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平新派出去的那队人马,很快便迷路了,找不到大部队了。苟平见派出去的小队迟迟没回来,于是又派出了一个小队去寻找。
新派出去的小队,自然会跟之前的那个小队一样,迷失在八卦阵中。这一夜,苟平每过一刻钟,就会派一个小队出去。最后,他的两三千阴兵,除了留在他身边的那三五百精兵之外,全都被分成了一个一个的小队,迷失在了八卦阵中。
现在,苟平麾下的阴兵,已经被分散了。荀干此时出手,很轻易的便可以将那一小队一小队的阴兵个个击破。不过,荀干没有这么干。他一直在那里按兵不动,好像是在等着什么。
天色慢慢亮了起来,那些被分散的阴兵,已经显得有些疲惫了。他们一个个的都不大走动了,有的坐在了路边,甚至有的已经躺在地上,睡起大觉来了。
不过一夜之间,两三千阴兵,一下子只剩三五百人了,苟家兄弟的脸色,自然就变得有些不好看了。
苟家兄弟没敢乱动,也没有再派小队出去寻找。因为,在经过了一夜的实验之后,他们已经清楚了,派人出去,那都是有去无回的。
这时,荀干出动了,他提着一大坛子酒,跟在他身后的小卒,手里端着一大锅肉。荀干走到了一个迷失的小队面前。坑双叉划。
“喂!你们饿了吗?想不想喝酒吃肉,要想,就跟我走!”荀干举起酒坛子,往自己的嘴里灌了起来,然后抓起锅里的肉,狠狠地咬了一口。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怎么,你们不愿意?”荀干用舌头舔了舔嘴角的肉汁,说:“既然不愿意,那就算了,你们继续在这儿待着吧!”
说完,荀干便转身要走。
“我跟你!”一个饿得站都已经站不稳了的阴兵站了出来。
“好小子!来,吃肉!”说着,荀干便抓了一大块肉,递给了那阴兵。
那阴兵立马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好像几辈子都没吃过肉了一样。别的那几个阴兵见状,立马也都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阴兵们的反应,是在我意料之中的。阴司的军队,是阴司最腐败的地方之一。那些大大小小的阴将,就没有几个是不贪的,他们不仅贪阴兵们的军饷,甚至连阴兵们的伙食费也贪。那些将领们,成天都是好酒好肉的吃着,而阴兵们,能把糠吃饱就算不错的了。所以,对于阴兵们来说,酒肉的吸引力,是远比大胜仗要大的。
当然,要苟平的这两三千阴兵没有分散,而是聚在一起的。就算荀干用酒肉去招降他们,那也是不可能成功的。毕竟,在两三千人面前当叛徒,是没有人愿意干的。但现在,每一小队阴兵只有几个,多的也才十几个。就算当了叛徒,那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知道。更何况,在一个叛了之后,剩下的那几个,立马也会受影响。
荀干用这样的办法,把那一小队一小队的阴兵全都收服了。不过,在收服这些阴兵之后,为了预防反水,他没有把他们合在一处,而是一小队一小队的把他们安排在了不同的地方。如此,就算有哪个小队想要反悔,那也是很好镇压的。
蚕食完了那些散落的阴兵,接下来我们要面对的,就是苟家兄弟,和他们身边的那三五百精兵了。
“苟安,你不是想要我的寅公矿吗?你怎么在大门外踌躇了一天一夜,还不发起进攻啊?你是不是连我寅公矿的大门在哪儿都找不到,不知道该往哪儿攻啊?”我站在瞭望塔上,对着苟安吼了起来。
苟安的脸都给我气绿了,不过他除了生生小气之外,也没别的办法。
这时,荀干爬山了瞭望塔,他的手里拿着弓箭。
“寅爷,苟家兄弟那里还有三五百精兵,我帮你一起收了吧!”荀干说。
“怎么收?”我问。
“我给他来个擒贼先擒王,只要把苟家兄弟给结果了,那三五百精兵,自然就群龙无首了。群龙无首的兵,要想收至麾下,那是相当容易的。”荀干说着,已经把箭放在了弦上。
弓被荀干拉成了满月,只见他手一松,那箭嗖的一下便飞了出去,将苟安的脑袋,射了个对穿对过。
苟安倒在了血泊之中,荀干立马又架上了第二只箭,苟平还没有反应过来,那离弦之箭便已射进了他的口中。
苟家兄弟一死,那三五百精兵立马就乱了。
荀干站在眺望塔上,对着那些精兵喊起了话来。大致意思是,要是他们愿意归降,不仅有肉吃,还有酒喝。若不归降,他就用手中的弓箭,将他们一个个全都射死。
一边是酒肉,一边是死亡,就算是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荀干没有辜负我对他的期望,这一战,我们只是废了点酒肉,并没有废一兵一卒,便把来犯的苟家兄弟给拿下了,同时,我们还收获了两千阴兵。
得到这两千阴兵之后,我寅公府的实力,立马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可是,我还没高兴两天,问题就来了。
我们这里一下子多了两千口吃饭的人,而且这些阴兵还不喜欢吃素,一个个的非得用酒肉才能喂饱。就凭我和金三水手里剩的这点钱,加上矿上那点只够五百人勉强维持小康的产值,是远远不够的。
钱钱钱,命相连。要不把这个问题搞定,那两千阴兵绝对是要出问题的。所以,我赶紧把金三水、王政还有荀干叫到了一起,问他们有没有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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