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骨_李玄机【完结】(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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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星苦笑不已,看来天界并不是自己想象般美好。

  次日中午,夜星为了避免惹人注目,和林依晨均换上了当地人的衣服,继续骑马向目的地进发。浅浅见夜星有林依晨相伴,便溜回邪骨里面的世界去,指导小镜她们修炼真灵之体了。

  一路上,风雪袭人来。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了。夜星两人几乎是用衣衫遮盖全身,仅仅露出了两只眼睛。夜星不知道自己到底换了多少匹马了,反正他一见马儿疲累,就马上换掉。可见,路途之遥远了。幸好,辛追为他准备了些许黄金当作是路途花费,否则的话他还不知怎么办了。

  毕竟,黄金是这个世界的通用货币。虽然是语言不通,但凭着手势,夜星直至到达一名叫「杜希」的小镇时,仍然是一路畅通无阻。

  一切,看似是那么的顺利。

  杜希小镇,属于巴格兰省,离夜星的目的地巴米扬不远,相距仅一两百公里。这小镇有点异常奇怪,几乎是荒无人烟,看不到任何人影,似乎是一座死城。小镇不大,到处却是房屋歪歪斜斜,残垣断壁中弹痕累累。

  战火,在这时隐约可见了。

  夜星两人在镇子中转来转去,始终看不见一个人。直到夕阳西下,他们才遇到了一个中年人。而且,这是一个说着同样语言的国人。

  这人,黑黑痩痩,年约三十来岁,名叫丁三才。

  丁三才令夜星感到很奇怪,因为他一看到夜星时便已知道两人是从国内来的。想起认识丁三才的过程,夜星不禁哑然失笑。这丁三才,在夜星两人刚一踏入小镇时,便扑了过来,牵着夜星的马,嘴里飞快的说着话:「兄弟,你是国内来的吧,来,来,今晚便住我这里。」

  在国外遇到同族人,夜星感到一阵亲切感。于是,两人便随着丁三才来到了一间陈旧而又简陋的小旅馆中。

  「老丁,你怎么认出我们是从国内来的?」夜星心中奇怪。

  丁三才上下打量了夜星好一会儿,才笑道:「看你们两人穿着的鞋子。」说完,便指了指夜星脚上穿着的运动鞋。

  夜星低头一看,自己的运动鞋上,只有一个商标呀。

  丁三才见夜星还不明白,便嘻嘻一笑,道:「这个商标,可是国内特有的啊,他们的鞋子,一般只在国内销售。看你这鞋子还挺新的,所以我猜想你肯定是和我一样,到这里淘金来的了。」

  「淘金?」夜星愕然。

  丁三才讶异的看了夜星一眼,道:「不是么?冒着战火,冒着生命危险来到这个国家的人,大多是趁着这机会发战争财的呀!」

  夜星终于明白了,一般正处于战争的国家,一向是物资短缺得厉害。很多商人,往往就利用到这一点,冒险到这个国家大赚一笔了。不过,这可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做法。但是,若非如此,便不会有「富贵险中求」这一谚语了。

  「噢,原来你也是来这发财的啊?」夜星见丁三才这么误会自己,当下也将错就错了。

  丁三才笑道:「呵呵,发财算不上了,有本事的人大都往大城市中去了。只有我们这些没本事的人,就呆在这破镇子中等死罢了。」说完,一拐一拐的走了出旅馆。这时,夜星才发现丁三才原来是一个跛子。

  夜星和林依晨对望一眼后,他正想说话,但丁三才却很快再次出现在他们面前,手里提着一个军用水壶,递给夜星,道:「来,先喝口水。」

  夜星连声多谢后,接过水壶,指着林依晨道:「老丁,这是我妻子小晨。」

  丁三才向着林依晨拱了拱手,但等林依晨揭开自己的面纱时,顿呆立当场,定定的盯着林依晨。显然,是被林依晨的美貌所惊呆了。半晌,他才奇道:「嫂子,难道你是混血儿?」

  林依晨愕然,笑道:「混血儿?」

  夜星连忙说道:「对,对,我妻子是混血儿呢。」说完,向林依晨使了个眼色。

  林依晨顿明白过来,向着丁三才笑道:「对,我是混血儿。呵呵,母亲是外国人呢。」

  丁三才微微一笑,再次一拐一拐的往外走,边走边说道:「今天旅店就你们两个客人,等下我亲自下厨,好好招呼你们两位贵宾。想必,你们很久没吃国内正宗的食物了吧。」

  夜星大喜,道:「多谢老丁,你说对了。」

  这段时间,夜星两人虽然不需要怎么吃东西。可人类的习惯,他始终改变不过来。有时嘴巴馋的时候,就吃点当地的食物。但是,当地的食物大多是肉类,味道实在不怎么样的,他的嘴巴都快淡出个鸟来了。现在见丁三才说做点国内的菜式,岂有不兴奋呢。

  夜幕渐临,风雪终于停了下来。整个小镇,荒芜得很,仿佛是没有一点生气,安静得让人感到心慌慌。正如丁三才所说,小旅馆只有他们两个客人。

  小旅馆中,香气四溢,丁三才正呆在厨房中,挥舞着手中锅铲做菜。夜星和林依晨两人,则是站在他的旁边。

  「小星,这道菜叫百鸟朝凤,嘻嘻,可是我的拿手好菜呀。」丁三才边说边抹着额头上的汗珠。虽然现在是冬季,可能厨房太热了,他额头上正冒出一颗一颗的汗珠。从这可以看出,丁三才是颇为用心侍候这两位来自国内的稀客的。

  夜星当然是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心里颇为感动,于是微微一笑,道:「丁大哥,多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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