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灵异] 《同年7月我死去》作者:耍赖天都爱【完结】
第一章
1
文体小诗:
流干血的伤口,肉质红白
被豁开的喉咙,卷丝着的声带
你留下一脸的惊骇,让我猜
我读懂了,知道,这周围一定还有人在
不要轻易地说出自己的心中所愿,因为笔仙就在你的身边;帮你实现。当所有的事情都如你所愿时,那也便是你的死期....
登场人物介绍:
方友伦:本书主角,为人普通,没什么特点,又有些阿Q,属于路人甲一类。
赵菲云:方友伦的女友,认识4年,但真正交往才6个月。
小OK:帅哥,多金,爱把妹,但却很有头脑。
尚公子:损人不嘴软的多金哥哥。家有钱,爸爸是尚氏地产集团的董事。
虫仔:一个略通灵异之能的少年,妈妈是灵异大师何舍我的徒弟。
艾杰:一颗芳心暗许在虫仔那儿的小丫头,擅长弄电脑视觉艺术。
阿妹:小OK的女友。第一次给了小OK。最近听说正在参加《Sputergirl》的选秀。
赖仁航:一个转学次数最多的问题学生。不过很讲义气。
冷筱:赵菲云同父异母的妹妹。天生具有阴阳眼,还有一些特殊的感应能力。
正文:第一章
2009年6月24日,晚10:34
方友伦回到家,打开台灯,找出那本他还没看完的书-----《苏菲的世界》。
这确实是一本不错的书;为什么这么确定?哈,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也很喜欢。
那个她是方友伦刚刚才开始交往的女友。叫赵菲云;很漂亮,很聪明,也很有书香气质。方友伦虽和她早就认识,但聚到一块的时候,都是和各自的朋友在一起;也没什么私下的来往。
但,若不是在那个雨天;他也不会靠得她那样的近,为她撑伞,送她回家。
他们俩的关系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有了些微妙的变化。
也许,这便是人们常说的‘缘份’中;那个始终不常出现的‘份’了吧。
友伦在菲云的身旁显得很局促,就像个小孩子一样;什么事都听她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爱她。但菲云当时对他是没有感觉的;只是觉得他在自己跟前怪怪的,有时甚至觉得方友伦比一般人要傻。不过好还,瞧着不烦。
平时,菲云的身后可是有一大帮的追求者,当然,方友伦也是身在此列中的一份子。
方友伦可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才使得赵菲云点头承认他俩的关系的。这中间有多辛苦,我想就只有方友伦一个人知道了。不过也不错啊,再怎么说他是最后的赢家,赢得了菲云的小小认可。说起来,还绕用趣味...
赵菲云曾对她的朋友透露过;说她最喜欢的是有学识,有知识的男孩子,不喜欢那些吊儿郎当装酷没内涵的人。这句话,是方友伦在她的旁边假装擦桌子时听到的。
嚯!可把方友伦给乐坏了。俗话说有题目的问题好回答呀;既然知道了菲云所喜欢的类型,那这就好办了。比瞎忙强。
方友伦自从获悉的那一天开始便一直记在心里,并且常常以此来督促自己-----和这个女孩儿在一起,必须要出口成章,言出有物才会让她青睐于自己。
从那开始,方友伦便终日地泡在书吧里;什么《史记》、《战国策》、《本草纲目》、《清宫秘史》、《明朝的那些事儿》等等,凡是他能看到的就通读一遍。而且还经常上网抄录一些浪漫的诗词用以点缀自己的谈吐。
正所谓天道酬勤,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方友伦的做法可能感动了天上的月老,于是,真的就有一个对他很重要的机会降临在他的身上了。
在菲云22岁生日的那天,方友伦当着很多朋友的面,特意用菲云的名字即兴地为她写出了一首诗,来暗表心意:
铜镜‘赵’素颜,
柳絮‘菲’花仙。
山峦‘云’烟雨,
偏偏‘美’少年。
诗中所藏着的当然就是‘赵菲云美’这四个字啦。当时可把菲云感动得够呛,抱着友伦哭了很久。
方友伦的努力,终于让赵菲云动了心,也正因为如此,在众多情场对手中,菲云便看中了我们的友伦。决定要和他在一起了。
但是女儿家哪能太心急呢,应该矜持些会更有魅力的。菲云虽在心里上已经接受了方友伦,但挂在脸上的,永远都是对他保持着似爱非爱的神态。
没说可以靠近,也没说不可以靠近。
这种暧昧的距离让友伦很着急,他不懂女孩儿的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他想要读懂女人的心,想更透彻地了解女人。
那怎样才能办到呢?方友伦知道,如果直接地去剖析了解没准儿会碰壁,不如从侧面间接地去观察会好一点。比如说;从她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和对人对事入手,便会从中得到很多。
菲云平时的爱好就是看书,方友伦本不太爱看书,但为了投其所好;能与菲云有更多些的共鸣,所以,便貌似虚心地向菲云请教,问她最爱看什么书。
菲云推荐说《苏菲的世界》,方友伦便立刻买了这本书,点灯熬夜地看;为的就是想更进一步地贴近菲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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