图强暴阿幽,没晓得这姑娘生性刚烈,拿起剪子自卫,戳中被害人颈动脉,致其死亡。
没有唇枪舌剑,叶克难出示警方调查的证据,说明被害人一贯形迹恶劣。换成下世纪的话来说,就是囚禁幼女性奴,残害死了许多孩子,只因官官相护,不了了之。旁听席下又是一片哗然。
法官询问被害人家属意见,小郡王摆摆手,北京话说得字正腔圆:“法官大人,您别问我啊!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第20章 中华民国(二)
惊堂木拍下,法官当庭宣判——阿幽为保贞操杀主,念其年幼节烈,被害人又劣迹斑斑,故不予刑罚,立即释放。
秦北洋刚要鼓掌呼喊阿幽,小郡王却向法官提出申请:“法官大人,阿幽纵然弑主,但毕竟跟主人立有契约,也属于我要接管的遗产范围,请允许我把她带走。”
“殿下可能保证她的安全?”
小郡王当即拿纸笔画押:“我保证。”
民国时代,已废除人身依附制度,仆役不可当作遗产继承。但鄂尔多斯郡王有权有势,因为反对外蒙古独立,是当今大总统眼中的红人。何况刚才法官的判决,已让被害人身败名裂,也就做个顺水人情,准予请求。
地方法院门口,停着一支庞大的骆驼队。小郡王扶着阿幽骑上骆驼同时,秦北洋冲上来说:“阿幽!我是哥哥啊!”
女孩猛回头,第一下没认出秦北洋,毕竟他已长成相貌堂堂的少年郎,不再是那个九岁男孩。
“你还记得地宫的晚上?我从老太监手里救了你。”
“哥!”
阿幽这才认出他,眼眶一红,泪水扑簌而下。
两个蒙古武士拦住秦北洋,不让他冲到阿幽的面前。
“你是他哥哥?可有证据、户籍为凭?”
小郡王屏退带刀侍从,独自面对秦北洋。数百市民围观好戏,怕是要有人血溅五步了。
两人年纪与个头差不多,秦北洋破破烂烂,一身土布棉袄,裤子上打着补丁。再看小郡王,貂裘加身,鲜衣怒马,珠光宝气,仿佛‘一日看尽长安花’。
秦北洋却不怯场,不卑不亢,双手抱拳:“小郡王殿下,我是阿幽的义兄,当年是我从西陵救了她的性命,她才被送去瓜尔佳府邸的。”
“原来你也认识我表舅?”
“那是个贪赃枉法的王八蛋,死有余辜!”
“哈哈哈!骂得好!我这表舅,丢人丢大发了!不过嘛,按照我们祖上规矩,这姑娘是我家的人,你若带走,便等于扇了我耳光,也扇了我父亲鄂尔多斯多罗郡王的耳光。”
“那就请从我的尸体上走过吧。”
秦北洋拉开拳脚架势。在陵墓地宫中的四年里,父亲教过他几招防身功夫。为了制造与操控镇墓兽,他又学会了如何练气。小小年纪,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胸脯与胳膊上全是腱子肉,这些年打架从未输过。
“好!按照我们蒙古的规矩,谁先倒地算谁输!我若是输了,就让你把这丫头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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