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时间。在罗马的时候,总是充满优攘,不过他喜爱罗马那些漆上赭红与深绿色的
房屋,在大道上亡命细车,漫步於几内托的道路」,直到撞上一个可以来段露水姻
缘的女子为上。
他也喜爱当代的聪明人们。他们还是人类,但却博闻强记。某个印度的统治者
被暗杀了,不到一小时内,全世界的人们都知道这件事。所有关於灾难、发明、医
学奇迹的纪录,任何一个普通人也朗朗上口。人们游走於现实与幻境之间,劳工与
裸身的电影女王谈恋爱,富豪戴上纸做的珠宝,穷人购买钻石,而公主殿下衣着褴
褛地前往香榭丽舍大道。
他真希望自己还是个人类。毕竟,他以前不就是吗?其他的同类又是如河?他
们不是首代血族的成一日,他很肯定。首代的血族无法以心灵相互通讯。不过,首
代血族又是啥鬼东西?他不记得这些了!他感到些许慌乱,不愿再回想下去。他在
笔记本写诗,以某种现代性的单纯格调,但他知道那是他许久以前就习得的调性。
他漫无目的地游荡於欧洲与小亚细亚之间。有时用行走的,有时他会闭上眼睛,
让自己移动到某个特定的地点。他迷倒许多和他交往的人们,白天一到,就任意睡
在幽暗的隐密之地。阳光已经伤害不到他,但他还是无法在白昼活动,只要一看到
天光,他就会自动闭上眼睛。沈睡之前,他听见其他饮血者的哀痛呼号,然後便是
一片空无。醒来之後,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解读古老的星辰方位。
他开始比较敢放胆飞行。就在伊斯坦堡的外围,他像一颗飞弹般地射出天际,
翻腾於九天云霄,自在地欢笑着,最後在白重旦之前降落於维也纳。他飞行得无比
快速,没有人看得到他。况且,若被那些疑窦的眼神包围,他才不会试用这些新鲜
伎俩呢!
他还有另一个有趣的能力:幽体出游。嗯,不算是真正的遨游天外,但是他可
以送出自己的念波,也能够『目睹』千里之外的景观。有时候躺着躺着,他会突然
想要看看某个遥远的地方,然後他就在刹那间到达那儿。有些人类也办得到,无论
是在梦境时幽体位移,或在清醒时神魂出窍。有时候他会行经那些灵魂正在行旅的
身体,但他看不到灵魂的所在。他无法看到鬼魂、或任何灵体。
然而他知道这些一事物的存在,必然如此。
古老的意识侵入他的体内,他知晓到当他还是个人类男子时,曾在神殿服用下
祭司授与的强力药液,得以幽体出游,进入火焚之域。当祭司召唤他回到身躯时,
他感到相当不情愿,当时他正与所爱的死者在一起;但他明白自己非得回去不可。
没错,当时他确实是个人类。他记得当自己躺在那尘埃覆盖的房间、被给予那
药液的时候,胸膛上冒出的汗水的感受。害怕莫名,但他必须度过那个试炼。
也许现状的确比较好,能够同时以身躯与灵魂飞行。
他无法记起,为何他自己变成如今这等形状:饮血为生,拥有如此的异能。他
因此感到无比痛苦。
在巴黎,他跑去看许多『吸血鬼电影』,参详其中的正确与谬误资讯。虽然大
多数都愚蠢得很,怛却是熟悉的说法,吸血鬼黎斯特显然就是从这些古老的黑白电
影中取得斗篷式服装的灵感,大多数的『夜行生物』都穿着类似的服饰:黑色斗篷、
浆挺的白衬衫、精致的黑色燕尾外套、黑色长裤。
当然都是一派胡言,但他因此感到告慰。毕竟这些都是吸血鬼,语音轻柔如诗、
言笑间口啜生灵血液的族类。
他还购买吸血鬼漫画,剪下某些画面:类似吸血鬼黎斯特的那种美丽男吸血鬼。
也许他该找个机会来试试这种衣着打扮,那会是种安慰,使他感觉到自己隶属於某
种结构 即使那并不真正存在。
在午夜的伦敦街头,他在一家灯光幽暗的店面找到这些服饰:外套与长裤、皮
制的鞋子、黑色天鹅绒大衣配着雪白的丝缎,长及曳地,真是太棒了。
他在镜前盼顾自得,吸血范黎斯特一定 慕死他了,而巨他凯曼可是货真价实
的吸血鬼呢!他首次梳理自己的黑色长发,并在玻璃柜中找到香水,为这个华丽的
夜晚打点自己。他甚至还找到耳环与金手炼。
他现在可光鲜亮丽得很,如同以往的时代。就在午夜的伦敦街头,人们对他垂
涎叁尺。这样打扮真是大对了,他边走边舞动、鞠躬、眨眼,而他的追随者一直跟
着他。即便是在他吸血的时候,他的猎物也以了解的眼神望着他。他会如同吸血鬼
黎斯特在电视上表演的那样,俯身向一刖,温柔地吸取喉头的血液,再了结猎物的
生命。
当然那是个玩笑,其中有某种可怕的琐碎成份。那些玩闹无关於身为吸血充这
麽个黑暗深沈的秘辛,无关於他问或记起的某些灵光片羽。不过,能够暂时充当『
某人』或『某物』,至少是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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