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椰大惊,急忙睁眼,却只感觉柳芜荫的头软软的搭在自己肩上,轻轻在自己脖子上咬了一口,便即不动。他的整个身体,沉重在压在自己身上;他的体温,正随着他身上大量涌出的鲜血,而一分一分变冷。
花椰伸手紧紧抱住他的身体,咬着自己的唇,用力强忍着啜泣的声音。她的那双金眼妖瞳,艳如珠玉,亮如天星。
一章 争宠
我呆坐在镜前,痴迷的凝望着,那一片灿烂的花海。
坐看镜花开
无论江南亦是江北,春天都是最美的时节,常胜王府也不例外。虽尚不到三月,常胜王府中早已草长莺飞,花团锦簇。
薛弄玉推开窗,向窗外望一眼,阳光大好。几只小蝶在窗檐外不远处的樱树旁流连,树梢偶尔落下几只翠鸟,树荫处趴着几只毛色纯白的猫,懒懒的晒着太阳。
“这么说来,那莺哥根本不是病死?”
薛弄玉身后,身着淡黄色缎袍的女子边绣着手中牡丹,边似不经意的随口问道。薛弄玉并不回头,眯眼望那蝴蝶求偶,道:“谁知道呢?或许是服毒。多好的姐妹!硬是这样死了。”
“多好的人啊!”这样评语,通常都是对死者发出的。若非是已经死了、对她们不再有威胁的人,她们是断不会将这样的评语送出的。
她身后那女子放下手中针线,道:“那张淡香……到底是个甚么模样?”
薛弄玉见这女子终于被自己说动了心,嘴角扯起一丝冷笑,道:“娇艳万状!但凡是个男人,魂儿都得被她勾去。”那女子手抚胸口,轻声探问:“真这般好看么?”薛弄玉摇头道:“也许有三分不如原王妃标致,但比原王妃多出十分娇媚。”那女子便不应声,只望着手中针线发呆。
原王妃,指的便是常胜王的原配,常胜王姨妈的女儿,姓原,闰名一个瑗字,表字怀璧。原王妃貌若天仙,哪个女人见了都要羞愧,哪个男人见了都会爱慕。只是身体不好,一直百病缠身,三年前便因大病无药过了世,遗下一双儿女,女儿天华一直在深闰之中,另有一个儿子年方七岁,还扎着三根童子辫,傻傻的连母亲的模样都记不大得。
因为正室出缺,常胜王身边的所有受过宠幸的女人们,便一刻也没消停过,整日明争暗斗,就为了有朝一日能做上常胜王妃。能当得上王妃的毕竟只有一人,常胜王府中的女子又实在太多,光妾就有十人,更不要提众多宠姬,宠伎,宠奴。
薛弄玉是其中之一,莫应儿亦是。
薛弄玉原本也是风尘出身,原本也花魁。但与张淡香不同的是,她不是常胜王自愿带来的,而是自己为了脱离那风尘之地,而耍了一点小手腕,硬是跟着常胜王回来的。当初她为了跟随常胜王,奴颜婢膝,口口声声一再保证她只要做常胜王身边的一个侍女就好。可是这张淡香明明与自己同样出身,常胜王却是主动将她带回,还对她千般娇宠,过一两天便去她那里过夜,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薛弄玉自觉自己身分地位全都太过低贱,去找那张淡香对峙毫无强势,所以便找上了常胜王在张淡香之前一直专宠的爱妾,莫应儿。
莫应儿是常胜王自常州游玩之后带回来的女子,居说是常州知府手下某个笔录官的女儿,被常胜王带回王府时年芳十五,豆蔻青春。常胜王将她带回王府之后八个月,她便怀上了身子,待她产下孩子不久,常胜王回京述职,竟就又带回了张淡香。莫应儿不是不恼恨常胜王生性放浪无常,只是秉性温柔,不善表达而已。何况常胜王并非已对自己无情,隔三差五的,还会时常到自己房中,还算不得是已经失了宠。
她们适才谈论的那莺哥,是个歌伎,在她年华最胜之时,深受过常胜王宠爱,只是后来年老色衰,渐渐失宠,便被搁置在偏院之中无人过问,后来突然听说她已经死了,之前是怎么生的病,怎么过世的,她们全都不知。
“我们做女人的那!命就是贱,图得是甚么呢?无非是膝下子女平安喜乐的长大成人而已。可是这一但失了宠啊,搞不好也有那么一天,似莺哥一般悄没声儿的死了,别提自己,只怕连自己的孩子也保护不了呢。”薛弄玉弹弹指甲中的灰尘,似不经意的道。她知道莫应儿不喜纷争,是以一定要先将事情利害给她摆明。
莫应儿仍是拿起锈针,却双眉紧锁,早不知从何锈起。薛弄玉见目的达到,转身笑道:“不过应儿姑娘你到是不用发愁的,你毕竟年青貌美,又是正经人家的闰女,与我们这等下贱人又不是一般光景了呢。”说着,顺手拿起她房中的手镜,照着理了理了自己的鬓发,却不觉“咦”了一声,转身向身后望去,又复望向手中之镜,一脸奇怪。
莫应儿轻声道:“改日……我到想去会会这个名妓。”薛弄玉忙把那镜儿扔了,假做惊慌道:“唷!应儿姑娘可别去招惹那骚蹄子,小心受了气,又要连罪到我头上来。”莫应儿勉强笑道:“姐姐放心,我断不会将姐姐牵连上的。”薛弄玉这才放心,福一福身,告辞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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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那莫应儿来找张淡香之时,张淡香根本无心理会这个王爷的十妾,她正忧心冲冲,全是为了花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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