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村里把南大堤开了一个宽豁口,修了一条大路。原来的集市南迁到南堤以南。新街两边的新砖房随即如雨后春笋般冒起,原来住在北堤脚下的村民纷纷在新街两边建了新房,把家搬了过去。那家家族医院也选好了新址,迁了过去。随着旧医院的搬迁完毕,很快一件不平常的事情发生了。
原医院正南面住的是姓孟的一家人,两口子都四十多岁,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两口子都是为人老实本分的人,那女的更是长得慈眉善眼的,见人是不笑不说话。两口子感情很好,两孩子也很懂事,算得上是幸福美满。他们家虽然与我们同村,但不属于一个生产队,所以来往并不多。就是在这平平常常的一家中,有一天傍晚忽然就爆出了一件天大的事情,女主人喝农药死了。大家都急忙赶过去,有的是去帮忙,有的则是纯粹看热闹。很不幸我是属于看热闹的那一类,因为我那时才上小学三年级,帮不上什么忙。一进他们家的院子就闻到满院子的农药味儿,男主人老孟蹲在屋檐下抽着烟,面容悲戚,但并没有哭泣。两个孩子伏在母亲的身体上哭的声嘶力竭,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过了一会儿,女人娘家人来了。孩子的姥姥哭昏了几次,孩子的两个舅舅抓住老孟就打。最后在本村主事人的阻拦下才算止住了,但扬言要不给个说法,房子都要给拆了。最后在主事人的询问下才了解了内情。总之,老孟就是觉得整个事情很怪异。说那天下午两人因一件小事斗了两句嘴,没想女人一反往常的通情达理,变得像换了个人似的大吵大闹。男人觉得无趣,就起身走了。出去转了一圈,总觉得哪里不对,就回家了。一进院子就看到老婆正一手拿瓶剧毒农药“3911“,一手拿一小袋“六六粉”,是吃一口六六粉,喝一口3911。老孟大惊失色,急忙上前阻拦。没想老婆的力气大得出奇,老孟两只手用上才能勉强拉住一只手,可拉住农药,她就往嘴里塞六六粉,拉住六六粉,她就喝农药。只见老婆睁大着通红的双眼,脸部扭曲,像是恐惧万分。老孟大骇,一边夺老婆手里的农药,一边大声喊人。可已回天乏力,听到喊声人们还没有赶过来,女人就已不行了。据老孟自己说,女人死前断断续续说的最后一句话像是“搬家”。
死者长已矣,生者常戚戚。逝去的人永远逝去了,活着的人在悲痛中还是要好好活下去。后来老孟就把家搬到了新大街上,原来的院子就慢慢荒草戚戚,成为野狗黄鼠狼的出没之地。
紧挨着老孟家南边的是我一个本家,因为接下来主要讲小健的事,姑且称为小健家吧。
小健家在老孟家正南边,两家隔着一狭窄的小路。自从老孟家出事之后,左邻右舍慢慢都迁出去了,唯独小健家没有动。小健与我大哥同龄,有兄弟四人,他排行老三。
老孟家的院子废弃之后,村人就很少到那附近去了。但小健胆子大,常去那个院子,他们家喂牛的干草经得老孟的允许,放在了那个院子里一个房间里,用时再取。需要方便时,他也会习惯跑到那里解决。那里俨然成了他的后宫,呵。他经常向我们吹嘘在那个院子里看到过故去的女主人,还有一帮小孩子。
不过八八年还没有过完,他就随着本村的人去新疆一个叫石河子的地方打工了。干的是拆旧房子的活。他与同村的三春一起负责分拣拆下的砖块,拿瓦刀削掉砖上的泥巴或水泥,码在一起等着卖钱。
很快过了春节,已是公元一九**年了,那天他随工程队拆一座二层小楼,干了一会儿,他与三春两个人躲在下面抽支烟,偷懒一会儿,上面的同事都在继续忙活着。据三春后来说,当时他们两个刚点着一支烟,就像是突然有心灵感应似的,同时抬头往上望,眼睁睁看着二楼的一截砖墙倒塌往下掉落。三春吓傻了,愣是连躲一下的意识都没有了,而小健反应奇快,见砖墙砸下,忙迅速往前跳了一步。没成想半人高的一截砖墙刚好就从他的头上呼啸而过。三春只听得“咔嚓”一声,再定眼一看,只见小健的身子还站在那里没有倒下,而头颅却不在了,满腔的鲜血从脖子那里瞬间喷薄而出,升起有三米多高。三春只觉得眼前一黑,顿时不省人事。
小健的骨灰是在一个深夜送抵故乡的,因为他在家时与大哥玩的较好。那夜大哥也被叫去帮忙。村外的一个十字路口上,几块砖支着小健黑色的骨灰盒。因为尚未结婚成家,死在外乡的人无法回到家里甚至自己的村里。村里的大人们就蹲在路边,低声商议着安排他的后事,他的父母兄弟在一边哭得惊天动地。
人生就是这样无常,在印象中生龙活虎的一个人,眨眼间就变成了一个黑色的盒子。亲的人,不亲的人无不感到凄凉,真真切切地再次感受到世事多变,人生无常,人的生命是如此地脆弱。
诚然,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时间可谓是悲伤的最好良药,时间越长,悲伤越淡,就仿佛不断稀释的茶。 慢慢地,村里的人们忘却了小健,忘却了这个村中曾有这么一个人。村庄总是在生与死的轮回中不断前进的,逝去的,新生的,消失的,乍现的,一茬一茬的人总是经历着同样的事情。
很快到了九零年,村里的人们似乎刚刚从小健逝去的惋惜中回味过来。我的堂哥方哥又因触电永远离开了爱着他的亲人们(在我另一篇文章<方哥的剑>中有详细的记述,此处不再细说),而方哥的家紧邻着小健家,在他家的正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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