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骨头_千百秀【完结】(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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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两点,我和帝王约定好,还是在衡山电影院门口见面,做我们之间一切江湖恩怨了断的决斗。临行前,我忐忑不安,说真的,我并没有十足把握能战胜帝王,说得露骨点,我在他面前不堪一击。除去心理因素外就是体能的原因,帝王比我足足高两个头,坦克体型,据说还有很多绝招。其中一项就是美式拳击,出拳速度快如闪电,出拳力量重如火炮,倘若被他一拳打到腮帮子,只有满地找牙的份了。还有他的无影脚也不可小觑,我曾亲眼目睹他连续起脚击树,树干纹丝不动,而树叶却一片不留的落尽。这就是内功至深所致,中招者看似表面无恙,其实身体内部早已五脏具碎、筋骨具断。而我呢?一个乳臭未干的小狼而已,虽然也练了不少功夫,但都是花拳绣腿的娱人把戏,充其量不过强身健体。唯一能战胜帝王的高智商,却在身体直接对抗中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当我最终决定赴约和帝王决斗时,问题就变成了我有什么资格和他一争高下(恐怕这才是我回避决斗的真正原因)?事已至此,无可挽回,只有抱以一死的心。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屈服帝王,成为他的傀儡,做出任何不利于女主人的事情。

  把死都想到了,我也释怀了,沉重的心豁然轻松起来。唯一要做的事情便是写遗书,交代身后事。遗书里这样写道:倘若在清晨看见我安静的躺在某个街角,就基本上可以确定我已死亡。我猜想定有很多长久以来支持我和热爱我的人为我悲哀,但我要让你们失望了,风光无限的明星狗只是我的一张华丽皮囊,死在这里的我其实是一只来自草原的孤独狼。是的,我是一只狼。只有死亡才能赋予我勇气面对真实的自我,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我死了,不要去揣摩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对我而言,不啻是个再完美不过的结局,我终于解脱了。我死而无憾。真的,不要让我死后都不得安宁。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女主人,是她给了我无限宠爱,不至于让我觉得戴着一副面具活着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有时候我甚至在想,倘若我忘了从前的所有记忆,兴许我果真是幸福的。好了,一切终于结束!我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对了,是归宿的问题,我希望你们能将我安葬在内蒙古大草原,不需要豪华的坟茔,只要头枕绿草、仰面蓝天即可。草原是我的家,生于斯,死于斯!

  遗书写好后,我念了两遍,感觉尚可。但遗书藏在哪里呢?太隐蔽不行,万一百年后才被人发现,我魂归草原的愿望岂不落空,即使我的骨头还未完全腐烂,但那时又有谁还记得我呢。太暴露也不行,万一我毫发无损的回来,遗书又提早被人发现,那我岂不是自掘坟墓。随身携带也不行,万一午夜巡警搜身,岂不人脏俱获,不打自招。我深知,人类的同情只会给死去的我,对于活着的我,只有无情的批判。权衡再三后,我想出个绝妙主意,就是将遗书塞进信封写上我的名字投进邮筒,根据本市邮政速度,这封信最快也要两天后才能寄到我的手中。而两天后我到底是怎样一个结局也尘埃落定了,这封信的到来可谓恰当适宜。对!就这样办。我真是个天才,这辈子不出人头地都难。

  临出门前,我去了趟厨房,别了两把菜刀在腰上,心里稍许有了些安全感。一脚踏入茫茫夜色后,悲壮顿时涌上心头。难以想像,我竟然要和一只狗为了荣华富贵争个生死。我找了个邮筒,将装载着遗书的信件投进去,随后,视死如归的走向决斗的地点。

  衡山电影院依旧像个阴森的古墓,帝王早已等在那里,远远便能嗅到他冰寒的杀气。我顿了顿,深吸大口空气,然后从容不迫的走向他。

  你终于还是来了。帝王冷笑道,果然有种,是个英雄!

  我说,有永远的英雄吗?

  他说,死能铸就永恒的英雄。

  我说,你说对了,所以我来了。

  他说,难道你这么快就放弃了?

  我说,我还有选择吗?

  他说,不是你没有选择,而是你不愿选择。

  我说,你所谓的选择还不如不选择。

  他说,由不得你选不选,没有谁能成为自己的主宰。

第十一章 决杀江湖(3)

  我说,我即使成为不了自己的主宰,那也绝对不会是你。

  他说,结论不要下得太早。

  我说,废话少说,来吧!

  他说,我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我和帝王相隔十米对峙在电影院的大院中央,落叶沙沙从耳畔飘零,纸屑仓皇逃窜,风是惟一不惧的观众,偶尔有汽车的灯光从我们身上一扫而过,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从遥远的空中看,城市才是我们的决斗沙场。

  帝王一直未动,我当然不会主动出击,或许他是想用心理疲劳战术逼我就范,而我却在天真的愿望着——时间永远这样凝固着多好。

  我说,你为什么还不出招?

  他说,我在想,我们俩个从同一个小地方来到这个偌大的城市,目的就是相互撕杀吗?

  我说,因为我们俩个走在同一条路上。

  他说,不错。看似宽阔的道路其实很狭窄。

  我说,你好像并不急于打败我?

  他说,我要打败的是你的心而不是你的肉体。

  我说,谈何容易!

  他说,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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