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浩哼了一声,扭身把头朝了墙。他们宿舍的兄弟还都不知道她有女朋友,而且就在一个城市里上大学呢。
不知不觉,他竟然睡着了。
睡着了的严浩平生第一次开始做恶梦。
他看见了那幅标本制作间的白床单,白床单飘浮着向他移过来了,他看见白床单后的两只手,两只酱褐色有长指甲的干枯的手挥舞着。他想动,却动不了。那只手一下子抓住了他,很长很尖的指甲一直掐进严浩的手背里,它沙哑地叫着:“是我,是我,是我……”
严浩用力地挣脱,却全身无力。他在剧烈的挣扎中惊醒后才看见一只手正被廖广志抓着摇来晃去呢。广志眨巴着他的小眼睛说:“你喊什么,浩子,都他妈十二点半了,还要不要人睡。”
严浩揉揉惺松着的眼,反而问廖广志:“我喊了什么?”。
廖广志翻动着他的厚嘴唇说:“就听见你叫莫找我,莫找我。谁找你啊?该不是狐狸精吧,没准儿你白天摸的哪块儿骨头是狐狸精的。”
严浩摇摇头,目光迷茫,他根本记不得这些。也不愿再想。挥挥手对廖广志说我发梦了,没啥子事。
又是一个满月夜。坐在床头的严浩翻出一颗烟。看着窗外的月亮,他任随烟雾燎绕,心情却沮丧到了极点。
他的手背上还留有两个深深的指甲印,火辣辣地疼。那该是廖广志留下的吧?!他实在不敢想得太多。
如果,一定要蒋伯宇穷尽所有词汇来形容他对理想恋人的感觉,那就是graceful——优雅。
如果,一定要蒋伯宇把这样一个略显得老土的词汇附加在某人身上,那么他一定可以为这个人没有任何原因地去做一件事。
但是,如果这个人不能理解蒋伯宇之所作所为,那么她一定不能理解自己如何会去无缘无故做某些事情。
这个人就是何继红。
何继红在她高中毕业时就已经无缘无故地做了某些事情。
高中毕业填报志愿前,父母就大学的专业问题征求过她的意见。她选择了医学,而且是读起来最苦最累的临床医学。
这个选择出乎父母的意料。照他们的想法,一个女孩子何苦要去做医生呢?且不说五年学习的辛苦,就是出来后做住院医师,也是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等慢慢熬到了主治医、主任医,收入待遇还未必上得了富裕阶层。何况,一个女孩子,能有多少青春呢?结婚生子,柴米油盐,都是要考虑的。再去拼了命争职称,忙工作,幸福恐怕就遥遥无期了。
再说,何继红是有资本有条件不去冒这种拿青春做赌注的风险的。
她的父亲是师大的历史学系教授,母亲则是当地一家大型国企财务科的负责人。说是书香门第也好,说是家境优越也好,有这样一个家庭对何继红来说是幸运的。
何继红的父母觉得,一个女孩子做老师、做金融、亦或做文员,都比做医生好。何继红的父亲就发过话,师大里所有的专业由你随便挑好了。
何继红的父母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
他们那一辈人都是在社会的激烈变革中走过来的,他们考虑问题是力求全面的,谨小慎微的,不求冒险的,甚至,在没有九分把握的把握下,他们很难轻易做出任何决定。他们只有何继红这么一个女儿,女儿的幸福和未来关系到他们的颜面,他们的晚年,甚至他们的生命。
但何继红的坚持已见平生第一次表现得让父母震骇。她扬起细长细长的眉毛说:“我真的非读不可。我就是对医生感兴趣。真的!”她说话的口气斩钉截铁,毫无商量的余地。
事实上,在她说这句话前,她就早已把志愿表填好交给班主任了。她是全校高考中的理科状元。
她的所有志愿,全部是医科大学或者是综合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
何继红说不出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着迷医学。无论她的父母,甚至三亲六戚里面,都找不出和医学相关的人。
所以,何继红在面对所有人的疑惑与追问时,习惯了套用麦当劳叔叔的那句广告语:“我就喜欢”。
我就喜欢,只要是地球人你管得着吗?
这种态度让何继红父亲“以史为鉴”的说教与她母亲“数字说明一切”的理论统统溃不成军。他们相信经验与根据,为女儿选择专业时也是这样。他们为此事已经夜不能寐,争论不休。
何继红的观点很鲜明很个性很简单。她只主张“爱一行,干一行”。
“我一定会在美国的《科学》上发表论文,我一定会向诺贝尔冲刺”。何继红的诤诤誓言在她父母看来简直就是大放劂词、胡话连篇、痴人说梦。
宝贝女儿的背叛令他们伤心恼火又无可奈何,最后转移战火开始互相指责对方管教不力。在父母闹得不可开交,家庭气氛急转之下冰冻三尺之时,何继红干脆打起背包不辞而别跑到三峡与张家界旅游了一趟。
在开学前三天,又黑又瘦的她出现在父母面前说:“你们谁也别送我,我自己去学校好了。我自己挣生活费!”
客观地讲,何继红并不漂亮。至少用男孩子心中的某种漂亮标准来衡量,她是远远算不上优秀那一类的。她的皮肤不白,人也很瘦,唯一可说的优点是双腿——那是一双修长得有些过分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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