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飞也似的奔出教学楼、奔出校门,直奔向老乞丐。
“老、老大爷!”我气喘吁吁地拉住老乞丐,“你、你的腿怎么好了?”
老乞丐满脸冒光,呵呵憨笑着说:“你说这也怪了,昨天一个小伙子给了我一块肥肉,还说只要我吃了还给我一百块钱。你说,这好事上哪儿捡去啊?我就把那块肉吃了,哎呀,那哪是什么肉啊,一点滋味也没有。不过到了半夜,我这身子就像着了火一样烫,我就四下找水喝,等找到了水,你猜怎么——我这条破腿竟然能动弹了!”老乞丐兴奋地挥了挥胳膊,“你看,我这胳膊前几天划破了一个大口子,一直没长好,就这么一晚上都结疤了!”
听到这里,一直叉着腰呼呼喘着粗气的毕林森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我也明白了,既好气又好笑地瞅着毕林森:“靠,弄了半天咱俩谁都没李众聪明,咱们还琢磨用小白鼠做实验,人家早想到用人做实验了!”
毕林森凄惨地咧咧嘴:“你还有心思高兴?”
“怎么了?这不正好说明那个太岁的神效嘛!”
如果不是在大街上,我几乎要手舞足蹈起来了。
“你这个笨啊!”毕林森痛苦地捶着地,“李众既然早知道了这个太岁的疗效,怎么不告诉咱们?!今天早上又为什么不接咱们的电话?!他摆明了是不想告诉咱俩,他要独吞太岁!”
“可他怎么独吞啊?他只有一份太岁……”
我刚说完,脑袋就嗡的一声。我记起,我们三个好朋友相互间都有家里的钥匙!
“还傻等什么啊!李众现在正趁咱们不在家的时候,偷咱俩的太岁呢!”
毕林森的话提醒了我,浑身的力气一瞬间都集中到了脚上,我们俩疯了一样向各自的家中狂奔!
我慌乱地打开家门,直扑向阳台。
大米袋子仍压在缸上,我顾不得看位置和昨天是不是一样,胳膊一抡就把米袋子掀翻在地。深吸一口气后,我打开了缸盖。
我顿时傻了。
紧接着欲哭无泪。
缸里空空如也,除了缸底有一摊水渍以外,太岁已不见踪影!
紧接着,毕林森的电话也打了过来。
“你那里怎么样?”他带着哭腔的声音传进来。
“完了,没了……”说出这四个字,我浑身都软了。
“他妈的!我饶不了他!”毕林森怒骂了一声,啪地挂掉了电话。
我也从失魂落魄中惊醒过来,直扑向李众的家。
我俩脚前脚后赶到了贼巢穴,相互凝视一眼后,都紧紧攥住了拳头。
我拿出钥匙,屏着呼吸轻轻插进门锁,突然间一拧!
带着一腔怒火,我和毕林森猛冲进门!
一股腐败的恶臭扑向了我们。
随即,我就看见了李众。
他正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如同死人。
但他没死,因为脸上正泛着通红的颜色。
毕林森抢上两步,把手伸向李众的额头,立刻被烫得抽了回来。
“靠,他在发高烧,足有四十度!”毕林森惊诧地说,视线也从李众的脸移向盖着被子的肚子。
臭气就是从这里发出的。
我的手抽搐了一下,但还是伸了出去,和毕林森一起轻轻拉开被子。
我立刻就扭过头,“哇”地吐了起来。
——李众的肚子像个锅盖一样膨出着,而阑尾炎手术的刀口已经迸开,一团白腻腻的东西像菜花一样长在肚子外面!
“李众,醒醒!出什么事了?!”毕林森用力摇晃着李众,在剧烈的震动中,他缓缓睁开了眼睛,痴呆的眼神无力地转了半天才认出我们两个。
“我、我吃了几口太岁,就、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艰难地说完,李众又是一阵寒战,张着大嘴费力地呼吸着。
“你的太岁呢?!”我忙问。
李众勉强举起右手,指了指床下。
我忙趴下身,只见床底下有一个木头箱子,忙拽了出来。
和我的缸里一样,里面空空如也,太岁踪迹皆无!
救护车载着我们三人,呼啸着奔向医院。
耳畔除了救护车刺耳的鸣叫以外,就是一个充满着疑惑的声音:“小白鼠和老乞丐吃了太岁都没事,李众怎么吃了以后会变成这样?!难道是因为李众做了手术,肚子上有刀口的关系?”
但那个老乞丐的胳膊上也有伤口,怎么反倒愈合了呢?
我看了看在昏迷中仍紧锁眉头、龇着牙的李众,又瞅了瞅身旁的毕林森,他也一脸的恐惧和茫然。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始终都处在浑浑噩噩的梦中。
眼前闪现的只剩下手术室门上的红灯。
那盏红灯不停地旋转着,仿佛和李众的血管连在了一起,每转一次就有一滴血液掉落下来,直转得我头晕眼花,即便是手术结束,坐在李众的病床前,看着输液器落下来的每一滴药液,我的视野里仍然是通红的颜色。
现在,我什么也不敢看,特别是李众。虽然做完了手术,用上了进口的抗生素,但烧仍然没有退。
毕竟是医学院的研究生,毕林森比我镇定的多,李众下了手术台以后他就忙前忙后,但他的脸色却越来越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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