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见场面十分地尴尬,赶忙出来打圆场,说道“好了好了,不说了,正巧我刚好把停尸房腾出来,你的这些顾客就暂且放到那里吧!来,你们都帮忙,我的老朋友啊!我可想死你了,赶紧去我,咱俩叙叙旧啊!”
正阳子点了点头,说道“好,好,好!”
说罢,师傅咬破左手的中指,在每个尸体的额头上又点了些真血,然后拍了拍尸体的后脑勺,令警察将尸体扛到家里的停尸房里,师傅泡上热茶,取出一碟花生米,便和正阳子道长侃起大山……
鬼灵怪谈之驱邪录 第四十二节 赶尸(资料篇)
赶尸是苗族蛊术的一种,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蛊有黑巫术和白巫术之分,赶尸属于白巫术。
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夜里行走时,尸体都带着高筒毡帽,额上压着几张画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
路上有“死尸客店”,这种神秘莫测的“死尸客店”,只住死尸和赶尸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门一年到头都开着。因为两扇大门板后面,是尸体停歇之处。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死尸店”,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
中国人特别眷恋自己的乡土。不管怎样,叶落必须归根。客死异地的游子,本人的意愿一定要入葬祖茔:孝子贤孙必得搬丧回籍,亲友相知也都有资助此事的义务。而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
据有关文献记载,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发展到后来,老司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
“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后,各州府县衙门都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买好一应物品。行刑当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将辰砂最好的朱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相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
最后,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起!”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又传,自从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迁来濮地的崇山峻岭之后,他们失落了“五里大雾”的法术,却创造了炼丹砂的技法。一般说来,老司赶尸除须用祖传的“神符”外,也万万少不了丹砂。这丹砂以辰州出产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而那赶尸之术,原叫“辰州辰砂神符法术”,只因名称太长不好念,就简单地叫成了“辰州符”。
赶尸这种奇特的行业,只有在湘南西部才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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