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村野尸_不如跳舞【完结】(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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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那件案子啊……”李翔皱眉思忖一会儿,旋即从南边墙上书架翻找了一会儿,拿出一摞泛黄的纸张递给小翠。

  “这上头记载了案件的整个经过,你们可以观看,但不能拍照,毕竟涉及到警局的机密。”

  资料的第一页,赫然与当初在戴天晴家看到的那卷资料一模一样。只不过戴天晴家的资料是用打印体封在纸袋中,而这些泛黄的纸张完全是李翔手写成的。

  戴天晴手里的档案,应该是从李翔的手稿整理出的。而李翔的手稿中,更掺杂了许多细节的叙述,以及个人见解的东西。

  除第一页王富贵的资料外,剩下的都是陈翔作为老警员的锋锐见解与分析,却因为是个人主观思考的产物,这些珍贵的东西并没有被纳入警方档案之中。

  从第二页开始——

  死者小樱,年仅十二岁,处女膜陈旧性破裂,尸体于凌晨七点半,被保洁人员在厕所里找出,有被侵犯的痕迹,无残留体液,死因为窒息。

  全校搜查的第二日,我发现一个叫王林的孩子举止可疑,且与小樱比较比较亲近。经医院检查,王林**器官初步发育,尚未有*精能力,此人有很大嫌疑,但没有确凿证据。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三章 红色的医院黑色的房子

  第三百九十三章红色的医院黑色的房子

  第三日搜查,警员意外在职员王富贵锁着的抽屉里找到小樱的*衣*裤,当事人保持沉默并不辩驳罪行,被警察带走。

  王富贵有“顶包”的嫌疑,但因为法律程序的缘故,王富贵判决七日后处死刑,没有上头的搜查令,我无法调查叫王林的孩子。

  作为证物的*衣被丢弃,案件即将宣布结束。即使我再怎么怀疑,事情也将告一段落了。

  第七日早晨,接到王富贵的养子王林认罪,其承认因为好奇而偷窃低年级同学小樱的*裤,藏在养父的抽屉里,请警察另外判决。

  为此,事件不得不重新审理。小樱的尸体上没有任何王富贵的指纹,且除了抽屉里的*裤之外,再没有任何证据宣判王富贵的罪证,且王富贵本人从未认罪。

  王富贵无罪释放,因耽搁时间过久无法采集罪证,此案就此不了了之。

  时隔半月,王富贵报警称福利院附近有可疑人物徘徊,警方出击抓捕,发现此人是五十几岁的流浪精神病患者,在其居住点中寻找到大量女性贴身物品,其中有死者小樱的衣物。

  此人被带入精神病院隔离,此案就此宣判结束。

  ——

  结尾最后的一张纸,是当初被抓捕的精神病人照片,模样的确有些恶心。蓬头垢面,身上穿着女人的蕾丝裙,还有一件大花棉袄。

  我盯着照片仔细看了良久,脸色突然大变,不对劲!这个流浪汉不是凶手!

  坐在一旁沉默良久的李翔低声问,“你看出来了?”

  我穆然点头说,“我怀疑,这些衣服是有人故意给流浪汉的。如果仔细看的话,能发现上衣领口和裤袋位置有未摘取的商标牌。

  如果说流浪汉是侵犯女性后,偷盗来的衣服,应该是穿过的才是。可这些衣服虽然有污渍破损,但全部都有未拆开的商标牌。

  不出我所料的话,流浪汉居住点的女性衣物中,除了属于小樱的衣物之外。剩下的大部分都有商标牌才是。”

  李翔良久不语,旋即用警惕的眼神盯着我,“你这孩子到底是什么人!?”

  通过案件的敏锐分析可以看出,李翔是一个及其聪明的人,恐怕小翠这个假记者也很快被识破了。与其继续周旋,倒不如实话实说。

  我相信,李翔对这个案子的判决肯定并不甘心。如果我们愿意将这些陈年旧事翻出来,他说不定会助我们一臂之力。

  我回答说,“我是谁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十三年前的案子。恐怕您也不希望这件费尽心血的案子,就这么不明不白。”

  李翔微有不岔,“当年我都查不清楚的案子,你一个小孩又能怎么样。”

  我依然用平静的眼光看着李翔,不急不躁的道,“不要低估任何能思考的人,包括女人和小孩。”

  估计我们两个人的谈话,在小翠看来就是神仙打架,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她终于鼓起勇气反驳说,“请相信我们,小白真的很聪明,比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要聪明。”

  这高帽给我戴的挺是时候,原本李翔并不打算理睬我。可是我刚才通过一张照片分析得出的结论,外加小翠这个成年人对我的夸赞,终于让李翔这个老警官动容了。

  李翔犹豫良久方才说道,“算了,既然你想要查,就随你开心吧。只要我知道的事情,都会告诉你们。”

  我稍许思虑后问,“那个被抓起来的流浪汉现在还活着么?”

  “谁知道呢,十三年前的事情了。”说罢,李翔慢吞吞的书柜的最下边抽屉里拿出了一张身份证,刘有才,四十三岁,清水县洛河村人。

  头像是个四十几岁的中年人,络腮胡子,头发在后头扎成小辫。

  很难想象,这个具有哲人气质的家伙会成为浑身女装的变态精神病。不过能迅速找出此人照片,李翔本人恐怕一直对这件案子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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