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和着那把老吉它开始唱起歌来。
“上帝啊,您会来这儿吗?
噢,上帝啊!您会来这儿吗?
上帝你会来这儿吗?
因为,现在正是需要您的时候。
噢,现在正是需要您的时候。
现在,正是。”
嗨,小伙子,谁把你带到这儿来的?
她像一个孩子一样把吉它横放在膝盖上,并示意他走到前面来,尼克走近她,他说他只想听她唱歌,歌声很美妙。
嗯!歌唱是上天的,现在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唱……,你是怎么对付那个黑衣人的。
他把我吓坏了,我害怕。
孩子,你当然会害怕,即使是黄昏时的一棵树,如果你看到它,你也会害怕的。我们都是凡人,赞美上帝。
但是我如何告诉他不?我怎么告诉?
你如何呼吸?你怎么做梦?无人知晓。但是你来看我。任何时候。他们都叫我阿巴盖尔妈妈。我想我是这些地区年纪最大的女人,我还自己做软饼。孩子,你随时都可以带上你的朋友来这儿。
但是我怎么才能走出来呢?
上帝保佑你,孩子,没有人能走出这儿。你就往最好的地方想,你想来就随时来。我想,我就在这儿。不要走得太远。好吧,你来看我,我就在这儿……
……这儿,就在这儿……
他渐渐醒来,直到内布拉斯加从梦中消失,玉米的香味,还有阿巴盖尔妈妈那布满皱纹黝黑的脸。眼前剩下的是现实世界,梦的世界被一点点地替换掉了。
他现在位于阿肯色州的硕尤,他的名字叫尼克·安德罗斯,他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未曾听见过“吉它”的声音……但是他还活着。
他从床上坐起来,把腿挂在床边来回晃动,看着伤口,腿消肿了一些。仅仅感到一点抽痛。我的伤口正在愈合,他想着,真是如释重负。我认为我会好起来的。
他从床上站起身,穿着短裤,一瘸一拐地往窗边走去。腿是僵硬的,但这种僵硬是可以通过一些运动来消除的。他放眼窗外这个宁静的小镇,已经不是以前的硕尤了,而是硕尤的尸骨,他知道他今天就必须走。他不会走得太远,但起码有个开始。
去哪儿?好,他认为自己知道。梦只是梦,但开始时他能去西北部。往内布拉斯加走。
7月3日下午,大约1点15分,尼克骑着自行车出了小镇。清晨他打起背包,又装了些盘尼西林以备用,还有一些罐装食品。他喝饱了坎培尔的西红柿汁,包亚德厨师的包子,这两样都是他最喜欢吃的。他装了几盒手枪子弹,带了个水壶。走上马路,他在车库里寻觅直到他发现他所想要的东西。一辆刚好适合他体重的十速自行车。他小心翼翼地沿着主街道慢速行驶。他受伤的腿也开始发起热来。
他往西行驶,影子也骑着自行车跟随着他。他驶过城郊雅致但冷冰冰的房子,那些房子支队依然站立在荫影中。
当天晚上他在硕尤以西10英里的一间农舍宿营。到7月4日傍晚之前他就快到俄克拉荷马州了。睡前,他站立在另一个农场里,仰面朝天,看见一颗流星带着一道白色的火光划破夜空。他认为自己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东西。不管将来会遇到什么情况,他很高兴自己能活着。
第41章
8点30分,拉里在朝霞和鸟鸣声中醒来。这一切都使他兴奋异常。离开纽约城之后,每天都可以迎来阳光和鸟鸣声。如果你喜欢的话,还有一样额外的吸引你的东西,一件免费赠送的礼物——空气,清鲜而纯净。甚至丽塔也注意到这一点。他一直在想:好,形势进展如我所愿。只要你不想人类对地球做了些什么,你还会感觉更好。它会让你怀疑是否像明尼苏达北部地区。俄勒冈以及落基山脉的西岸这些地方的空气闻起来都是这种感觉呢。
拉里躺在双人睡袋中的一侧,头顶上是双人帐篷的低矮的帆布顶,帐篷7月2日早晨在帕赛伊克装进旅行袋的。拉里记得幸存者之一斯佩尔曼试图说服拉里和他以及其他两三人一起野营旅行的时候。他们打算去东部,在维加斯呆了一晚,然后再去科罗拉多州一个叫爱之地的地方。他们将在爱之地的山里面宿营5天左右。
拉里嘲笑道:“为了去约翰丹佛,你可以离开落基山脉所有的高山,你们回来时,身上将满是蚊虫叮咬的疱疹,或是在林中拉屎时被有毒的常春藤划伤的痕迹。现在,如果你改变主意,决定在维加斯的达内斯露营5天的话,请给我一个铃铛。”但是也许它可能会是这样,在你自己看来,没有人与你争辩(除了丽塔,他猜想她能容忍他的争辩),呼吸新鲜的空气和夜晚用不着翻来覆去地沉睡。砰的一声就能进入梦乡,就像有人当头给你一锤。没有什么问题,除了明天你要去何处以及你会花多少时间,真是太妙了。
今天早上在佛蒙特的本宁顿,沿着9号高速公路往正东方行驶,今天早上的确有点特别,老天作证,今天是7月4日,独立日。
他从睡袋里坐起来,探过身子看了看丽塔,她仍然像一盏灭了的灯火一样,什么也看不见,除了睡袋下身体的线条,还有她一头蓬松的头发。不过,他今天早上不叫醒她。
拉里打开睡袋的一侧,从里面爬出来,光着屁股,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过了一会儿周围的空气自然而然暖和起来。也许会有70度。美好的一天又要开始。他爬出帐篷,站立起来。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史蒂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