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影_范一凡【完结】(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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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遥,你还是先说说你的发现吧。”刘队并没有急着说出自己的发现,而是让我先谈。

  “好的刘队,我认为,钱宇峰,包括刘红玲的死,可能跟巫蛊之术有关。”我也玩起了语出惊人这一套。

  听了我的话,老爸微微皱起了眉头。而周队却开口说道:“李瑶同志,咱们是在科学的分析案情,怎么能讲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呢?”

  我早就想到,会有人提出这样的质问,于是很淡然地回答:“我想可能在坐的各位,对巫蛊之术,并不是很了解,巫蛊之术,是有科学依据的。在这里,我就简单的陈述一些什么是巫蛊之术。巫蛊之术从秦汉时期就有了,而且汉代的法律和唐代的法律都明令禁止过巫蛊之术。比如汉代的法律规定如果某个人家里饲养的蛊虫已经成形并且致人死亡那这个人要处以极刑,家人流放三千里。唐代也做过类似的规定,饲养蛊未成形者流放,成形者杀头。从科学的角度讲蛊其实就是一种毒虫,所说的巫蛊之术就是用这些毒虫的毒素去害人,因为古时候缺乏医学知识,所以人们才将这一现象和巫术联系到一起。《续资治通鉴.宋太祖乾德二年》就有记载:‘徙yong州诸县民之畜蛊者三百二十六家,于县之僻处,不得复齿于乡。’《驱蛊录》也有记载:‘隋书志jiang南数郡往往畜蛊,而宜chun偏甚。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三年不杀他人,则畜者自钟其弊,累世相传不绝。’还有明代的著名医学家李时珍,清代的刘昆都对巫蛊之术有所描绘记载,巫蛊之术在历史上的记载多不胜举,就连《诸病而侯论》、《千金方》、《本草纲目》等医书中都有对中蛊症状的细致分析和治疗的医方。这些都是史证,不可偏废。”

  “就算巫蛊之术确实存在,也不能证明钱宇峰和刘红玲的死,与蛊术有关吧?”老爸好像因为我的这个推论有些不太高兴。想想也是,一个唯物主义的老党员,在面对这些曾经被归类于封建迷信的巫蛊之术的时候,自然会本能的抵触。更何况,如果真的被证实他们的死与巫蛊之术有关的话,那更难向市里以及民众交代了。

  “我之所以会联想到这里,是因为我在调查钱宇峰的死得时候,那个宇峰国际的后勤主管张策,给了我一个重要的信息。在钱宇峰死前一个星期,曾出差去了一趟gui州。”我坚定着自己的看法,回答到。

  “钱宇峰去gui州,跟巫蛊之术有什么关系?”周队看到老爸不太高兴,很马屁的提出了质疑。

  我很是不屑地望了周队一眼:“众所周知,说道巫蛊之术,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苗族。苗族在历史上可以说是公认的蛊术的发祥地,而gui州的代称叫什么?”

  我停了下来,见没人回答,我自己回答到:“叫miao岭,miao岭是yun贵高原南部的主要山脉。主峰lei公山,海拔二千一百七十九公尺,终年云雾缭绕,高不见顶,是一个神奇之地!苗岭的一大特色是梯田多,有的从山脚举叠到山顶,仿佛一级级引上大的阶梯。山上建有不少苗人和侗人的村寨,据说miao岭就是因山上住了苗人而得名的。苗岭山脉的主峰lei公山位于lei山县,被苗族视为母亲山。”

  “钱宇峰上周才从gui州回来,这周就遇害了。而且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钱宇峰和刘红玲都有被操纵自杀的可能。我也听说过一种叫做害神蛊的蛊术,中毒后,目见邪鬼形,耳闻邪鬼声、如果犯了大罪,有时便会产生自尽的念头。”杜飞作为法证科的警察,他的话则让我的推断更具有“科学性”了。

  “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巫蛊之术的确有可能跟眼下的案子有关。但前提是,要先能够证实巫蛊之术的存在!”刘队也做出了自己的推论。

  第三十二章 钱宇峰的过去

  更新时间2012-12-4 21:42:51 字数:2047

  “刘学虎,你谈谈你的发现吧。”老爸没有搭理我这一茬,作为一个老党员,很难接受这些所谓的“牛鬼蛇神”的东西。

  “好的,李局。我的发现是这个。”刘队打开自己面前的文件夹,将文件夹中的资料分发给每一个人。

  每个人都对刘队的发现充满了好奇,于是纷纷结果刘队传来的资料,低头看去。

  “正像资料上写的,钱宇峰在两年前,因为涉嫌走私人体器官,曾被我们逮捕过。”刘队说道,我听到刘队的话,也是一惊,心中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但却又数不清楚,赶紧低头朝着手中的资料看去。

  原来,这个钱宇峰在两年前,曾经牵扯到一件倒卖走私人体器官的案件当中。当时,有一些证据显示,钱宇峰曾经利用自己国际贸易公司的便利条件,与一些谋求暴利的不法医生合作,进行人体器官的走私活动。

  记得两年前,的确有一个关于人体器官的案子闹得沸沸扬扬。这个案子,之所以被纰漏,还是因为作案者的猖狂行径。当时,有一个倒卖人体器官的年轻外科医生,为了得到健康的肾脏进行倒卖。每天晚上去一些酒吧呀,夜店之类的地方,打扮的异常魅惑迷人。然后,在这个过程当中,去搭讪一些出来玩的单身男青年,并主动要求与男青年发生一夜情。然后,在男青年与她来到酒店之后,用事先准备好,带有乙醚的毛巾,趁男子不备,将其迷晕。然后利用外科手术技术,在酒店将该男子的肾脏取出一个。随后,再将男子放入准备好的,放有大量冰块的浴缸之中。并在浴缸边留下一张纸条,在男子醒后,告诉男子取走了他的肾脏,如果还想活命,就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很多时候,受害者转醒过来时,早已人去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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