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被诅咒的家族_文沁可人【完结】(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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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我还有小说,可是现在怎么也写不出来了……”朋友自嘲地嘟嘟嚷嚷地笑着说。“我现在简直就是个废人,活得一点意义都没有。”朋友自暴自弃地软弱无力地再一次说。

  朋友的小说遭到批判后,她就再也没写小说。我和朋友都与一家出版公司签了长期合同。出版公司要求我们,市场上需求什么我们就写什么。市场上需求都市爱情小说,我们就都写爱情。朋友的小说也是写都市爱情的。她遭到批判的理由是因为公司认为爱情都是美的,朋友却把它写的这么丑,太不符合大众的愿望了,怎么可以?朋友争辩说事实上现在城市里所谓的爱情根本就不存在,爱情早已经在都市的压抑下异化成了单纯的发泄与喷射。她的小说写的就是这个,她反映了现实,怎么不可以?公司却认为存在不存在是一回事,把不存在的东西写出来是一回事,把丑写美又是另一回事。作家们在公司里的作用就是把不存在或是存在却丑的事写美了,好给人们一个希望。要是写丑了那不是说人心是丑的吗?说人心丑不就是影射社会丑?影射社会丑不就是影射国家丑?影射了国家丑不就是影射了别的丑吗?影射了别的丑是不是说明你的心理有问题?你对社会和对公司不满……这么一影射下去朋友的小说就遭到了批判。那时候我在旁边帮朋友说一句:“作家的良心和责任心使他们有义务把真实写出来啊。读者们也是要知道真相啊。他们要是知道长期受到欺骗也会不接受那些东西的。”公司老板看了我一眼,微笑着和蔼可亲地说:“读者知道什么。给他们看什么他们就认可什么。本公司的责任和良心就是作家们的责任和良心。”于是朋友对自己写作自由权的抗争就这么败下阵来。

  第一天(上)(8)

  那一次批判使朋友无法把小说再创作下去。后来她就得了怪异的眼病。朋友认为她写不出小说是因为大脑受到了刺激。那么朋友把写出一部令自己满意的小说作为她摆脱疯狂,并积极生活下去的奋斗目标不是可以理解的吗?正是因为她认为无法完成这个作品才在绝望中自杀吧。即使要死,她也不放弃让作品活下去的希望,哪怕只是一部分。我大大地抽了口气,抽回了酸涩欲哭的冲动。我也抵住了抵触情绪的作用,下决心看这个稿子了。

  朋友小说的开头,是说一伙人背着篓,挑着担,推着车在路上走……这些人衣衫褴褛,脚步踉跄。北方料峭的春风无情地削着他们身上的破布条,撕扯着他们的乱头发。他们当中领头的那个人,一边拖着僵硬的双腿向前挪,一边想起离开家乡的时候。他们从关里走向关外时,虽然背着挑着推着的都是些破烂,可他们的脸上难掩兴奋的渴望,目光里也闪动着开拓者的热情与雄心。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行走的路程越来越远,他们的脸上只剩下了疲乏,眼中也写满茫然。前方的路似乎还没有尽头……忽然,一头像鹿非鹿的动物闯进了男人的视野。走近了,动物不惊不跑,站在原地瞪着天真的眼睛看着被夕阳染了一层金边的男人和他的族人。男人手里的棒子没有片刻犹豫,脱手而飞。动物遇棒而倒。那天男人就和他的族人,在动物的尸体旁安驻下来,准备吃了饭第二天再走。女人们到河里洗剥动物时,月光下看见水里有金光闪闪的东西一动一动,动个不停。女人们惊叫起来。被惊叫声引来的男人们下到水里一摸才知道,那些闪光的都是一条条大鲤鱼。河里的鱼密集得直撞人的腿。那天在冰天雪地里走了很久的人们睡了第一个安稳觉。梦中他们每个人都看见了他们的祖先。祖先站在开满了鲜花的绿草地上,身旁有成群的牛羊和肥猪围绕着。祖先指着那片草地和牛羊说:这就是家啊。第二天,族里的人都跟领头的人说不走了,就在这里住下吧。头人还在犹豫时,就看到了大地和他前一天傍晚打动物用的棒子。大地仿佛一夜间唤来了春天。原本枯黄萧索的平原和四周的大山一刹时复活了,均泛着生机勃勃的青色。那根棒子就斜插在青色的泥土里。初升的阳光中,正有一枝绿芽披着朝辉的绯红从棒子的顶端噌噌地往外钻。男人就说,不走了,就在这棒打狍子瓢舀鱼的地方安家。一声令下,男人即带着族人们举行了简单的祭祀仪式,以告仓天,他们要在这里扎根了。祭祀完毕,人们纷纷垒土为灶攒草为屋开始了创业的劳动。

