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子年少的时候,任侠果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个颇有胆色的人物。
少年心性儿,都喜欢呼朋引伴,上山打鸟儿,下河摸鱼,淘淘气,捣捣蛋什么的。这孩子也一样,从来都不愿意好好在家里呆着,一有机会,就往外跑,找他那些朋友和玩伴,满世界的疯去。
稍微长大一点,父母对他的管束不是那么严了,刘氏子的活动半径,也比以前扩大了许多,在家的时间是越来越短,经常客游于楚州的淮阴县。
在这里,有很多和他志同道合的朋友。
他交游的朋友里,什么人都有。有良家少年,也不乏市井恶少。跟这些人在一起,他做了不少好事,当然,坏事也没少干。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做事的时候,只凭义气,而不顾是非善恶。所以,有人对他们心存感激,有的人,则恨得牙痒痒。
刘家虽然不是家财万贯,好歹也有些个积蓄,为了方便往来,刘氏子索性在楚州置办了宅院,在那里长期安置下来。从此之后,就算他经常往外跑,隔一段时间,也一定会回到淮阴的住处。一方面,是打理家事,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心有所系。——他看上了邻居王家的女儿。
篱笆院落,斜伸出一枝桃花,王家的女儿,倚在粉墙边,缤纷的落英,洒了一头一脸。在春日的阳光之下,那女子容光致致,眉眼盈盈,脸上的笑靥,如三月里的春风,惊艳了一颗少年的心……
每天从门里出出入入,刘氏子的眼睛,都不由自主地往王家的院子里撇去,就盼着能看一眼王家女儿的倩影。一眼,只一眼就好,只要能在出门的时候,看一眼那女孩,一整天,他的心情都会无比的敞亮。
做父母的,早就看出了儿子的心意,刘氏子行了冠礼之后,他的双亲,便备了丰厚的礼品,到王家求亲。没想到,王家人觉得这孩子整日混迹街头,一点也不不着调,把女儿嫁给他,他们是一百个不放心,直截了当地拒绝了这门亲事。
朝思暮想的人儿,从此以后,就同自己无缘了,刘氏子心中的沮丧,可想而知。对于一个少年人来说,感情上的挫折,简直是比死还要严重的事。心上人就在不远处,然而,咫尺,就是天涯。消沉了一阵子之后,这个孩子,比以前更加放浪形骸了。
时光在飞鹰走马中匆匆而过,几年以后,楚州爆发了严重的饥荒,边疆又战事频频。饿死,还是战死,这是个问题。稍加思索之后,刘氏子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驰骋疆场,建功立业,也在军中领上一份钱粮,不至于在大饥荒中成为饿殍。
军队里的日子很是枯燥,整天介习武、操练,站岗放哨、侦查敌情,边疆的黄沙,将他那张光滑的脸孔,打磨得日益粗粝。艰苦的生活中,他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柔软的所在,为那女孩保留着。
一晃儿,又是几年过去了。军队里更新换代,刘氏子罢了兵役,解甲归田,回家乡呆了几天之后,便跨马临鞍,再游楚州。
这里,曾是他的欢乐谷,却也是伤心地。
以前的院落,早已生满了荆棘,都不知道从何处下脚,屋子里值钱的东西早就被人洗劫一空,幸存的家具也挂满了蛛丝和尘网,一走便带起一股灰,呛得人直咳嗽。王家也是满眼断瓦颓垣,房子都快塌了。那家的女儿,不是饿死,就是嫁人了吧。
几年过去了,想起这个女孩,他的胸口,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收紧。那年少时的爱恋,甜蜜,朦胧,而又带着淡淡的苦涩……
昔日的玩伴竟然还在,大伙儿彼此打了声招呼,又啸聚在一起,回到了过去那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日子。他们白天骑马打猎,纵酒欢笑,晚上,就经常潜出城去,在夜幕的掩护之下,到荒郊野外寻刺激,找乐子。青春年少,血气方刚,他们有太多的精力需要发泄。
这一晚,清风阵阵,月朗星稀,一群人骑着马,出了外城,边走边聊,走了大概有十多里,忽然看到路边的荒草丛中闪出一处坟墓。那墓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已经毁坏,黑漆棺材都露出来了,看着怪吓人的。众人远远地瞅了几眼,抬头一看,天空中乌云聚拢,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光,看那光景,好像是要下雨了。
这荒郊野外的,要是真下起雨来,也没个遮蔽的地方,还不得浇成落汤鸡。大伙儿商议了一下,便拨转马头,又呼啸着,朝城里面疾驰而去。
进得城去,就近找了一家酒楼,一伙儿人围在一处,开始推杯换盏。刚端起酒杯,窗外,便开始电闪雷鸣,一道道的五爪金龙,狰狞地刺破夜空,豆子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户上,一阵紧似一阵。
外面冷雨凄风,屋子里面却高潮迭起,这些人喝酒猜拳,吆三喝四,都快把屋顶给掀起来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不少人都喝高了。其中有一个富家子弟,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大着舌头说:
“唉——我说兄弟们,咱们光这么喝,也没什么意思啊。”
“那你说怎么着!”有人跟着起哄。
这人神神秘秘地掩住嘴,压低声音:“郊外不是有一口露出来的棺材吗,谁敢拿件东西,送到那个棺材上面,我就算服了他!”
众人酒喝得不少,可还保持着一丝理智,这么黑的天,还下着雨,跑到野地离去,找一口棺材,还不吓个好歹的,这不是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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