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叫我黑子,其实我的名字叫着陈坷,主要是因为我经常在太阳下跑,算是村子里面晒的最黑的一个,依照外形来叫,是村里人的习惯,这个名字叫的太久,人们倒还真忘了我以前的名字,就连茗澜也是叫我黑子哥哥。
我们的家算是离天涯海角最近的一家,对面就是那面绝壁,有很多个夜晚,我都会对着对面的绝壁发呆,幻想着一些美好的事情,和茗澜认识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她对我的感觉怎么样,我真的很喜欢她,她对我倒是也不排斥,可不排斥并不能代表就喜欢吧?如果我约她到天涯海角的上面,向她表白的话,不知道她会不会同意呢,想的久了,这便在心里落下了一块病,我还真的就这么做了。
那天,只有我们两人到了那座岛上,我只是说带她上去玩,至于原因我并没有说是什么,她很好奇,总是问我:“黑子哥哥,你神秘兮兮的搞什么啊?”
“去了就知道了!”我嘿嘿一笑。
这是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射到这面绝壁的时候,朝霞也映满了整个天空,我们坐在上面,看着日出,我突然说道:“茗澜,我喜欢你!”
她开始怔怔的看着我,不说一句话,这让我有些紧张,这是表达了什么意思?喜欢我么?还是不喜欢我?等了好久,我再一次说道:“真的,从小到大,记得第一次见面,你问我吃不吃鱼的时候,我就有了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越来越浓烈,到最后,已经让我不能自拔,今天,我只是想表达最真的自己,茗澜,我真的喜欢你,你嫁给我吧!”
她嘴唇翕动着,终于开口了:“黑子哥哥,你知道我等你这句话等了多久么?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我就想告诉你,可是,因为我胆小,因为你的大大咧咧,我害怕你会觉得这是一个玩笑,大些的时候,我又害怕把这件事说出来,要是你不同意的话,咱们连朋友都做不成,干脆就这样吧,你不也在我身边么。到了现在,你竟然说出口了,我真的好感动,真的,我也喜欢你好多年了!”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我高兴的叫起来,“到时候,我一定要给你拉最好听的曲子,陪你看最漂亮的落霞,陪你一起,到天荒地老!”
她不再说话,紧紧的扑在了我的怀中,这一刻,成了我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时段,落霞海上,阳光,朝霞,倒影,碧波,一切都成了祝福的语言,这么多年的青梅竹马,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回到家之后,我把这件事说与了父母听,他们倒是没有什么意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从小,我就看你和别人走的那么近,现在,终于肯自己去争取了,咱们孩子不错嘛!结婚的时候,把全村人都叫来,咱们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
我不同意:“爸妈,我想和茗澜办一场很特别的婚礼,就在水上,那面绝壁的下面,那里是我们爱情的圣地,我想表达自己对她的爱,就算流落天涯海角,也绝不回头。”
婚礼如约的举行,热闹的场面下,全村的人都划着船过来了,大红袍下,我挽着茗澜的手,对着绝壁三拜:“我不知道前世和她有着怎样的渊源,反正只一面,就记住了这份容颜,灵魂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唤我,就是她,我也就凭了直觉,去爱着这样一个人,她能让我静谧,让我感受到爱情的甜蜜;我也不知道来生会是什么样子,大富大贵或者一贫如洗,更或者,记不起今生的事情,但是我期望,这一生我挽着的妻子,来生依然是我的结发人;今生的命运已经注定在眼前,我爱茗澜,从她第一次问我吃鱼不的时候起,这个女孩,就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扎了根,今天,天涯海角作证,父母做媒,全村的父老乡亲为贺,我娶茗澜为妻!”
“啪!”那些调皮的伙伴开始泼水祝贺,村子里穷,没有炮放,泼水便成了最好的喜庆仪式,我们淋着这祝福的感觉,脸上笑成了一朵花。所有人都向我们祝贺:“恭喜恭喜啊,早生贵子,百年好合!”
我笑着回复:“不要百年,要千年万年,永远……在我的记忆里,感觉我们就像是认识了千年一样!”
他们鼓起掌来:“哈哈,好!黑子还成一个诗人了。”
婚礼过去,人们散尽的时候,那面绝壁上留下了几行字:“某年某月某日,陈坷与林茗澜结为夫妻,天涯海角为证!”字迹很小,是我随手写上去的,虽然它们经不住年月,但是这份记忆,却经得起岁月的摧残。
晚上,茗澜问我:“你不是说要给我写最好的曲子么,现在我都在你怀中了,那你写呗!”
我想了想,随口说道:“发挽残阳血,今生赴渡关,两情天涯吻辞路,海角清风拂,多情印心归,天荒地老结,心梦碧落伴情痴,朝花夕也拾,轮回几如烟,似镜续前缘,坎坷月斜近琼州,再现沧海桑田。”
第三百二十二章 吞舟
词句随着我的咏出,茗澜都听的痴了,良久,她才有些不情愿的说到:“不行,我要听二胡的曲子,你边念边唱好不好?”
我没有办法,将她放在了床上,一个人走到窗前,对着明月,外面就是大海,窗户正对着的,就是那面绝壁,清冷的月光照在我的二胡上,随着我指尖的颤动,一些优美的旋律散开来,伴随着那些诗句,层层叠叠,飘满了整个心房。茗澜坐在床上静静的听着,开始自言自语起来:“天地苍穹似水,乾坤碧落如镜。我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空灵,黑子哥哥,这种感觉好奇妙,像是来自久远的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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