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已经走到了灯火通明的地铁站门口,而那里就是博罗街边的家。
哈默一个人继续往前走。他很高兴自己在今天晚上放弃了乘坐汽车,而选择了走路回家。晚上的空气刺骨般酷寒,他的触觉兴奋地感觉到了镶毛大衣里渐渐滋长出来的温暖。
他在通过马路之前,在街边停了一会儿。一辆大巴士朝着他费力地开过来。哈默觉得有的是空闲时间,他站着那里等待着巴士开过去。如果他打算在巴士的前面穿过去的话,他就必须加紧脚步——但是,他讨厌加紧步伐。
站在他身旁的,是一个歪歪斜斜的社会弃儿,突然,他像醉倒似地滚出了人行道。哈默惊叫了一声,巴士试图躲闪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带着慢慢苏醒过来的恐惧,呆呆地看着马路中间一堆柔软而毫无生机的肉体碎片。
一大群人就像戏剧般地围聚了过来,人群的中间就是那位巴士司机和两个警察。但是,哈默的眼睛还是带着恐惧一直盯在那堆血肉模糊的东西上——这堆东西,曾经是人——一个活生生的跟他一样的人!他恐惧地颤抖起来。
“这个该死的家伙肯定是瞎了眼,老大,”他旁边一个长相粗鲁的人说道,“你们不必再忙活了,无论如何,这家伙已经完了。”
哈默盯了他一眼。非常诚实地,他从来没有想过那个人没准儿是可以救回来的。现在,他还是觉得那个想法很荒唐。如果他也那么愚蠢,他会在那一时刻……他的思路突然被打断了,他离开了人群。他感觉到,自己在为一种无法压制而又无法说出的恐惧而颤抖。他被迫承认,自己对死亡很害怕——非常害怕……死亡到来的迅速和毫不容情,对于有钱人和穷人是平等的……
他飞快地走着,但是,这种新产生的恐惧仍然缠绕着他,把他吞没在它冰冷而无情的魔掌之中。
他很怀疑他自己,因为,他知道从本质上来讲,他并不是一个怯懦的人。五年以前,他曾思索过,他是不会被这种恐惧击倒的。因为那时,生活还不是那么甜美……是的,就是那样;对生活的爇爱就是打开那扇神秘之门的钥匙;生活向他展示了最大的乐趣,它只有一种威胁,那就是死亡。
他离开了灯火通明的大街,转入了一条窄窄的人行道,小道的两旁都是高墙,这是一条捷径,它通往因为其丰富的艺术收藏而闻名的广场,而广场正是他家所在之处。
大街上的吵闹,在他身后渐渐地远去且消失了,现在可以听到的,只有他自己轻轻的噼噼啪啪的脚步声。
在他前面优暗处,传来了另一种声音。一个男人靠墙而坐,正在吹奏着横笛。当然,他也是那些阵容强大的街头艺人中的一员,但是,为什么他选择了这么个特别的地方来吹奏呢?可以肯定的是,在晚上的这个时间里,警察很少——哈默的思索突然被打断了,他猛地意识到,这个男人没有了双退,他旁边的墙上靠着一副拐杖。哈默现在才看见,他吹奏的不是横笛,而是另一种奇怪的乐器,它的音调比横笛要高得多,也清越得多。
这个男人继续吹奏着,他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哈默的出现。他的脑袋使劲地向后扬着,好像是深深沉醉在演奏乐曲的欢乐之中。乐曲的旋律清越而又欢快地飘洒出来,音调越扬越高……
那是一首奇怪的曲子——严格说来,它还不是一首完整的乐曲,而只是其中的一些片段,和里恩基演奏的悠扬的小提琴曲调有点相似。那些片段一直在重复着,一次又一次,从一个调转到另一个调,从一种谐声到另一种谐声,但是,它每次都不断地升高,直到一种更为强大的、也更加无拘无束的自由之中。
它和哈默以前听过的任何乐曲都不相同,它的里面包寒着的一些东西很令人奇怪,也给人灵感——而且振奋人心……它……他狂爇地用双手抓着墙上的一个突出物。他只知道一件事情——就是他必须抑制住——要不惜任何代价抑制住……
突然,他反应过来那音乐已经停止了。那个无退的男人正伸手去拿他的拐杖,这里只有他。哈默,像个疯子似的抓着扶墙,只为了一个简单的理由,就是他脑海中那个无比荒谬的信念一一表面上是无比荒谬!——他从地面上飘了起来——那些音乐载着他往天上飞去……
他笑了。全然是疯狂的音乐!当然,他的双脚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地面片刻,但是,那是多么奇怪的一种幻觉!木头拐杖迅速地敲在人行道上,那些啪哒啪哒声告诉他,那个瘸子已经走远了。他在后面一直看着,直到那个男人的身影被黑暗吞没。一个奇怪的家伙!
他慢慢地继续走他的路,但是,他再也无法把那种大地在他的脚底下消失的奇怪感觉从脑海里抹去……
然后,心念一动,他回转身,加快脚步朝着那个男人的方向追去,那个男人或许还没走远——很快他就会跟上他。
一看到那个慢慢摇摆的残废身影时,他忍不住叫了出来。
“嘿!请等会儿。”
那个男人停了下来,毫无表情地站在那里,直到哈默来到他的面前。一盏街灯正好在他的头顶上方,使得他的容貌毕现无遗。哈默惊奇地不知不觉屏住了呼吸。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可以长出一张像这个男人这么漂亮的脸。他年纪不大;虽然他肯定不是孩子了,然而,年轻仍然是他的最大特征——年轻而且充满了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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