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玄医_神秘人【完结】(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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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犯法的人一定要受到惩罚,这就好比一个人去市场,被小偷偷走钱,当失主辛辛苦苦抓到小偷,小偷说我把偷你的钱还你就没事,这样就可以了吗?难道抄袭小说就这么简单的解决?当然我国现在的社会情况,很难有什么具体的处罚,但如果没有任何惩罚,我们是不是都不要去原创,也都去这么做抄袭好了?!只要复制粘贴就可赚钱了!

  我当时提出要一万元赔偿,当然我也知道他们不会给这钱,那位负责人好心的说打官司是很困难的,如果我愿意接受1600,他们就愿意赔偿,关于我提出的条件他们要考虑一下,但随后就不再联系我了。

  我叙述一下腾讯的情况,事情发生之后,我试图联系腾讯读书频道的相关负责人,但是很尴尬的是找不到联系方式。我打了腾讯网页上的n多电话,打很多客服电话,都没有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最后有接线员把我说的事情记录下来,向上通报。

  后来腾讯的人员终于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稿件的来源是北京珠峰博雅公司(事先我已经查到了),说他们会催促珠峰博雅公司与我沟通解决此事(但那家公司再没有联系过我)。腾讯的态度是高高在上,我要求他们留给我一个联系方式,那位负责人竟然说他们的电话不对外公布(我的小说被他们侵权了,也不能告诉我他们的联系方式),让我有事给客服打电话。我之前打了数十个电话才有机会联系到她,他妈的她居然让我还打腾讯客服电话。

  我告诉她,如果你们抄袭我的小说,还不愿与我沟通,我就要走法律途径了。那负责人对我说,我可以起诉他们,跟腾讯打官司,之后再没有联系过我。

  腾讯公司没有表现出任何歉意,完全冷漠无情,众所周知腾讯有律师部门专门处理这些事,腾讯天天都打官司,对于我这种事,他们也是无所谓。

  可笑的是我曾经在腾讯网上看到过呼吁保护知识产权的文章,但实际上他们自己就是这样做。一开始从事情经过上看,似乎是北京珠峰博雅公司提供了抄袭稿件而引起,但腾讯明明知道版权有问题〔作者佚名,而且读者评论中有很多人提出《古墓生死劫》是抄袭《古墓迷葬》〕,腾讯还发表那么多佚名作者的小说来赚取非法利益,加上他们对待受害者的态度,我对腾讯感到十分失望。腾讯的企业文化大家都很清楚,但这么强横的抄袭,是不是太过分了?!

  接下来说一下起诉腾讯的法律途径,希望对搞创作的朋友提供一些帮助,因为请律师开销很大,我就自己弄,找了些懂法律的朋友来帮忙。开始我在本地,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交了材料,联系两次之后,通知我要到被告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起诉。

  我第一次把材料邮寄到深圳南山区法院后,材料并不合格,不能立案。其中主要问题就是我使用的是网页截图来作证据,法院的同志说网络截图需要公证部门公证才行,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不能证明我是原作者。

  我按照法院的要求到本市的公证处进行公证,没想到的是公证处说这种情况下除非我出示文化局的证明,否则不能公证。我于是联系市文化局,又遇到了问题,要到省文化厅证明我是作者,拥有著作权。我又联系省文化厅,说明情况,可文化厅说按照国家规定,作品如果要打官司有纠纷,他们就不能给出示证明,如果准备打官司,一定要在起诉前准备收集证据。我现在转一了圈,有各个网站后台登陆的截图,反倒无法证明我是原作者,真是一个令人无语的结果。我是普通人,对于这些法律法规,都一窍不通。最后我找到以前签的手机阅读的合同,又递交给深圳南山区法院。

  昨天晚上深圳南山区法院打来电话,此事已立案了,所以我把事情经过整理一下,发表出来。在此希望搞创作的朋友们搞好著作权保护,我写的几部小说全都把全文在网上发表,很多朋友也这么做,这样比较容易被抄袭,因此我也错过了几次出版的机会。有的朋友说我傻,不如拿点钱算了,也有朋友说腾讯天天打官司,什么都抄袭,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根本没能力对抗腾讯,我知道自己不是勇士,就是要讲这个理,现在打官司确实困难,从报案到现在立案,一晃已经半年过去了,未来还有很多未知的困难,还要付出时间和精力,比如异地出庭(我在辽宁鞍山,出庭是在深圳南山区法院,赔偿费可能不够路费的)等等,我可能得不到什么,我还是会尽量坚持下去,如果有情况会在帖子里更新。希望论坛里码字的朋友们保护好自己的著作权,可以尽快到手机腾讯网读书频道看看有没有自己的作品被抄袭了,我只是希望我们的民族有原创力量,而不是像现在的腾讯等等公司、现在的社会风气,就是拿来主义,自己不去原创,投机取巧,专门剽窃别人成功的方法(腾讯善于此法)。

  古人有四大发明引以自豪,我们现在还有什么呢?放眼社会,如果整个民族都这样投机取巧,慢慢失去创造力,我们还能贡献出什么?将来在哪里?

  最后说一下我对腾讯的看法,可能有的朋友会说,你平时用qq,凭什么还要起诉腾讯?我想说我用qq也是一种无奈,是因为腾讯的垄断,我们没有使用别的软件的可能,而且我使用qq,我也花钱了,腾讯与360冲突的时候,我和朋友们都准备好了使用旺旺或其它聊天软件。10年前马化腾从icq“借鉴”来qq的时候,我很支持腾讯,也支持他商业化,但是当时连一件qq服饰都变的有使用时间限制的时候,我感到很无语,我们平时卖几百元的名牌衣服,也没有时间期限。腾讯公司用那些虚拟的东西反复赚钱,而且越来越夸张,是不是太过于贪婪?没有道德?10多年过来了,腾讯变得财大气粗,但对用户更野蛮,是不是变得太蛮横无理?腾讯公司不断大肆抄袭别人,是不是太投机取巧,缺乏创造的力量?没人阻拦腾讯赚钱,但你可否有点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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