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魂锁_凑凑热闹【完结】(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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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四章 终于到了

  短暂的人狗大战到此告一段落,最终的结局是,胖子倒在树上睡着了,而且还睡梦魇了。胡乱的抓东西,不料这一抓,野狗悲剧了。

  威风凛凛的野狗大王,就这样被胖子在睡梦中杀死了。不知道这是不是也可以上世界第九大人工奇迹。

  最近我和胖子都成了夜猫子,每天白天睡觉,晚上赶路,终于在3天后,把时差倒了过来。一路上,还算得上太平,不过太太平,反而弄得我们俩有些神经质。

  现在已经是走在兴安岭的深处了,连个人影都没有。都说山上有护林员,我咋就一个都没看见呢?

  我跟胖子都很少说话,走了这么久,给养一直很少使用。虽然我们知道够用,但是什么事情不怕一万,咱就怕他个万一。

  所以一路上几乎都是烧水喝,烧的水有的是山间小溪的,有的是死水泡子的,总之是水我俩就烧着喝。

  林间鸟儿的叫声,起初觉得很美,但是听久了,也就厌烦了。到后来,就跟听不见一样。都说日久生情,可是走了这么多天了,我对这种环境却没生出来情。有的,除了厌烦,还是厌烦。

  “胖子,大概还有多远啊?”这句话,我已经问过n遍了。

  “快了!”胖子跟我想象中的回答一样,两个字,他已经用这两个字回答过我n遍了。

  “哦!”我漫不经心的回答。

  “行了,歇一会儿,咱们就赶路。”胖字说着,把周围的草放倒,然后开始放下行李,把吃得拿出来一点。

  吃得,现在就剩下牛肉干和压缩饼干了。牛肉干为了保险,胖子弄得有点咸,这压缩饼干,吃起来跟稻糠似的,不咋好吃,拿在手里,跟拿着铁块子似的。

  可惜啊,刀疤男父子的遗物,早被我和胖子吃光了。他们带着的东西,跟我们带来的一比,我们这简直就不是人吃得。

  虽然说“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不是为了吃饭。”可是我现在吃饭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胖子这次有点跟每一天不太一样,或许真的像他回答的那样吧,真的快到了。也许他这么做是为了不让我太烦躁,不过谁知道呢?

  也许我眼睛现在看到的,都是假象。我突然有了这么一种奇怪的想法。或许胖子让我看的,并不是他轻松的样子。

  而是我的眼睛欺骗了我。古人常说:“眼见为实!”可是,眼睛却经常欺骗我们。 它给我们传达的东西,未必就是真实的。

  外界的现象欺骗了我们的眼睛,我们的眼睛又欺骗了大脑。就像我们看见的天空是蓝的,其实天根本不是蓝色的。、

  天空之所以蓝,是因为光折射的效果。而眼睛看不见的,往往却是真是存在的。比如超声波,比如电磁波,比如微生物,比如……鬼!~

  “想欧阳雪呢?”胖子看我有些愣神,调侃我说。

  “想你媳妇呢!”我回了他一句,立刻想到,自己胡思乱想这些有什么用?

  “切,还不承认。我都看出来了,那妮子对你有意思,可是你怎么就跟傻子似的呢?看不出来还是什么?”胖子一边吃压缩饼干,一边对我说。

  其实我也明白,但是我不是不好意思开口,而是,我心目中的爱情,不是这样的。而她给我的感觉,更像是友情。

  爱情在我眼里,应该是很平淡的。我之所以没有说,没有对她说过什么,是因为就像周传雄的那首《冬天的秘密》一样。

  “如果我说我真的爱你,谁来收拾这被破坏的友谊?”

  有用的时候,一但自己误解了对方的意思,或者被对方拒绝了,很有可能,就连朋友都没法做了。

  如果连朋友都没得做了,自己又何苦呢?而且,如果她真像胖子说的那样,为什么会一直不跟我联系呢?虽然我最为一个男孩,应该主动一些。

  这些事情,感情,爱情,亲情,友情,是人类特有的东西,但是人已经存在于世界千万年了,情这个东西,却依然没有参悟透。

  有一首诗这样写: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的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喜欢

  可是爱情真的会在那里不动,一直等着某一个人吗?我不知道,千万年,世世代代的人都没有参悟透的东西,我又怎么能明白?

  我吃着东西,胖子却突然扔给我一本书,“这书写的不错!诗都不错!”胖子对我说。

  我一看,是那本《飞鸟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拿去用了。我看着这本书,把他放进了包里,长叹了一口气。

  胖子突然抬高了语调:“走吧!再走一里地,就到了!”

  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胖子说的要到了,是快到指仙那里了。我现在甚至有些兴奋起来,忙活了这么久,终于快到了。

  整装待发,走了不远的路程,我们终于找到了指仙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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