  那个男人就是我的祖先。他们落脚的地方就是家庙村。母亲说我们家的祖上是从云南走过来的。祖上被当时的朝庭拔民拔到山东一带,后来在山东无法生活下去,才又背井离乡来到东北。刚来时只有肩上一副挑筐挑着儿女,挑筐的旁边跟着妻,此外无它。我们家后来的辉煌是在东北这块地上,确切地说是在家庙村这个地方才发展起来的。朋友显然是用上了这段传说。朋友的小说语言是美的。可在她那从猿到人的线性叙述中,有的地方本可以一语带过。比如说走关外的人们所带的东西都是破烂。破烂就是破烂,可是朋友用大量的篇幅浓墨重彩地描述其破与烂。而且那种学院派的技巧性相当的浓,反倒把小说的灵性给遮住了。我想到朋友生前一直想着要挣脱她所学的东西带给她的束缚,可她挣来挣去,反倒把小说的真性情关闭到技巧当中出不来了。我跃过一大段写我们家怎么样与自然搏斗努力活下去的章节,再看下去时就看到了百多年前我太祖父父亲的出生。这个人是家族中划时代的人物。他童年时就表现出异常聪慧的特质,争着吵着要读书。当时家庙村的村长,也就是太祖父的祖父,就是朋友小说里一开始提到的那个男人,虽是那群人中最有文化的,也只认得几个字。这个孩子的要求令大人们大惑不解,即而被当成孩子的胡闹,屡遭喝斥。有一天,大人们发现他失踪了。他是他那一代的独生子。大人们着了慌,四处找,找不到。几天后孩子自己回来了。回来后第一句话还是要读书。大人们依了他。他父亲从遥远的城里重金请了先生。从此家庙这地方有了私熟,那是最开始的学校。也是从这一代人开始,家族中的人挣脱了懵昧,向孔夫子靠近。太祖的父亲只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就是太祖父。太祖父的父亲和家庙村的村民们,虽然在祖先开垦出来的山谷里繁衍生息,可因为是外来人,长期以来倍受当地土著的欺负。太祖父的父亲就把太祖父送到山外的大地方去读书,期望下一代能摆脱受欺辱的困境。太祖父很年青时就被他的父亲送到山外去读书。按理说太祖父不会回到山里了。可是有次太祖父探家时上山打猎迷了路,他就在山里睡着了。梦里他梦见他躺着的地方裂开了一道宽宽的缝子,从地缝里冒出金灿灿的光,在这片耀眼的光中有个穿着金镂衣的漂亮女人向他招手。太祖父就走向那个女人,和那女人睡了一夜。他春梦醒后。发现怀里真有个温暖的东西。那时太阳刚要升出来,天边有一丝微光。太祖父借着这微光一看,不禁大惊失色,原来他怀里抱着一头狼。那头狼毛色金黄体态硕大,几乎和高大的太祖父一般长大。太祖父吓得一动不敢动,生怕惊动了那头狼。可那头狼还是醒来了。它张开碧滢滢的眼睛看了看太祖父,就从太祖父的怀里一骨碌站起来,抖了抖毛,伸了个赖腰,张开血盆大嘴,打了个哈欠,又看了看太祖父,然后走了。太祖父惊吓之余不禁奇怪。回到家里他和谁也没讲这事。从那以后他坚持不去山外读书了。后来太祖父掌管家业时就用低价买下了那片原来的业主认为没什么用的山。就是在那片山里他采出了黄金。从那以后家族和村子里才开始富裕起来。在那之前,太祖父及村民们因是外来人很受当地土著的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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