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骨头_千百秀【完结】(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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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原因我是一只人人喊打的狼。虽然我变回狼从医院挣脱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可人类认定我是一只狼却是与那群去上海淘金的土狗分别后。先是一个收割庄稼的农民无意间发现我,随即撩开嗓子敲打着锄头高呼着同伴,有狼啊!快打狼啊!不大一会儿,身后便聚集起一群挥舞着锄头耙子铲子的农民追杀我。我一边奔跑着逃命一边奇怪的想,为何人类会突然间发现我是一只狼了?最后我总结原因有三:一、我没了身上的衣服;二、孤零零的在荒郊野岭;三、本身就具有狼的特征。人类认为我是一只狼只因环境的改变,当我生活在城市里,穿着一身名牌衣服时,没有一个人怀疑过我的真实身份,而且我还被当做名贵宠物狗卖出了天价。现在,一切华丽的表像都没了,人类不认为我是只狼才叫怪呢。

  所以,车站我是进不去了,有人的地方不能有我。

  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前进着,回到草原。又是一个星期后,我过了淮河,从地理上来说我已经来到北方,天气变得更加干燥和寒冷。倘若不是鬼天气的影响,我还是很喜欢这种徒步旅行的,不停变幻的风景,纯净的空气,宁静的旷野,最重要的是我已不再为捕食而发愁。在与老鼠的较量中,我逐渐恢复了敏锐的视觉听觉嗅觉等感官,而且生肉俨然成为美味,那掺杂着毛发的血淋淋的肉块,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作为狼的快乐。我的美食也不再局限于瘦小老鼠,什么灰兔、蛇、歇息的大雁……都成了我可口的果腹之物。当然,随着冬天的来临,食物越来越少,我想,过不了几天,我一星期能捕食到一只野兔什么的就足够幸运啦。

  于是,我便把目标放在了家禽上,什么鸡鸭鹅羊的。运气好的话,碰上放养的羊群而主人又不在,我便可轻松捕食一只。而且一只羊足够我吃上三天,既省我体力又省我时间。没有好运气的话,只能深夜潜伏进铁路附近的小村庄,跃过篱笆,见羊偷羊,见鸡偷鸡……可恨的是那些狗,屁本事都没有,就会朝我干瞪眼吼得比雷响。好在我在城市里与不同类型的狗浸淫多年,对他们的秉性了如指掌,他们吓不倒我。怕只怕被狗吠惊醒的屋主,拎着扁担出来。

  倘若没有这愁煞的鬼天气,徒步旅行不就是一种享受吗!

  今天晚上我准备再次潜进附近的小村庄,偷只芦花鸡吃吃。当我靠近村庄的时候,听见一阵密集的锣鼓声。锣鼓声来自村中央的晒谷场,我悄悄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马戏团在表演,什么狗熊骑车、猴子扮媳妇、狗跳火圈……最吸引我的是美女与老虎接吻的节目。我忘记了偷鸡,躲在黑暗处观看,毕竟好久没有过娱乐活动了,今夜就算放自己一天假,消遣消遣。

  露天马戏舞台的上方悬挂着一条破烂横幅,上面写着“动物奇兵马戏艺术团北方巡演”。我忽地灵光乍现,倘若我加盟这个马戏团岂不就能搭顺风车到北方了吗?一路上不仅有安全保障,还可以免费吃喝,算得上豪华旅行啦,而我所需要做的就是耍个小把戏,这对我而言小菜一碟。对,这真是个好主意!于是,等到马戏表演结束,乡民四散,三更半夜之时,我钻进马戏团的一个帐篷内。我瞄准了,这个帐篷内住的是该马戏团的团长,是权力的掌握者,跟他谈才有实际价值。团长敞着胸膛打着呼噜,身边是个半裸女人。我认识这个女人,就是和老虎接吻的美女演员,原来跟团长有一腿,不简单。

  我迟迟不敢扰醒团长,倒不是担心他怕我,而是我怕他。狼在马戏团团长眼里算个啥,他可是连老虎都屈服的角色。我犹疑之时,忽然女人一声尖叫,用被子裹起自己。团长猝然惊醒,看见我条件反射的往后一缩,一瞬后便恢复了常态。这时女人也缓过神来,用小手拍着白花花的胸脯说,我还以为咱俩的丑事被人发现了呢!

  团长厉声喝问道,你这只狼跑进来干什么?

  我首先俯在地上,一是表明没有敌意,二是表示顺服。然后起身背对着他俩来了个绝活——尾巴摇字,照例摇出“I LOVE YOU”。我回头瞥了一眼他们的表情,还是睡眼朦胧的,没有精神。女人慵懒的说,这狼八成是想投靠咱马戏团。

第二十章 回家(6)

  我听后连连点头,又来了个单手倒立。

  团长终于开腔了,他说,你真想加盟动物奇兵马戏团?

  我狂点头摇尾巴。

  团长问女人,你看怎么样?

  女人说,我看他天赋不错,还有表演欲望,要不要他,还是你们男人自己拿主意。

  团长沉思了一下说,你还是走吧,马戏团不适合你。

  我对他的答复大吃一惊,看得出他是欣赏我的,为什么不愿意收下我呢?女人也再三问他是否详加考虑了。团长不耐烦的呵斥道,我说过了他不适合!女人不再帮腔。

  我想,团长也许在考验我的诚意,故施此计,我当然不能上当,于是赖着不走,又表演了个恭喜发财。团长见状,从枕头边拿起猎枪对着我暴吼道,再不滚,把你脑袋轰得稀巴烂!看来他的确不想收下我,我乖乖的退出帐篷,心里愤愤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退出帐篷后,我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躲在外面偷听里面说话。我是想弄明白,团长为何不收下我这只优秀杰出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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