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村野尸_不如跳舞【完结】(99)

阅读记录

  把水泼光之后,里头的景象没有让我们失望,在完整骷髅的旁边,端正放着黑色铁盒子。

  盒子封闭良好,虽然长年泡在水面上,但是接缝处被橡胶咬合完整。

  砸烂了锈迹斑斑的铜锁,在雨伞的遮挡下,我把盒子打开,发现里头没有一滴水,厚厚一摞纸保存完整。

  我和戴月明匆忙的把棺材再度埋上,将石碑从新立起,擦拭干净上面的泥水,恭恭敬敬在坟前拜了三拜,这才离去……

  回到学校时,已经五点多钟,离入夜还剩三个小时。我们随便找了间教室,匆忙把盒子打开,发现除了一摞图纸以外,还有一个笔记本。

  原本我没打算把笔记本翻开,可是笔记本封面上贴着女孩的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

  那女孩大概二十多岁,长相甜美,穿着牛仔裤,红白的格子衫,对那个年代来说已经很稀奇了。

  而女孩的打扮,我曾经在神婆给我的垃圾场十二个工人合影中见到过。只是在那张照片上,女孩的脸是模糊不清的。

  神婆说过,他在垃圾分拣场工作了十几年,可记忆中工人只有十一个,偏偏忘记多出来的一个是谁。

  怀着忐忑的心情,我翻开了日记的第一页,上面赫然用熟悉的字体写着一行小诗——

  人什么时候才算彻底死亡呢?

  心脏停跳时?牧师祷告时?被人遗忘时?

  当我腐烂的肉躯埋入黄土。当牧师在墓碑前洒下花瓣,当爱我的人泪眼干涸,再度绽放笑颜……

  本该沉入地狱的我,是如此眷恋人世间,多想再活下去,哪怕让生活陷入不幸与恐慌。

  于是我回来了,爱我的人们,快把我找出来吧……

  诗最后的落款名字是萧红。

  从笔迹上看,这首诗的字体和神婆给我看的那张照片背面的字迹一模一样,也就是说,那张照片后的字,就是日记的主人写的。

  翻开第二页,才开始日记正文的内容。

  一九六七年八月一日: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进窗子时,我睁开双眼,享受阳光的沐浴。

  好开心,好满足啊,又能像往常一样上班,和大家说说笑笑聊聊。

  今天的我格外虔诚,我感激阳光和空气,感激一切身边的事物,活着真好……

  一九六七年八月二日:

  今天,我满怀沉痛,悼哀我死去的工友——大力。

  你怎会这么不小心呢,被吊车的钢丝勾住脖子。我看到你脑袋悬在半空的时候,几乎要吓得晕倒……

  大力,你放心吧,我们给你找了最好的殡仪师,一定还会把你的脑袋给缝上。

  正文 第八十四章 惊悚日记

  一九六七年八月三日:

  今天,李姐的头发卷进搅拌机里,整个头皮被揭掉,休克死了。

  虽然我平时挺讨厌李姐,但是她死的时候,心里总觉得那么点难受。

  晚上一合上眼,我眼里就是血淋淋的头皮。李姐啊李姐,你快走吧,明天我去给你烧纸钱蜡烛……

  一九六七年八月七日:

  四天了,一共死了四个人,事情绝对没那么简单!

  有人想要我们死,会是谁呢……

  一九六七年八月十日:

  太恐怖了!刘芳和王建国想要杀我,我不小心砍烂了刘芳的脸,她一定不会放过我的,我该往哪里逃?

  拜托了,无论是谁,来救救我,他们马上就要找到这里!

  ……

  看到这里,我大脑一阵眩晕。刘芳就是神婆,而王建国是看门王大爷,这两个人曾经想杀害日记的主人!?

  虽然有些天方夜谭,但是神婆眼睛的伤痕说是在垃圾场受的伤,应该就是被这本日记的主人萧红给弄伤的。

  可是神婆又怎么会对弄瞎她眼睛的萧红没印象呢?古怪,太古怪了!

  日记写到这里落笔,萧红应该是被杀了。难道是被神婆和王大爷合伙杀害的?

  可以确定的是,日记的主人在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号这一天,就已经死了。

  我的大脑正掀起风暴的时候,戴月明却在一旁催促道,“你看什么呢,马上就要天黑了!”

  已经六点多,天阴沉的更厉害,不能再等下去,我顺着构造图,按照比例尺寸缩减,发现地下室的位置在食堂的的后厨间。

  食堂是垃圾分拣厂留下的仓库,墙壁是结实的岩石,所以就延用了,那地下室的入口应该就在里面。

  果然,在锅炉房旁边的炭堆内,地板有明显的正方形凸起,我轻轻的一推,一道楼梯就显露出来。

  奇怪的是,里头还亮着灯,难道僵尸也会开灯?我给戴月明做了个嘘的手势,旋即蹑手蹑脚的走下去。

  越往前走,一种咯咯吱吱的啃咬是愈发清晰。等我下到楼梯最底层,发现两句僵尸坐在残破木桌旁的矮凳上,相互搂着脖子啃食。

  我已经分不清哪个是神婆,哪个是王大爷。两头僵尸互相把对方的脸,脖颈,咬烂,身上嗤嗤冒黑烟,一点点溃烂着。

  他们的姿势,就像情侣之间的亲吻,热情而娴熟,可咬下来的却是腐烂的肉块。

  戴月明站在我的身后,吓得捂着嘴巴,瞪圆了眼睛一动也不敢动。

  我猜想,他们吸了人血后产生灵智,来到魂牵梦萦的地方后,用记忆中熟悉的方式打开灯,坐在三十年前的地方。

52书库推荐浏览: 不如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