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开始吃东西,很累很饿似地一声不吭地吃,我低下头,两手捧着茶杯喝茶,等着他提条件,他一直吃到桌上的盘子都见了底,才抬起头,问我:“你不吃?不饿?不喜欢吃?我吃饱了,你不吃,那我们走吧。”说完,按了桌上的呼叫铃,服务小姐开门进来,结账,我恍惚着起身,拿过他放回在椅子上的手包,跟在他后面走了出去。走到餐厅门口,小姐追了出来,喊我:“小姐,您的花!”我从小接手里接过那一大捧百合,深一脚浅一脚地下了台阶,他回身问我:“要不要我送你?”我连忙说“不用,我公司里还有事情没做完。”他就陪我走到公司楼下,看着我进了大堂,就转身走了,我回身看他走了,翻出手机看下时间,才七点半。长出一口气,进了电梯,到了十二楼,公司前台的灯已经关了,里面还有亮光,划卡开门,朝亮光处望去,是丛阳的办公室。走到门前推门进去,他以一个舒服的姿势坐在办公桌后面,看着我。
二十一 夜会
他说:“我就知道你还会回来。”我没说什么,把手包放到他桌子上就转身出去开了外面的灯,到自己座位上找了一个原来装咖啡的大玻璃瓶子,从饮水机里接水涮了涮,接了大半瓶水,把花插进去放在桌子上,才又进到丛阳的办公室。他还坐在那里等我,等我进来,弯身从抽屉里拿出一对玻璃杯,回身从柜子里取出那个蓝色的盒子,打开,里面一样是一瓶芝华士,开了,倒出两个半杯,粘稠的琥珀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滑进杯中,他放下瓶子,自己拿起一杯,轻轻摇晃了两下,抿了一口,又靠回到椅背上去。我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拿过另一只杯子,缓缓地朝着窗外举起来,然后慢慢一饮而尽,然后把杯子重重地放回到桌上,伸开四肢放松地瘫软在椅子里,迷迷糊糊地虚脱了一样,刚才的紧张恐惧如线虫一般密密麻麻地从毛孔随着汗水痒痒地钻出来,粘在身上,办公室里空调还开着,屁股下面、腿间、后背的衣服却迅速的湿粘起来,仰头枕着椅背,眯眼看着头顶的灯光,眼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
朦胧中眼前似乎有东西在晃动,还有人远远地在叫我的名字,终于回过神来,眼前晃动的是丛阳的手,至于那声音,哪里是远处,就是他站在旁边轻声喊我,我清醒过来,抬手遮住灯光,坐直身体,不好意思地说:“我可能太累了。”他温柔地说:“我送你回去?”我摇摇头:“我还饿着呢,我们吃点东西去吧。”他看看表,说:“八点,还是随便叫点东西吃就是了。”“八点?”我很惊讶,他笑,说:“是啊,你居然就这么睡了二十分钟,什么事让你累成这样?我们买点东西带到家去吃就是了。”我咬了下嘴唇,手握紧又松开,感觉身上又有了力气,就笑了,说:“我现在已经重又精神百倍了,去酒吧?”他拿起车钥匙,说:“那还不如去我家,有的是好酒,而且不用冒酒后开车的危险。”想到他家那户宝贝邻居,我这个时候当然是不敢去的,刚刚把昨晚的何首乌吃进肚,要是没消化干净,我不是还要冒被开膛破肚的危险?当然,这个不能跟他说,我决定回家,就说:“去我家。我们去肯德基买些吃的,我家别的没有,啤酒管够。”说完,抢先站起身来,抓起手包就往外走,他跟在后面拿了车钥匙,关了灯出来,我已经等在电梯口,刚才随手抓起手包,现在猛然发现自己就抓在刚才少年做过血手印的地方,汗从手心渗出来,换了个手拎着手包的带子,丛阳已经跟过来,我把手在裙子上擦了一下,才去按键,现在我可怜的裙子,后背、屁股、还有刚才我蹭过手的地方,都是湿漉漉的汗水,不禁有点懊恼:今天可算形象全毁。
下了楼,他开了车门,要我坐在车里等他过街去买肯德基,说完就朝天桥走去了,我待他上了天桥,就自己下了车,绕道车后面,查看早晨发现手印的地方,果然,那血手印已经不见了,弯着身子仔细又检查了一遍,感觉背后那少年的声音幽幽传来:“我说了我会弄掉的。”浑身发冷,僵硬地站起身,回头,鬼影子也没一个,竟是幻觉。坐回到车里,靠在椅背上,想到自己竟然被吓成这样,疑神疑鬼,精神恍惚,不禁感到一阵悲哀。可能,我要留丛阳在身边一阵子了,有了他这样一个男人在身边,他们才不至于伤我,而自己竟然到了要借男人的阳气来自保的程度,多年的历练,最后仍然如此羸弱不堪,我发觉自己不知不觉间居然有点灰心了——究竟是我太过弱小,还是对手太强?——我不过机缘巧合,吃了那好东西,是福是祸,如今,连自己也想不清楚。
丛阳很快买了东西回来,我们发动了车子,油路正常,刹车正常,路上行人车辆不多,没有任何意外,安全到家。到了家,上了楼,进了屋,小猴趴在沙发上,尾巴绕到身前,竖起上身看到我,又看到我身后的丛阳,叫也没有叫一声,就轻轻跃下沙发,蔫蔫地到角落里给猫准备的垫子里去趴着。仿佛没看到我们一样。我打开电视,从冰箱里拿出啤酒,和丛阳坐在沙发里喝酒聊天,直到都迷迷糊糊了,才去洗漱换衣,我要他睡沙发,他有点意外,但也没表示异议,就这样,借着酒意,听着男人均匀的呼吸,我终于沉沉地睡了下去,梦也没作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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