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董胜从刑警队一路思索着回到家中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妻子和儿子早已经睡着了。董胜摸黑草草洗漱一下就疲惫的倒在床上,只是不管闭上眼睛还是睁开眼睛,那具狰狞的尸体都在眼前鲜明的晃来晃去。
董胜翻来覆去了好久,才渐渐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睡梦中,那具狰狞的尸体忽然变的血肉丰满起来!她站起来了!甚至还能看见她的心脏在肌肉中蓬蓬跳动着!还能看见她裸露的血管中鲜红的血液汩汩的流动着!她摇摇晃晃的朝董胜扑过来,没有皮肤的身体上渗出无数的血珠,在空气中四处飞溅着!她身边的极具血腥气的空气被她带起来了,一股奇异的熟悉的气味纠缠在血腥味中扑鼻而来,老董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那究竟是什么味道,就见她狞笑着哭叫着猛然向前一扑!老董霍然从床上坐起来,瞬间睁开了双眼:冷汗顺着脖颈流倘在后背上。董胜急促的喘息着,四周是深沉的黑夜,没有狰狞的尸体,也没有那奇异的味道。妻子蜷在身旁睡的正香,偶尔呢喃几句梦话。
董胜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再也睡不着了,只好到卫生间擦一把浑身的冷汗,回来靠在床头上,点燃一支烟,在烟头一亮一灭中,陷入了沉思。
第十二章 日记第六页
1月14号,阴有小雪
今天,我很累。
跟踪新发现的这个上品一天下来,我明白我这次的捕猎将十分的棘手。这个上品,是她的朋友。当昨天我从她的店铺出来的时候,迎面碰上了这个上品。她给我们两个分别介绍过后,我就礼貌的告辞离开了。当然,我不可能真正的离开,我只是隐藏在一个方便观察的角落里,耐心的等待着,就像蓄势待发的雄师一样,暗中盯紧了我的猎物。
我足足等了一个小时,才看见她把上品送出门来。我兴奋极了,立刻小心翼翼的跟着上品。
这个上品,一定有很好的家境,单看她一身时尚的打扮就知道。最重要的是,上品那吹弹可破的肌肤,白嫩纤细的手指,骄横高傲的神情,很明显就是富家千金长期以来养尊处优的结果。上品开一辆红色的奔驰,娴熟的在这个小城市的主要街道上转来转去。每到一处,必定大包小包的买上很多名牌服饰,玩具,以及零食等等,所有的东西很快堆满了汽车的后座。
我不停的换着出租车,小心的跟踪着上品,还要极力避免出租车司机看出任何蹊跷来。没有办法,我深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个道理,做人要时时小心处处在意,必须时刻防备着居心叵测的人们。
不知道这个上品是不是个购物狂,竟然一直逛到了晚上6点多,到了夜幕降临的时候,才把奔驰停在一家肯德基的门口,走进去坐在靠窗的座位,开始吃东西。
我从来不吃这样的垃圾食品。崇洋媚外的年轻人怎么能明白,像这样的油炸垃圾食物,怎么能同中餐相提并论呢?中餐不仅色香味俱全,更重要的是,它蕴涵着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底蕴。我大摇其头,再一次感叹世道的变化无常:没有想到这种快餐垃圾,竟然一直在中国的国土上大肆传扬。
所以我并没有跟进去,而是躲在门外的暗处,紧紧盯着上品。这个富家的千金,风卷残云一般吃了一顿饕餮大餐,简直使我目瞪口呆!同时我也暗暗吞了几口口水:我这样不遗余力的跟踪了将近一天了,根本就没有闲暇吃任何东西。这时候,我早已经感觉饥肠辘辘了。
值得庆幸的是,当我的上品吃完东西以后,没有再心血来潮去过丰富多采的夜生活,而是直接开车回了家。
我站在上品家楼房的下面,看着楼梯里的声控灯一楼一楼的亮起来,直到六楼。我没有急于离开,而是在附近的小商店里买了一支金华火腿,蹲在路旁的阴影里,一边啃着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形势。
这是一个小区,准确来说,是有钱人才能住的起的豪华小区。豪华小区的门口,两个穿警服的保安精神抖擞的在门前来回巡逻,手中都掂着手臂粗的电棍。小区处在闹市区,门前就是车水马龙的公路。
真是件相当棘手的事情。
钱,不是衡量一个活人价值的最重要的东西,但却是衡量一个死人价值的最可靠的工具。比如我的第一个极度完美的原材料,如果不是因为贫穷,怎么会背井离乡来到这里做这样粗鄙的活计?如果不是因为贫穷,怎么会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冷漠都市中孑然一身,眼神中透出那么深沉的孤独和寂寞?如果不是因为贫穷,又怎么会都没有一个象样的坟墓来安葬他那堆毫无用处的血肉?因为贫穷,所以被所有人忽略了,甚至至今都没有人发现,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所以,他应该庆幸,所有被我选中的原材料都应该庆幸,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冷漠都市里,在这个人情的荒漠中,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上,只有我,也只能是我,在芸芸众生中,像伯乐发现千里马一样发现了他们无以伦比的艺术价值!只有我,使他们灿烂的青春完美的青春永远的活了下来!
但是眼前的这个上品,不同于以往。这个上品一旦失踪了,不可能会象前一个上品一样,悄无声息,而极可能会兴师动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会把自己推到很危险的境地。
所以我只能多花些时间,来考虑一个最保险的计策,即使不能使事情化于无形,也至少要保证自己绝对安全。最重要的是,我所能想出来的手段,必定不能使我的原材料受到任何肉体上的伤害,否则我所要的完美,就会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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