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水中_火之楼阁【完结】(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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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童、话、故、事、精、选。”

  “啊,我带来的是这本书吗?”乐充凑着烛光仔细看了看书名。“耶,真的呢?本来我是想带维克托·雨果的书来,一定是在图书室里拿错了。没办法,只好将就点了。冰雪儿,你喜欢童话吗?”

  “喜欢。”

  “最喜欢哪个故事呢?”

  冰雪儿想了想,说:“我喜欢《睡美人》!”

  “《睡美人》?老实说,我不太喜欢。那位公主要在沉睡中等上一百年才能等到王子的到来,她实在太可怜了!相较之下,我倒更喜欢《人鱼公主》,知道了自己的所爱就勇敢地去追求,即使失去了善歌的舌,但还是能留在王子的身边,最后,为了爱人的幸福,化作海里的泡沫。自始至终,都是人鱼公主自己作的选择,不像《睡美人》里的那位公主只会等待,王子来了还好,要是王子不来呢?难不成要一百年两百年地等下去吗?”

  “我也想作追求幸福的人鱼公主,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冰雪儿以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说。

  “咦,冰雪儿,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我没听清楚。”

  “你的想法好怪。”

  “我妈也是这么说我的,大概因为我是男孩子的缘故吧!”乐充低头望着童话书,表情变得柔和起来。

  “我还记的,我小时候最喜欢听人讲故事,所以每晚临睡前都要妈妈念一个故事给我听,否则我就睡不着。妈妈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就像春日的和风般,再没有什么这更动听的了。可惜我妈在我八岁时去世了,我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可是每次我一看到童话书就会想起她。”

  冰雪儿把手搭在他的胳膊上,打断了他的回忆。乐充又恢复原来开朗的样子,笑着说:

  “没事啦,那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再说我还有爸爸和姐姐。特别是姐姐,自从妈妈死后就一直代替她照顾我。好了,好了,不要说这些怪伤感的事了。我们看书吧。第一个故事是《拇指姑娘》,不错,我挺喜欢这故事的。很久以前……”

  正当乐充和冰雪儿在木屋里高高兴兴地读着童话书时,白雪山庄却笼罩在一片焦虑不安的阴影中。

  “什么!你说充儿在这种天气下还出去了?你为什么不拦住他呢?阿德!”乐丽泽拍着客厅沙发的扶手,怒气冲冲地说。

  阿德嗫嚅道:“我、我是劝过少爷不要去的,可是他不听我的话,所以、所以我……”

  “所以你就让他在一个人在这种天气下出去?你知不知这有多危险?你想害死他是不是?”乐丽泽提高了嗓门。

  “我本来是想和少爷一起去的,可是他不让我去——”

  “好了!我不要听你解释了。充儿可是乐家唯一的独苗,要是他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乐丽泽坐在沙发上,掩面抽泣起来。

  “亲爱的,你也不要太担心。”白飞蓬拍拍乐丽泽的肩,安慰她说。“我相信阿充吉人有天相,不会出事的。”

  但她不但不听他的劝,还把怒气出在他身上。

  “没事,没事,你就只会这么说!你现在舒舒服服地呆在家里,你怎么知道充儿在外面到底遭遇了什么样的危险!”

  白飞蓬一窒,随即又面不改色地说:“那不如由我和阿德出去找找看吧。阿德,你知道少爷常去哪些地方吗?”

  “不知道,少爷从来没告诉过我。而且,附近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啊。离这里不远,只有一座废弃的木屋和一个湖。”

  “湖?”乐丽泽惊奇地抬起头问。

  白飞蓬撑着沙发的那只手猛地揪住沙发的皮套子。

  “嗯,离这里还是挺远的。在这里,没有人不知道这个湖,我们都管这个湖叫‘魔湖’。”

  “‘魔湖’?”乐丽泽难得好奇地问,“为什么这么叫?”

  “因为这个湖从来不结冰,即使在这种冷得能掉耳朵的天气里,但是水温却是彻骨的寒冷。据说曾有人把手放进湖水里,也不过一眨眼的工夫,整个胳膊都被冻坏了,只好锯掉。”

  “这只是传说吧?世界上哪有这种奇怪的湖。你是说是不是,亲爱的?”乐丽泽将脸转向白飞蓬,却发现他的脸色微微发白。

  “你怎么了,亲爱的?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真是的,怎么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不舒服起来呢?”

  “没——没关系,我没什么事。亲爱的,我现在就去找阿充。阿德,你往木屋那个方向去找,我往——我往另一个方向。”

  几小时后,与暴风雪奋斗着的阿德遇到了正往回走的乐充,他们俩一起回到白雪山庄。

  “姐,我回来了。”乐充一脸讨好的笑,知道这次冒雪出外,一定惹姐姐担心了。

  “你也知道回来啊?这么大的暴风雪,你还出去,你是不是活腻啦!”嘴上这么说着,乐丽泽的手却是不停地拍着弟弟身上落的雪。

  乐充傻笑:“姐,我知道这样做不好,可我答应过人家,上次已经失了一次约,这次要是再不去的话,我岂不就成了言而无信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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