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千林点头:“谢谢前辈。”
李清翔将一支手枪递给唐千林:“时代不同了,舞枪弄棍也要分时候,会用枪吧?”
唐千林接过手枪:“当然。”
李清翔笑道:“据我所知,嵍捕中的轩字派以前还有自己的手枪队。”
唐千林笑了笑:“没想到前辈连这个都知道,我也曾是手枪队的一员。”
李清翔道:“我当然知道,因为我有个挚友也是你们轩字派的一员。”
“哦?是吗?”唐千林有些诧异,“前辈说说,兴许我还认识呢。”
李清翔迟疑了一会儿,道:“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江湖上称她为夜凤。”
听到夜凤这个名字,唐千林更加惊讶了,因为以他对自己二师父的了解,是绝对不会有李清翔这种性格的朋友。
夜凤是嵍捕一派中为数不多的女性,本名叫什么,具体多大年纪,极少人知道,但极少人中并不包括唐千林。
唐千林只知道夜凤平日内都是深居浅出,就算必须现身,也得蒙面。唐千林也是在某年的嵍捕会前夕,才有幸一睹她的真面目。
如何形容呢?夜凤很漂亮,单看年龄来说,甚至与当时的唐千林差不多,如果夜凤不蒙面,两人走在一起,人家会认为这是兄妹,而不是师徒。
夜凤的漂亮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美丽,这种美丽似乎天生就是有一种吸引力,让人的目光无法从她的身上移开。
好奇的唐千林当时问夜凤:“二师父,你为何要整日蒙面?”
夜凤却是冷冷反问:“你是想说,我这么漂亮,为何还要蒙面对吗?”
唐千林只得默默点头,作为弟子,他如果太直接,显得太不尊重自己的师父。
夜凤的回答只有四个字:“红颜薄命。”
这四个字堵住了唐千林的嘴,让他无法再往下提问。
唐千林回忆到这,思考了片刻,向李清翔坦诚道:“夜凤是我的二师父。”
李清翔很是吃惊:“她是你的二师父?”
唐千林道:“是的,是她教会了我如何使用火器,我的一身厨艺也是她教的。”
李清翔大喜:“这么说,你也会做嵍捕席?”
唐千林微笑道:“当然,上次嵍捕会的菜肴酒水都是我负责的。”
李清翔哈哈大小:“那我可是有口福了。”
笑完,李清翔脸色又暗了下去,仿佛想起了什么往事。
此时,庆氏兄弟大步走进,看到摆了满桌的武器弹药,眼前一亮,赶紧上来挑选,就如同是两个看到玩具的孩子一样。
第二十三章 步入地狱(上)
看着在那挑选武器,准备大干一番的庆氏兄弟,李清翔微微摇头,看了一眼唐千林,对庆全道:“咱们既然一起搭伙做买卖,还是定下点规矩吧。”
庆全瞟了一眼李清翔,拉开步枪的枪栓往里面瞅着:“行呀,前辈您说,什么规矩。”
李清翔道:“咱们互相不认识,一起搭伙一起走,未免会出现些矛盾,要不这样吧,咱们分成两个组,我和唐兄弟一组,你们俩兄弟一组,你看如何?”
庆全闻言,虽然心里不情愿,但还是只能点头,毕竟这样一来,他要想对李清翔和唐千林下手就有些麻烦了。
虽然在弟弟庆宇跟前,庆全是个智者,心里主意又多,又有能耐,实际上只有他自己很清楚自己兄弟俩有几斤几两。
就拿所谓的庆氏兄弟这江湖名号来说,都是两人花钱找江湖上的混混把消息散出去的,虽说早年两人的确跟着一位地师学了些风水术,但都只是皮毛,要在江湖上行走远远不够,于是这两人开始到处招摇撞骗,同时用骗术把自己包装成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庆全寻思了一会儿,又问:“前辈,既然分组了,那就应该分个前后,咱们两组人谁先谁后?”
李清翔呵呵一笑:“这事你定。”
庆全不假思索道:“那前辈你们先请。”
唐千林在一旁从头至尾一句话不说,但心里很清楚庆氏兄弟在盘算什么。
李清翔抱拳道:“那我们就先行一步了。”
说完,李清翔向唐千林示意,两人离开宅子。
两人走后,庆宇立即凑近庆全道:“大哥,为什么让他们先去呀?他们要是抢先了,我们怎么办?”
庆全不耐烦道:“说你傻你还不承认。你真以为这一趟是好差事?你没听见吗?日本人自己都折损了好几批人手,下面必定是危险重重,让他们先走,那叫趟雷。”
庆宇这才恍然大悟:“大哥高明。”
离开宅子走在街头的李清翔和唐千林却发现街头毁坏得很严重,就像是整条街都被人打劫了一样。
“那边有个人。”唐千林看到街边躺着一个穿着棉袄的人,于是上前查看。
唐千林上前查看尸体的同时,和李清翔一样将手枪握在手中,同时上膛。
唐千林查看了一番后,扭头看着正在一旁警戒的李清翔:“死了,至少死了一天。”
李清翔看着尸体道:“查看下是怎么死的,有没有明显外伤。”
唐千林点头,翻过尸体,一眼就看到被鲜血染红的前胸:“致命伤应该是在胸口。”说着,唐千林从袖筒中抖出像是匕首,却又比匕首略小的刀刃来,割开了那人的胸口衣服,“胸口被人乱刺了数刀,下手的人非常狠,出手就是杀招,没有留任何余地。”
52书库推荐浏览: 唐小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