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地灵机一动,殷刹抬起头,问道:“诗沁,我出个问题考考你,九个橙子分给十三个小朋友,怎样分才公平?”
“杀掉四个小朋友。”
“……”
“你也觉得这样不好?那么杀掉十二个小朋友,剩下一个小朋友独占九个也不错。”
默默地将盛着橙子的小盘往阮阴月手边推了推,殷刹像是下定了决心:“诗沁,我不知是什么原因,让改你变了那么多,不想看见我,不愿意和我说话。但,如果那个传说是真的,我希望你能听我一言,放弃它,不要参与其中,有太多的危险,你承受不了。”一边说着,一边伸筷——殷刹知道虞诗沁最讨厌的蔬菜就是莴笋,小时候,她一看见莴笋那副惨淡的表情他至今记得,回想两小无猜的童年,心底划过一道暖流。
没想到这家做的宫保鸡丁里居然有莴笋,殷刹从往昔回过神来,便一个个地挑到自己碗里。
夹莴笋的手突地一顿:这样能称得上亲密的举动,有多久没有做过了?已久的疏离,能从现在开始弥补么?
殷刹在夏夜中越显冰凉的嗓音有些飘忽,有些惆怅:“若能成为这一代的弹珠姬,你的生活也许会幸福许多,但是谈何容易?你自幼体弱多病,你还记得么,有一次我们去爬山……”
双耳自动屏蔽了殷刹的“忆当年”,阮阴月对他提到的一个名字表示迷茫:蛋猪鸡?什么东西!
没等阮阴月发话询问,从他俩到来就偷着打量的不安分人士开始作乱了。
时值半夜,在这区出没的不是灰色人群就是黑色人员,从穿着打扮和外表看来,殷刹与阮阴月都是白得不能再白,再加上极其出众的容貌,不被盯上绝对是怪事。
所以,一个奇装异服的女混混走来,喷出浓浓的酒气嚷嚷道:“帅哥,我们大姐看上你了,走,过去给大姐剥虾,小妞嘛,嘿嘿……去和我们二哥喝两杯,交个朋友。”
几米外传来一阵哄笑、口哨声,是一群典型的小混混,他们所谓的大姐、二哥,是打扮得最像鹦鹉的两只。被殷刹、阮阴月的目光注视,这群人有意无意地捉着啤酒瓶或者露出小刀铁棍,大有要挟就范的模样。
“二哥?在老子面前,哪个小崽子敢称哥!”冷哼从这群人左边那几桌传出,随后,一个脸带几道疤的、着花衬衫的男中年走到阮阴月身边,狠狠地拍桌子,随后色迷迷地笑着,作势要拉阮阴月的胳膊,“乖妹子,有哥哥护着你,看谁敢拉你过去,哥罩你!”说完,他也有意无意地撩开衣服,隐隐露出疑似枪套的物体。
看来,一拨人走小流氓无赖路线,一拨人走黑社会霸气路线,欲将殷刹、阮阴月瓜分掉。
由狗血定律推测,发生这种情况都会出现那么一个英雄从天而降,救得美人。
在远处用望远镜窥视的卫冕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英雄——当然,殷刹么,他就视而不见好了,谁管他被哪个女人看上。刚巡视完自家产业的卫冕,居然在这条街看见未婚妻虞诗沁,立刻感叹了一下有缘千里来相会;但是据说和他的未婚妻曾有过暧昧关系的殷刹也在此出现,不得不让他开始胡思乱想了。
脑内活动自然不妨碍他进行监视,是以所有的情况都落入了卫冕眼中。虽听不见,但以他对这区的熟悉程度很快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现在,表现的时候到了!
他放下望远镜,抹抹头发,扯扯领带,潇洒地踏出一步,然后……
大排档边的阮阴月随手抓起小圆凳凳脚斜手挥落,厚实的凳边砸在中年背上立刻将其打趴,这还远远不够,又见阮阴月一脚以风驰电掣之势踩中年手背,“咯哒咯哒”,中年的手立刻肿了起来。
一切发生的过于迅速,直到趴在地上的中年开始哀嚎众人才反应过来发生何事,而明显比较专业的黑社会一方,行动也更为迅速,立刻有两三人将桌一掀向阮阴月和殷刹砸来。出乎意料的是殷刹居然身手不错像是练过武,将飞来的桌面一脚踹开数米远。
电光火石之间,阮阴月已将动手的几人打趴。末了还浇了他们一身菜油,时刻准备点火。
哀叫的哀叫,惊惧的惊惧,现在他们哪还能明白,这次是栽到底了!此女之残暴,简直令人发指……
就在所有人以为阮阴月会把他们灭口的时候,阮阴月轻飘飘地离去了,走之前,她看了看某处对身处此地多年见识过大风大浪所以还能勉强保持镇定的大排档老板说道:“有人赔偿。”
——她没理殷刹。没想到他心思如此险恶,将她喜欢吃的莴笋全挑走……
卫冕总觉得,那一眼是在看自己,可是她怎么可能发现呢?
“呵呵,不愧是本少看上的女人,身手不错,也够胆量,”卫冕狂傲地一笑,“我是越来越欣赏你了,虞诗沁。”
说完,他同手同脚,扶着墙向大排档走去,走了几步发现速度太慢不由向手下喝道:“没看见我腿软了么,还不过来扶!你们那什么眼神,本少才不是被吓的,只是站久了脚麻了而已,懂么!”
早上应该吃早饭,尤其是成长期的儿童、少年。
所以,一路散着步优哉游哉地返回M大校区的阮阴月,看见靠在墙根咬一下热腾腾的油煎包子、咕嘟咕嘟啜两口塑料杯装豆浆的恶魔族第六王子米路很正常……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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