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也不敢肯定,按说那些人早已绝迹江湖半世载,这门暗器功夫应该是失传了呀?”
常小曼告诉他们,小时候听父亲讲过一些江湖奇闻。早些年间,全国到处是军阀混战胡匪横行。在西北地区,有一支掘子军,掘子军就是盗墓贼。这些掘子军号称是卸岭传人,大当家的姓呈,江湖人都管他叫呈大胆,老程家人行走江湖的时候就经常使用这种有梅花烙印记的飞刀。
“这么说就对上了。你们还记得花膀子来的时候跟咱们讲的故事嘛?朱财主除了跟陕甘宁三省军阀有往来外,还与西北一伙盗墓贼交情匪浅,那枚艾美拉之眼就是盗墓贼送给他的寿礼!我怀疑跟程家人有关!”马程峰抽着小烟分析的头头是道。
那咻摇了摇头说:“哥们,那不对呀?就算程家后人健在人间,他们闲着没事不去挖坟掘墓,跑这古村来干嘛?别告诉我他们也是为了艾美拉之眼?这宝物不就是他们当初送给人家的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马程峰说:“我哪知道啊?兴许人家只是为了保护艾美拉之眼呢?程家与朱财主是至交,一起帮着守护朱家村的秘密呗?”
大伙休息了会儿,总算是把这口气喘匀了。吃的所剩无几了,三人来之前也从未想到过这朱家古村会是如此险地,吃的喝的都没带充足。无奈,日出后,只好暂时退出古村,沿着黄河岸边往前走,想寻一个村子找点吃的喝的。
正文 第1294章 黄河古村
黄河对岸这边数十年来渺无人烟,到处是一幅破败之境,满目创伤。几十年前,先人们留下的老屋和住过的窑洞都在,但却空无一人。三人又饿又渴,走了足有三四十里地,这才在前边的黄土高坡上碰到了一个放牛的小孩。
黄土高坡上生活极其不易,到了冬天,老黄牛也就只能找点黄土下的干草根为食了。小孩脸蛋冻的红扑扑,裹紧了小袄子,站在寒风中诧异地望着三个陌生人。
“小孩,你家住哪啊?有吃的吗?”那咻喊道。
岂料,小孩看到他们三人走过来后,竟吓的哇呀一声大哭起来,他扔了赶牛的鞭子,撒腿就往后跑。
“哎?跑啥呀?咱又不是妖精?这是干啥?哥们还得帮他牵牛。”那咻赶上去,拽住拴牛的绳子,跟着小孩的方向追。
爬过两个黄土高坡,俯瞰下去,前边一道领子里出现了一个很小的村落,这村子也就是十来户人家,现在是晌午十点多钟,家家户户烟囱里冒着烟,三人还未等踏出小村,就听村中的狗儿们狂吠起来。一只大黑狗,带着两条田园犬撒了欢似地跑了出来,先是把小孩迎回村子,然后站在村口对着他们呲牙咧嘴不停地吠着。
“再叫?再叫把你们都宰了炖狗肉汤喝!”那咻瞪着眼睛恶狠狠道。
像他们这种杀过人的,身上都带着一种无形的杀气,寻常人肯定感觉不到,但却瞒不过这些土狗,三只狗与那咻对视一眼,立刻吓得夹紧尾巴跑了回去。
小村里没多少人,可能是小孩回去告诉了大人,不大会儿功夫,七八个五六十岁的老汉,拎着棒子和锄头就冲了出来,以为他们是人贩子呢。
“诸位,别误会,我们只是途经此地,腹中无物有点走不动了,想来讨点吃的喝的。”马程峰接过那咻手里那根拴牛的绳子,走过去还给人家。然后从兜里直接掏出十五块钱。
他们三是个顶个的俊男靓女,再加上打扮时尚,怎么看也不像是杀人不眨眼的胡匪之辈。
淳朴的老乡们对视一眼,就热情地把他们让了进去。这小村比黄河对岸那边还要贫瘠,都到了这个年底啊了,小村甚至还没有通电,而且人人身上穿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的。更奇葩的是,这群人身上的衣服竟然是民国样式的。
“哎?你注意看他们的衣服?”小曼捅了下马程峰说道。
“嗯,我看见了,这些衣服好像都是朱家村那些死尸身上的。”
那咻吞了口唾沫小声问:“咱们不会又跑到粽子村了吧?”
“那倒不会,你闻闻……这些人身上一股……一股……淳朴的气息,说话的时候嘴里直往外吐哈气呢,你家死人有温度?你家死人会呼吸呀?”马程峰白了他一眼。
在西北一代的黄土高原上,水是极为稀缺的资源,有些人可能一辈子只洗过两次澡,一次是出生,一次是穿寿衣要下葬之前。马程峰没好意思说他们脏,所以用了“淳朴”这么个词。
五十块钱可以干很多事了,在大城市的饭馆子里,恐怕十个人卯足了劲儿吃也吃不光。所以小村的老乡们都很热情,但家家户户最好的吃食也就是那碗棒子面的面条。但就是如此粗糙的食物,现在对他们而言却是雪中送炭。三人恨不得把碗底儿都舔的一干二净,最后,摩挲摩挲嘴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小村很少有人来,外人不愿意来,村中的老人更是不愿走出去。淳朴的乡亲们在这片贫瘠的黄土高原上一代又一代地繁衍生息着,他们不问世事,不畏惧艰苦恶劣的环境,没人知道他们还在眷恋什么。
窑洞中,只有村中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陪着他们,其他村民都围在院子外,好奇地张望着。
“娃子,你们是……是从那头来的?”老者指着朱家村的方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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