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最后,我只能选择翡儿。
曾有人说,能你一起走到最后的人,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是你理性选择的。因为面对你最爱的人,你往往会失了分寸……
或许是陷入幻境的时间太长了。我现在老爱发呆,一想就会想到很远的地方去。
我现在要做的第二个事情,就是找到那个陷害我的人。那个害我失去了眼睛的人。
在我失明的那一段时间里,翡儿通过她能用的渠道,帮我找到了一些信息。我印象最深刻的信息,是我被拘留的那天晚上,我吃下去东西中有一种类似于甲醇的东西。
甲醇能让人失明,这不用多说。但是如果是甲醇中毒,一般都要数个小时之后才会毒发,并且在毒发之前会有喝醉酒的感觉。
然而,那天晚上从我吃东西开始计算,最多十几分钟的时间,我的眼睛就开始模糊,接着就瞎了。
另外一点儿,甲醇让人失明的原因是它在人体内被氧化成了甲酸――也就是蚁酸,甲酸会破坏人的视觉神经,而不是破坏人的角膜。
角膜在眼球的最外面,如果被有毒物质损坏,那也应该是来自外界的有毒物质,而不是人体内部。
我正想得出神,就见得刘鑫喜滋滋地跑过来,忍不住笑向我打招呼:“老板,你今天可好了很多了。”
我看了他一眼,调侃道:“找到媳妇儿呢?”
“哪有这么快?”他捎梢头,有些不好意思。
“那是什么事情将你乐成这个样子?”我问道。
他将他手中的文件夹递给我,解释道:“这是一些资料。老板上次不是让我去追查网络上‘女娲骨’的事情吗?用了好多天的功夫,我找了几个朋友帮个忙,我们最后找到这个消息的来源是十几个博客。但是通过对这十几个博客发出的信息进行分析,我们就是发现,这十几个博客其实是一个人!他同时掌握十几个账号,目的就是利用这十几个账号形成一个覆盖范围比较大的圈子,以此来传播一些带得有商业性质的新闻。我甚至可以说,就是利用舆论来进行商业炒作。老板,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我觉得如果找到这个人,就有可能找到那幅‘女娲骨’。”
我点点头,知道直接约这个人的话,他是不会出来见面的。想要见他,就只能先和他建立朦朦胧胧的合作伙伴的关系,说我们有大项目,需要他来帮我们炒作,制造商机。
此时,就有足够的理由约他见面。既然是合作,那就得拟订合同,甚至是签字,这个事情他总没有理由推脱。就算他有,我也会想办法将之堵住,总之一句话,他一定要出来。
悄悄整理了一下思路,就是将我的想法告诉刘鑫。
他一一记下。最后,他突然又问了一个问道,他道:“老板,有一个事情我一直想不明白?那个‘女娲骨’既然是在你的家里,为什么又会在网上去?你的财产被查封后,这些东西也理所应当地被一起封存。怎么就会跑到网上去?真是奇怪。”
我一呆,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了。只是也一直想不通。而且每一次想到这个事情,我心中都会有一丝不安。因为那个被叫做“女娲骨”的骸骨真的太过于诡异。怎么看都会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现在的网络上会时不时出现什么人鱼骸骨之类的。还会带着照片。
说实话,这些东西我是不信的。先不说PS技术,那骸骨也可以人工伪造啊。说白了,那些新闻的存在价值就是赚足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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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卷第六十二章 :女娲骨
然而,那个“女娲骨”却在一栋荒废的公寓楼的地下室里,怎么说都不可能是伪造。因为伪造的意义,就是要让它产生价值,可它被放在那么一个隐蔽的地下室中,如何产生商业价值?
最重要的是那幅骨骸是我亲眼所见,是真真正正的骸骨,绝对不是伪造。伪
造的骸骨,你拍摄成照片后,很可能看不出来这是假的,但拿实物在你面前,你一眼就可以认出那是假的,其他的不多说,想想现在电视剧里的那些道具也就明白了。
作为一个摄影师,我最清楚这一点。我可以用棉花,经过光线的处理,就可以将它拍摄成云朵;一个土堆,佐
以泥浆,加上四十瓦的白炽灯,也可以拍摄出火山爆发时的场景。
所以说,照片并不可信。
一想到“女娲骨”这个事情,我通常会不安。就去刚才刘鑫说的一样,这个东西本应该在封存的时候却泄露到了网上。
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去偷一个被封存的东西,然后把它放在网上,以图追求商业利润?这不是等于承认自己是贼吗?
所以这个事情,我怀疑是国家出面干的!
如果是这样,那这个事情的层次就得上升了。
能让国家插手的事情,能有多少?
但无论怎样,阿雪既然将之托付于我,我就一定要将它带到阿雪所说的地方。尽管横断山非常大,可只要慢慢找,总能找到阿雪所说的地方。
当然,想到这里之后,我还是有一个疑问。
既然阿雪平安无事,那这个东西她自己为什么不自己带过去?而是要委托我?
这天下午,刘鑫联系上了那个人。我只记得他的一个昵称叫做鹏程亿里。看了一些他的资料,知道他叫做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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