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村野尸_不如跳舞【完结】(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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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人将我围成一圈,眼神中满是窥探欲。平淡的生活麻木人心,所以人才想要趁着空闲去看些日常没有的东西,以达到名为“找乐子”的目的。

  水族馆中看海豚表演的人,和现在将我聚拢成一圈的人,都是一个性质。而我目前遭遇的惨状,似乎比海豚表演更有意思。

  见人群渐而聚拢,壮汉咧嘴一笑,金牙上的唾沫星子闪着光。

  “大家过来瞧,十几岁的孩子就知道偷钱包,长大了还了得!快把你家长给叫来,否则老子拧断你的脖子!”

  围观者窃窃私语,有对我表示同情者,我并不回之感谢。懦弱之人的怜悯之心,就像水月镜花,看似美好,实则伪善。

  等了好久,终没人出头帮我。我叹了一口气,从地上爬起身,对柜台小妹说,“麻烦帮我报警。”

  “丫的偷东西你还有理了!”听到报警,秃头壮汉心怯,恼怒的拎起我的脖子,啪的又是一巴掌,“谁敢报警,老子今儿弄死他!”

  柜台小妹吓得俏脸苍白,刚拿起的手机又放下了。我叹了口气,这个世界上愚蠢的人还真多。

  秃头壮汉明显是碰瓷的,一报警这家伙就怂了,却没人愿意淌这趟浑水。

  索性的我站起来,目光平静盯着秃头壮汉,“我没有钱,是个孤儿,刚从孤儿院出来,而且肩胛骨已经断裂,如果你想要敲诈,恐怕找错人了。”

  “孤儿?”秃头壮汉瞪了我良久,悻悻的唾了口唾沫,将钱包揣回兜里,“今儿算老子倒霉,操你*的野杂种,下次遇见非得弄死你!”

  呼,这条小命总算保住了。我的鼻孔和嘴角渗出点滴血迹,耳朵眼已经开始轻微耳鸣。

  若是不给这货摊牌,恐怕还得多挨几巴掌。

  没想到,就在秃头壮汉准备离开时,戴天晴走进店门,在看到我满脸血污的躺在墙角,顿时焦急的冲上前,却并没有搀扶我。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八章 被鬼附身后会傻笑

  第三百八十八章被鬼附身后会傻笑

  以警察的警员,她应该能看出我的肩胛骨已经断了。“小白,是谁干的!?”

  我看了一眼秃头壮汉,没有吭声。

  不说话并非是我害怕这个人,只是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去消磨。当下之计,是如何查清周俊豪的案情,让他的冤魂脱离戴天晴。

  如果秃头壮汉识趣离开也就算了,但这家伙见戴天晴姑娘家势单力薄认为好欺负,顿时推搡开人群走上前来,脸上肥肉抖动,恶狠狠盯着戴天晴。

  “这孩子是你弟弟!?”

  “是又怎么样!”

  戴天晴俏脸铁青的与秃头壮汉对峙,“是你把他打伤的?”

  “这小子偷我钱包,一共花了五千块钱,活该挨揍!今儿要不你掏这个钱,要不然送这小子去少管所蹲号子,你自己选!”

  秃头壮汉扯高气扬,戴天晴本攥紧了拳头,在听到偷钱包之后,俏脸呈现出一抹复杂,旋即悄然松开拳头。

  戴天晴阴霾眼神看着我,“你就这么想要手机?”

  没办法,现在已经糊弄不过去,只能想办法把这个碰瓷的解决掉。虽然我现在受伤了,不过对付人不一定非要用拳头的。

  我将钱包从地上捡起,平静的看着秃头壮汉问,“你说这钱包里有五千块钱?”

  “整整五千,我今儿早上刚取的!今儿你们俩如果拿不出钱来,一个都别想跑!”

  看秃头壮汉面目狰狞模样,我并不害怕,反而觉得可笑。在这个年代,诈骗都是不需要用脑子的么。我从包里取出身份证,递给戴天晴。

  “这个人是碰瓷的惯犯,专门在角落扔下钱包在附近徘徊,一旦有人捡到钱马上敲诈勒索,五千块以上已经能构成诈骗罪,而且我身上的伤也足以构成刑事伤人,至少要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秃头壮汉听得我说话,心虚的涨红了脸,过来要扯我的脖子,却被戴天晴死死扣住了手腕。

  “臭娘们,你给我撒手!”

  被骂之后,戴天晴一瞬间额头青筋暴起,攥起拳头似乎想揍人,可是看了身旁的我一眼,又把拳头放下。

  戴天晴平静了心绪,从口袋里掏出警员证递给秃头壮汉,“我是市立警局的103号警员戴天晴,现在你涉嫌殴打儿童,欺诈,希望你能配合调查。”

  看着警官证的瞬间,秃头壮汉失了底气,却仍故作强硬的梗着脖子,“警察又怎么样,警察的家人偷钱就不犯法么!”

  一语激起众怒,群众似乎忘了谁才是弱势群体。

  “啧啧,警察就喜欢滥用职权。”

  “小孩子偷东西大人不管,反倒是护着!”

  “从小偷针吗,长大偷金,这孩子算是废了。”

  可怜世人愚昧,却只会凭空臆想的决断事情。我并不理会这些人,而是将钱包递给柜台收银小妹,“你尝试一下,能不能将五千块钱塞入这个钱包。”

  此时,戴天晴恍然大悟,顿时神色沉静对收银员说,“麻烦配合警察工作,塞五千块在这个钱包里。”

  毕竟有警察证件在,收银小妹乖乖的拿出钱来往钱包里头装。果然,只装了两千块钱包就已经撑得鼓起,像是要裂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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