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阮铃是怎么死的?”我大吃一惊,马上追问。
林杰有点失落,道:“是啊,你忘了我们还为了她吵过一架,调查过她喜欢的曹羽,甚至怀疑都是冥都做的,于是我想带她到老家避避,恩,就是那天我发了烧,给她打电话,才知道她出走了。”
原来都还记得大概。
“后来,”林杰说,“没想到那个狼心狗肺的曹羽啊,口口声声说什么因为做了保护人所以爱上阮铃,竟然用这个理由杀她!前几次手软没坚持到底,后来认识了更狼心狗肺的阿炯,妈的,这回学乖了,让他害死阮铃……我一定会报仇的,只是迟早、迟早的问题。”
屏幕上一片血红,林杰又让人爆头了。他骂了一句人,丢下鼠标。
他能这么记得,也好,我甚至开始觉得那些关于冥都的一切都只是来自于幻觉和想象了。
“这些是谁告诉你的?”离开的时候我忍不住问道。
林杰啊了一声,说:“莫灵给我来了一封e-mail,曹羽下手时候他在。”
我觉得莫灵一定还隐瞒了什么。
但那现在看来并不重要,我又回到了自己的生活里,至少表面如此。兄弟们没有考试的日子依旧打牌看碟玩游戏,林杰照例跑来我们寝室插科打诨,梅偶尔叫我去自习,休息日我们跑到郊外约会,那里人很少,空气好,而且只有那时候她才会笑。
对于小吴的死或冥都、曹羽的任何事情,我们只字不提。
一切都恢复原样——真的恢复原样了吗?我现在体温比以前低,总是手脚冰凉,但左手腕上有个黑色的印记经常发热,它让我回忆起冥都——就是那帮恶鬼在我身上留下了这东西,它们在我梦里嚎叫,提醒着我那所谓的交易。
那个声音总是说:“……这是你欠我们的。”
但我不想让自己胡乱猜疑,所以置若罔闻。
某天去找林杰,他不在寝室。阿炯在他的铺上吃薯片,大大咧咧的告诉我说他最近喜欢这种口味,所以不得不到林杰这里顺手牵羊,就地销赃。
“冥都的事情我全知道,”他说,而且很快乐,从上铺跳下来,嘴巴都不擦。将走时候,他叫住我,道:“还记得我想要杀你的事情吗?”
“我做事总是有始有终的,你放心。”
露着小虎牙的那张狡猾明亮的脸,仿佛世上最阴险的恶魔。
《冥都》完
××××
后记
第四卷的小狼故事之所以称为新版,原因有两个方面。
第一、内容方便略有差异。
从《冥都》开始,小狼被迫走上了一条帮助恶鬼对付恶鬼的荒唐而艰难的道路。冥都强迫他成为追捕阿炯等逃跑恶鬼的工具,另一方面,他开始对自己为什么会遇到如此多的灵异事件,还有阿炯口中的“历史常常巧合”产生怀疑。想要追寻过去的经历,寻找未来的出路,这个时期的小狼不同于前三卷中,毫无防备,每每都是凭勇气和运气脱险的小狼。故事内容也不再绝对独立。
第二、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每章从原来的一万字左右调到了五千字。这是为了方便不间断更新和大家的阅读习惯,另外有些故事篇稍微长一些,像前三章那样分作“上”“中”“下”,已经有些牵强。
第三、更新速度。初步定为一周之内不定期更新,每次更新一章。多谢大家长久以来对小狼的支持。
By:icy
TO BE CONTINUED
第五十二章 不死苔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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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成功
我第一次看见许成功的时候,他正在跑,一边跑一边张牙舞爪面露惊恐,仿佛正被什么恶鬼追着。虽然当时街上人很多,还有不少停下来看他的热闹,但就是没发现有什么人在追他。而且在我看来,他本身更像个鬼,有谁的皮肤会像墙皮一样苍白没有血色,随处可见爆起的青筋呢?
我认为他有皮肤病或本身就是个怪人,这不在需要操心的范围,况且他很快消失在一条街的尽头,我已经再也看不见他的背影。
第二次看见许成功,是在一个小饭馆里。那天我午睡过头,睁眼傍晚七点多钟,肚子响得像擂鼓。可惜晚饭没了,夜宵没开始,想起校门口有家远近闻名的面馆,我便信步游疆的溜达出来,要了一碗面端到临窗的桌上,岂料刚刚坐好,居然浑身不自在起来。
掰开一次性筷子,我终于发现了不自在的缘由。
许成功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正对面,瞪着一双非洲饥民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面前那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
他脖子很长,我正奇怪怎么有人的脖子这么长,就见他又伸长了一点,这下几乎贴了过来,使得他的下巴不偏不倚正好到达碗上面,嘴角的口水随时可能流到我的碗里。
“你——”我举着筷子不知道说什么好,把面挪一下吧,说不定人家的脖子还有伸缩度,万一凑到我脸上来可是大大不妙。
许成功却是泰然自若,挥挥手道:“没关系,你继续,我看看就好了,真的看看就好。”
我小心翼翼道:“你是不是很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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