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确实是一个无辜可怜的人。
在前一个房间。
“该把你揪出来了。”
我坐在董向的老板椅上,挫着手中的纸条。
“喂。”
电话里头传来我十分熟悉的声音。
这是高述。
☆、第二十五章 俯首认罪(本案终)
“果然!我就知道您没有死,死去的不过是您的躯壳罢了!主人,我们已经按您的吩咐,用锁魂链将赫常那老小子的魂魄给剥离拘禁了,也在墙上留下了您的名号,不过很抱歉的是,我们没法用他的血液,只得用猪血代替。我们只是普通人,不论是他生前死后,只要在他身上留下针孔,都势必会给警方留下线索。虽然用猪血有贬您的身份,但还是恳请您能原谅。”高述激动道,“此外,很感谢主人将您先前的玩物赠予我,多亏了少芸,我们才能不在现场留下任何的线索,而我们现在也在一起了,等结婚的时候一定会邀请……”他顿了顿,颤声道,“您是不是生气了?对不起主人,我今天好像说了太多不该说的话,我不打扰您休息了,再见。”
“嘟嘟嘟——”
电话那头一阵忙音。
“再见。”
我按掉免提,低笑了一声,然后将我自己的手机录音又回放了一遍。
主人?
我猜想董向在杀了王瑜珊之后,其实压根没有什么慌张失措的表现,这都是高述与许少芸事先串通好的说辞。
许少芸这么一个人,是不容许自己的视线内出现什么毛发、脚印之类的痕迹,甚至摸过的地方都会细细擦拭数遍,一次性的鞋套、手套,这两样东西我都在她家见过。
听高述的形容,她之前是董向的玩物?
话虽如此,但她那天在我面前尽情地贬了董向一顿,或许有做戏的成分在内,但定然有大部分是出自于真心。
因为她洁癖成性,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除了被董向强迫外,我实在想不出其他理由。
反倒是高述有点呆,看见了王瑜珊的亡魂还以为那是董向的小情人。
真有趣,嗯……没想到他们俩是杀死老赫的执行者。照这么看来,高述那天在停车场应该不是巧合,而是董向故意命他在那待命,或是为了尾随老赫,摸清他的生活习性,以便于在隔天晚上做好动手的准备。
据高述所说在老赫卧室墙上留下的是名号,那么再联想董向那张无所不吃的大嘴,猎奇的外貌,唷,原来他真是饕餮。不过我估计那也不是他的本来面目,因为实在太丑了,一点气魄都谈不上,真正的模样,或许白泽才知道。
不过将他魂魄抽走的毛茸茸的怪物又是谁呢,能一出现便让凶兽饕餮吓得肝胆欲裂的会有谁呢?
他为什么要拘走董向的魂,他们又去了哪?
“你要走了?”
“是。”
我拿着公文包站在楼梯口,望着走道另一头的王瑜珊。
“那我呢?”
她的声音发颤。
“你会自己离开的,去你该去的地方。”
我头也不回的往下走。
三楼。
二楼。
我犹豫地停在了董向女儿的房间前,打开了门。
窗户仍然开着,我刚刚离去时并没有关上,漂泊大雨砸在窗沿上迸溅出朵朵的水花。
“你想再体验一次飞翔的快感吗?”我问着。
木偶没有接话。
它斜坐在椅子上,双眼黯淡无光,身上毫无半点生机,仍保持着我第一次见它的姿势。
董向的女儿死后赋予了木偶生命,而当整幢别墅里只剩下王瑜珊一人时,它成为了王瑜珊唯一的朋友。
“她们都在那里等着你,你知道的,对么?”
带上门前,窗外响起一声闷雷,照亮了整间房。
我彷佛看到木偶的嘴巴微微张合了一下,眼角处淌下了一滴泪。
好像有。
又好像没有。
古书的能力在我离开这幢别墅的同时,齐齐褪了去,似乎它有个界定的范围。
在踏出别墅的那一霎那,我浑身像是被抽空了一般,软到在地上,‘董向’吃苍蝇、乌龟的种种画面瞬间袭上脑海。
我两眼开始发黑。
事实证明,我是个正常人。若不是古书施加的能力加以支撑,我可能早在遇上那只木偶时,便吓得屎尿齐流了,更不可能对‘董向’的一番病态行为鼓掌叫好。
我昏睡了整整三天,直到我睡醒后脑袋仍是昏沉沉的,十分难受,甚至在吃第一餐饭时,也多次反胃——这是‘董向’给我带来的后遗症,我发誓将来如若遇上他,一定要他好看。
长鬼告诉我,我在晕倒前,嘴里反复呢喃着一句话:“报警搜别墅。”
于是,这几天的电视报道,包括网络在内,基本是围绕着同一个话题热切地讨论着。
“警方在环岛别墅内发现大量贮存人体器官的玻璃罐。”
“某失踪少女的尸体在环岛别墅内被找到,死前惨遭性侵虐待。”
“该别墅的主人已在一月前离奇死亡。”
“多方猜测这是一起冤魂索命案,警方对此持否认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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