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逼近_[美]史蒂芬·金【完结】(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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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里攥着威士忌酒瓶子的人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一切。如果尼克抬头的话,他会立刻感到晕眩,非常难受。当他掉过头去再仔细观察从汽车保险杠上映出的伤口时,那个男人那张整齐光洁、没有一丝皱纹的脸却已经没有了生气,显得毫无表情。他穿着褪色的“比利”裤,脚上是一双笨重的工人靴。他身高5尺9寸,金黄色的头发,眼睛明亮有神,纯蓝色,如玉米穗一样的睫毛。毫无疑问,他肯定有瑞典或挪威的血统。看起来不会超过23岁。

  他站在那里,脸上毫无表情,像一个被拔掉插头的机器人。之后,渐渐地,开始有了血色,被威士忌浸红的眼睛开始闪烁出光芒。他微笑着。他已经记起来了,眼前发生了什么事。

  “嘿,先生,你跌跟头了。难道你刚才没有跌跟头吗?我的天啊!”他对尼克额头大量流出的鲜血感到惊讶。

  尼克从衬衫口袋里找出便笺和一支笔;这两样东西跌倒时没摔出去。他写道:“你刚才吓坏了我。在你坐起来之前,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死人。我没事。这个镇上有没有药店?”

  他把那张纸递给穿工装的那人看。他接过来,看了一下,又微笑着递了回来,说“我是汤姆·科伦。我不识字。我只上到小学三年级,那时我就16岁了。爸爸让我退了学,说我岁数太大了。”

  这怎么办,尼克想。我不能说话,而他又不能识字。一时间,他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尊敬的先生,你跌跟头了。”汤姆·科伦冲着尼克大声喊道。这是他们之间第一次这样对话。“我的天啊,你刚才跌跟头了吗?”

  尼克点点头,收起了纸和笔。他把一只手盖在嘴上,然后摇着头。又把两只手竖成嗽叭状,放在耳后,然后摇着头。他又将左手放在喉咙上,摇了摇头。

  科伦咧嘴笑着,摸不着头脑。“牙痛?我也有过一次。哎呀,疼起来了。是不是?我的天啊!”

  尼克摇了摇头,又继续他的手势。这次科伦猜他是耳朵痛。尼克伸出手,伸向他的自行车。车漆被蹭掉了许多,但看起来没什么大毛病。他骑上车,朝着大街蹬了几步。很好,车子没事。科伦在旁边摇摇晃晃地跟着,快乐地微笑着。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尼克。近一个星期里,他还从没有见过一个人。

  “你不想聊一聊吗?”他问。尼克没有回头,好像没有听见他说什么。汤姆抓住他的袖子,重复着他的问话。

  骑车的那个人把手放在嘴上,又摇了摇头。汤姆皱起了眉。现在那人支起自行车,正在盯着店面看。他仿佛看见了要找的东西,因为他穿过人行道,走向诺顿先生的药店。如果他想进去,可能不行。因为药店已经关门,诺顿先生早就离开了镇子。似乎每个人都锁上门离开了镇子。除了妈妈和她的朋友布莱克莉夫人。她们都已经死了。

  现在,那个不说话的人正试着敲门。汤姆本想告诉他,门上虽然挂着“营业”的标牌,但根本没什么用。标牌是在骗人。汤姆非常想喝一杯冰淇淋苏打水。它比威士忌可好多了。威士忌开始喝起来舒服,后来就使他昏昏欲睡,最后让他头痛欲裂。他已经睡了好长时间,头痛,却做了许多疯狂的梦,总是梦到一个穿黑衣服,打扮如来沃特·德丰贝克一样的人。那个黑衣人在梦中追赶他,简直是一个恶魔。他长醉烂饮、嗜酒如命,主要是因为爸爸过去一直不让他喝酒。妈妈也不让他喝。可现在,所有的人都已经走光了,还有谁管他呢?他想喝,就可以喝个够。

  可那个不说话的家伙正在做什么?拾起人行道上的垃圾箱,他正准备要……什么?打碎诺顿先生药店的玻璃?砰,哗啦!天啊,该死的,他竟这样做了!现在,他要跳进窗户,打开大门……

  “喂,先生,你不能这样做!”汤姆大声叫道,他的声音因愤怒和兴奋而颤抖。“那是违法的!打家劫舍是违法的。你知道不知道?……

  可是那个人已经进去了,他根本就没有回头。

  “你这家伙,怎么啦?聋啦?”汤姆愤怒地大叫,“天啊,你要……”

  他的声音渐渐地低了下来,脸上兴奋不已的神情消失了。他又变成了被拔掉插头的机器人。每到5月份,人们常常会见到虚弱不堪的汤姆这种神情。那张略圆如斯堪达胡维安似的脸上,带着永远快乐的表情。他朝着一家又一家的商店橱窗东张西望,突然间,他会像死尸般停下来,一副茫然失措的表情。这时就会有人大声喊道:“汤姆来了!”立时响起一片笑声。如果爸爸在他身旁的话,他就会绷下脸来,用胳膊杵他,甚至用拳头不断地猛捣他的肩头,直到他清醒为止。可是自1988年的上半年之后,父亲在他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因为他总陪着一个在布摩斯·格利酒吧工作的长着红脸蛋的女侍者。她的名字是迪迪·帕卡罗黛(关于这名字还有一些笑话)。大约一年前,她和汤姆的父亲一起私奔了。仅有一次,有人看见他们出现在离这儿不远的斯拉布特市的一间廉价汽车旅店里。这是人们最后一次见到他们。

  大多数人把汤姆这种突然失忆看作是弱智进一步发展的迹象。但事实上,这正是临近正常思考的一种显示。人类思考的过程是基于推论和归纳之上的。(心理学家这样告诉我们)。智力迟钝的人不能进行推论和归纳这两种思维行为。汤姆·科伦不是非常迟钝,他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联想。在大脑失忆那段时间里,他能不时地进行较为复杂的推论思维或是归纳思维。他进行上述思维活动的感觉就像正常人有时感到一个名字就在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的那种感觉一样。当这种感觉来临的时候,汤姆会觉得整个世界不过是一阵一阵的感觉刺激。他会把世界的一切都抛之脑后。他仿佛在一个陌生的黑屋子里,一手握着电灯线的插头,一边跌跌撞撞地在地板上爬,一边用另一只手摸索着寻找电源插座。如果他找到的话——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屋子里会猛然地一亮,他把屋子(或者说那种念头)看得清清楚楚。汤姆是一个敏感的人,他最喜欢的事情包括喝诺顿先生用泉水做成的冰淇淋苏打水,站在墙角等着看穿短裙的漂亮姑娘横穿马路,或是闻丁香花的香味,用手抚摸丝绸等等。但最令他喜爱的是那种朦朦胧胧、无法触知的感觉,那种一旦思路突然接通,思维突然畅通无阻(至少瞬间地),黑屋子里一片光明的感觉。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常常是转瞬即逝。不过这次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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