肮脏的布包,早已分不清原来的颜色,布面上几大块殷殷斑驳的深色,显得触目惊心。阿水怔怔地站着,眼泪扑簌簌地落在上面,打湿了一片。
程寂也觉得难过,心想她此时心里一定是百转千回,悲疑交加,她可能已经猜到了不幸,只是还不知道具体的过程。
阿水哭了一阵子,解开布包,一件一件翻着丈夫的衣物,赫然看到了那枚戒指。
她坐在床边,瞪着红肿的眼睛,定定地出了一会神。许久,她俯下身,伸手在棉被的罩面里掏了一阵,没找到别的东西。她想了想,挪开枕头,从自己随身的包里取出了一件衣服。
那是一件锦缎质地的旗袍,剪裁,绲边,衣领,都显得温婉典雅。艳红夺目的颜色,表面大团大团的金色花纹显得立体感十足,尤其那一粒粒花纽扣,手工精细,远看犹如一只只灵动的小蝴蝶。程寂瞧着十分眼熟,她在梦里早已见过了。
阿水将两个布包都叠好,藏在床褥下,又将床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重新塞进木箱,吃力地把箱子托到橱柜顶上。然后她开始解扣,褪衣,程寂连忙伸手遮住了吴来的眼睛。
阿水换上了旗袍。微微舒展的半袖设计,使这件衣服并没有传统旗袍的拘束感,只是她小腹微凸,动作显得不甚灵便。
她戴上戒指,匆匆打开门出去,程寂这才将手移开,两人跟着出了门。远远的看见王哥从西边过来了,阿水机灵地躲开他的视线,绕了路往东走到小镇的街上。
王哥走得很慢,他在四处溜达着打发时间,抬头看看天色将晚,便一步一挪地向自己家走近。甫一推门,他愣住了,屋里没有一个人。
阿水!阿水!
他大声喊着,没有人回答。
空空荡荡的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王哥颓然跌坐在凳子上,一种极度空虚的感觉刹那间侵占了全部身心。
难道,阿水已经走了吗?他不敢想,一想到这就是一阵揪心的疼痛,默默地坐到天黑。
门忽然开了,一个身影慢慢地走进来,走到桌边,熟练地点着了煤油灯。
王哥只觉眼前一亮,旗袍的鲜红光芒反射到他的眼中,刺目,而且令人神思眩迷,阿水站在摇曳的灯影中,显得端庄娴静,风姿嫣然。王哥呆呆地看着,竟忘了说话。
“饿了吧?你的裤子破了,我去镇上买了针线,一会帮你缝一下。今天是中秋,我顺便买了点酒菜回来。”
“要是我也有一个这么贴心的堂客多好!”王哥在心里感叹着,目光落在旗袍上,问道:“你什么时候买了件这样的衣服,真是好看!”
“我跟你说过的啊,我原是桐庐乡下打鱼出身,阿原当年参军去打日本鬼子,我就离开家乡一路去找他,在上海呆了几年,后来又辗转追到武汉,好不容易才找到他,跟着他一起逃到了湖南。我没有别的本事,只会靠弹唱赚点钱糊口,这身衣裳就是我的行头。”
“你的声音这么动听,唱歌一定极好,不晓得我有没有这个耳福?”
阿水微微一笑:“王哥过奖了,你要是不嫌难听,我就给你唱两句。”
她抬起双手,在胸前做了个弹琵琶的姿势,清了清嗓子,纤指虚拨,柔声唱了起来:
“天涯呀海角……”
程寂看了吴来一眼,失声说道:“天涯歌女!”
王哥听得神思荡漾,张着嘴,竟忘了鼓掌叫好。
阿水唱毕,微微欠身答礼,然后变戏法般从背后拎出一个竹篮,掀开覆在上面的布,一只烧得滚圆流油的肥鸡趴在篮子中央,旁边是一盘切好的卤牛肉,和一只盛着浅黄色醪米酒的小瓦坛。
程寂虽然闻不到,却知道空气中一定飘浮着浓郁馋人的香味,王哥的表情已经告诉了她。
窗外的天空布满阴云,遮住了月的光华,看不出中秋节的气氛。空气潮闷,令人呼吸十分不畅。
第十七章 幻象
阿水那两弯新月似的眼睛里藏着捉摸不定的光芒。她像往日一样,麻利地摆好碗筷,又在一只大海碗中倒满了米酒,左手端举到他的面前,右手却始终垂在桌面之下。
“打扰王哥多日,客气的话我也不多说了,趁着今天过节,算是借花献佛。我不能喝酒,就以白开水敬你,王哥要是把我当朋友,当妹子,就干了这碗!”
香甜粘滑的米酒,闻着便令人心醉。王哥仰头喝下,抹了抹嘴,一股浓香顺着喉咙流淌到心里。嘴里余了几粒软绵绵的糯米,轻轻咀嚼,唇齿留香。
米酒入口清甜,后劲却十分厉害。阿水殷勤地劝吃劝喝,不一会儿,王哥已是双颊潮红,眼神也有些迷离了。
“今、今天真是太高兴了!阿水,你晓得吗,白匪被我们部队逼到了宝庆,白崇禧那只老狐狸要逃跑了,看样子、过不了多久战争就要结束了。”
“哦,那很好啊,你怎么知道的?”
“我今天往西边去打听了,他们在灵宫殿干了一仗,白匪被打得七零八落,哈哈……”
“你今天没去找他吗?”
王哥的脸被酒烧得红扑扑的,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找?上哪去找?都半个多月了,人早就没了!”
阿水脸色一变,侧过身去,幽幽地叹了口气:“看来我这些天白白等候了,只苦了我肚里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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