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一个饭店老板的表白方式吗?简直太接地气了。
只不过,兰若丝毫不吃代宝这一套:“你放开,不然你会后悔的。”
代宝依旧执着无比的说:“不,我就不放开,我喜欢你,为什么要放开,你是苗寨最漂亮的女人,只有你才配做我的老婆。”
这个逻辑,未免有些令人无语,为什么漂亮的女人就要给你做老婆呢?
兰若冷笑:“凭什么,我就算死,也不会嫁给你。”
代宝却一本正经的说:“苗寨世代为农,没有出息,而我是镇子上饭店的老板,只有跟了我,你才能够摆脱农民的身份,你难道不愿意吗?只要你点点头,我们立刻去县城买最贵的房子,我给你世上最完美的爱。”
这话太肉麻了,我这个大老爷们都忍不住想吐了。
“代宝,爱情这种事,是不可以强求的,他不喜欢你,和一切都没有关系,就算你有富可敌国的财富,她不喜欢,一样是不喜欢。”秦玉在哪儿喋喋不休的说。
代宝一愣,神色有些惨淡,怀疑的看向了兰若:“你的意思也是如此吗?”
兰若对于秦玉很有好感,对于秦玉的话,更是言听计从:“对,他说的对,这正是我内心所想的。”
代宝愣住了。
他痴痴傻傻了半天,苦笑道:“你和你姐姐一样,一样的漂亮,一样的无情,我爱过她,但是现在我恨她,我爱过你,但是现在我同样恨你。”
第138章 白骨
兰若无动于衷,以代宝现在的做法,未免有些偏激,有女孩子喜欢那才是见鬼。
紧接着,我以为代宝要转身离开,没有想到的是,他直接将兰若推到在棺材上,然后用力的撕扯兰若的衣服。
幸好兰若穿的是少数民族的粗布衣服,用料十分讲究,十分的结实,而且一层层千层罗裳,他撕了半天,里面还有很多层。
兰若再次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 大声骂道:“你个混蛋,你要干什么。”
“干什么?这还用问,我要强行占有你,这样你就是我的了,生生世世都是我的了,哈哈。”代宝疯狂的大叫道。
秦玉此时已经恢复一些,我俩打了个颜色,猛然冲过去,一人抓住代宝的一条腿,直接将他扯到在地,然后抓起一旁的金丝楠木椅子,向他的肩膀位置狠狠的砸了下去。
咔嚓一声。
他的肩膀应声而断。
而出乎我意料的是,竟然没有丝毫的鲜血飞出来,而是一阵骨骼断裂的声音,然后随着他从地上站起来,地上就这么突兀的留着一根胳膊,仔细看去,这是一段人类胳膊的白骨。
代宝痴痴的看了一眼地上的白骨胳膊,凝望向兰若。
他嘴唇轻轻开合,失望透顶的说:“你竟然对我下蛊,看来,你是真的恨我,既然这样,那我又有什么好顾忌的。”
下蛊?
白骨?
我脑子里面轰隆一声,飞快的想到了什么。
死去的蓝衣人,通体的血肉都被吃掉,露出里面森森的白骨。
而再看眼前的代宝,他一样也是如此,那白骨之上,隐隐有黑色的蚂蚁正在飞快的爬动。
我惊得瞪大眼睛,看向秦玉,惊声喊道:“快看,万蚁蚀骨!!”
秦玉也是发现了这一点,但是他没有丝毫的惊讶,只是了然于心的点了一下头,看这样子,像是他早就已经明白其中的缘由,只有我自己蒙在鼓里一样。
我不由更加狐疑起来,莫非当秦玉看到蓝衣人尸骨的第一眼,他就已经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若非如此的话,他现在怎么会如此的淡定?
我一脸骇然,但是很快就隐藏起来,这件事情,充满古怪,在没有彻底弄明白之前,我还是不要胡乱表态的好。
只是我愣神的片刻,刚才还好端端的代宝,现在已经彻底的成为了一堆白骨。
只是成为白骨的他,依旧站在原地,眼洞的位置,死死的盯着兰若。
兰若对于自己的杰作,并没有丝毫的惊讶,她一改平日那个柔弱女子的姿态,一脸霸气测露的对着白骨说道:“代宝,我苗家是世代蛊毒世家,以我们苗家家训,不可与六伏之内通婚,你是堂哥,就是堂哥,不可能成为我的阿哥,竟然你不守组训,如今万蚁蚀骨也是一个教训。”
说这句话的时候,兰若已经不是一个小女孩儿,而是一个随时可以掌握人生死的刽子手,所有的生命,在她眼里,似乎和草芥无异。
成为白骨的代宝,并没有立即倒下,这个时候的他,依然站在原地,甚至从他已经变成白骨的喉咙中,用丹田最后的气流,发出一串模糊不清的声音。
“我一直想要阻止这一切,可还是晚了一步,我爹死之前告诉我,兰家有一劫就要到来,让我无论如何,娶了你们二人其中一个,不然的话,恐怕流传千年的蛊毒世家苗疆蛊王,就要从此遭到灭顶之灾,现在我真的无能为力了,在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死,只是卡了一口气在喉咙,成为一个半死不活的人,但是现在,这口气散了……”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嘎然而至,他的身体,则是直接如同泥塑,咔嚓一声,摔倒在地,碎了一地的骨头。
看到这一幕,以及代宝口中说出的话,我不知道,我来到苗疆所做的事情,究竟是对还是错,或许,在这儿,根本不存在对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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