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你耐不住寂寞。”郝杰打断小西的话,“水性杨花,这个形容词再适合你不过。”
听到郝杰这样说话,小西哪里肯罢休,抓起身边任何可以扔的东西朝郝杰扔去。眼泪更是不受控制地往下掉,他气极反手扇了自己几巴掌,直打得嘴角出血:“我是疯了,当初才会鬼迷心窍与你在一起。自取其辱!犯贱!”
原本小西扔东西时,郝杰仍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但一看到小西扇自己巴掌,他一下子从沙发上弹起来,冲上前抱住歇斯底里的小西,吼道:“干什么!给我住手!黄向西!”他把小西紧紧抱在怀里,不断认错:“小西,小西,是我错了,我该死,说胡话,你别这样,我看着难受。”
小西挣扎一阵,也便停歇下来,只是眼泪仍然不断落下,喃喃道:“千夜,千夜,我好后悔,好后悔,后悔得想死掉。”
“对不起,小西,我只是担心你。你别去看千夜的演出了,好吗?求你了。”郝杰低声恳求道,“我不想你有危险。你不知道,有好多人都出了事,这事肯定与千夜四年前那件事脱不了干系。我们不去惹他,好不好?”
小西的额头贴着郝杰的脸颊,眼神茫然望着窗外,轻轻叹息:“好,我不去,我不去了,杰,可以放开我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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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郝杰给他打电话,冯祺一点也不意外。他从旁的渠道,知道郝杰与小西居住在一起,便晓得两人关系不一般。看郝杰提起小西时的样子全没了平日的从容潇洒,更确定了小西是郝杰非常在乎的人。冯祺与郝杰约定好时间地点详谈。因为郝杰时间比较紧,所以两人就定在他工作的酒店附近。
第二天交谈时,郝杰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我告诉你四年前的事情,希望你能够找出真正的凶手。”冯祺见郝杰这么合作,有些意外。他这几天碰钉子碰得多,突然来个这么合作的,反倒不习惯了。
“五年前,我与千夜在玛雅认识。那时侯,他因为缺钱上不起学,一直在玛雅当侍应生。偶尔,他也会上台跳一下舞赚点外快。在玛雅泡的客人中不乏大款,不少人提出包他,他都拒绝了。千夜是个很高傲的人,即使是在玛雅,他也让人觉得很不可亵渎。我常常都在想,这样一个人,不应该混迹在这里。他的舞台,他的天地应该更广阔才对。”郝杰说到这里,朝冯祺笑了笑:“你见过他,应该能够感受到。他现在还沉稳了些,以前简直是目中无人的狂妄。”
冯祺附和地点头,说:“确实,千夜从小就很有气势。”
“有一天,他来上班,身后跟了个又瘦又小的小鬼头。他无奈地对我说,这个孩子非要跟着他,让我帮忙给他找个活儿。他那人,从来是与人能保持距离,就不会主动搭话,更不要说求别人。我这才注意到那个孩子。那个孩子有种不健康的瘦弱,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的。他对千夜很依赖,说话时一直抓住他的手不放。那个孩子就是小西了。小西是千夜一个邻居的孩子,最近父母双亡,便跟在千夜身边。余刚因为那孩子未成年,死活不愿意雇他。还是千夜与我苦苦求情才勉强答应。”
“那到底四年前发生了什么可疑的事件呢?”冯祺问。
郝杰失笑:“别着急呀,我会说的。那段时间该是最美好的,我们三人那时感情很好。他们两个人都是舞痴,每天下班后,小西就缠着千夜教他跳舞,我是惟一的观众。小西洗干净长好后,是个极漂亮的孩子。如果拿植物来比喻,千夜是莲,小西便是罂粟,他天生就很能招惹人。”
冯祺听到郝杰这个比喻,不适地轻咳了下。郝杰收敛了陷入回忆的微笑,叹道:“想起来,这是小西的劫数,也是千夜的劫数。有一次,小西招惹到了一位不能招惹的人物。那人是个道上的大哥,并不是同志,但是偶尔也玩玩男人。其实之前,我与千夜不止一次告诉过小西,行为不要那么轻率。你或许只是无心的玩笑,但在别人眼里却是另外一种含义的邀请。那个人看上了小西,一定要小西跟了他。小西不过是个孩子,即使在GAY吧工作,也不见得懂其中的含义。他也是个倔脾气,死活不依。后来,那个大哥干脆把人掳了去。千夜又是着急又是自责。人是他带来的,现在却成了这副样子。他追去找那位大哥,却看到小西浑身是血坐在地上发抖。仔细询问,才知道小西假装顺从,却在两人要行事前用玻璃片刺伤了那位大哥。这件事情是他带着慌张得说不出一句话的小西来找我时告诉我的。他让我帮忙照顾小西,然后就去警察局自首。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那位大哥伤愈后,并没有说出刺伤自己的是小西,也不再找我们的麻烦。千夜在看守所呆了半年。这件事情,在圈子里很出名,但是大家都以为是大哥要强迫千夜不成,反倒受了伤,除了我和小西,几乎没人知道真相。后来,我和小西在相处时有了感情。千夜出狱后,看到我们在一起,一句话也没说就离开了。我还以为,永远不会再见到千夜。”
“你的朋友在替人受牢狱之灾,你却挖别人的墙角?”冯祺不可置信地问:“你们在一起时,不会觉得内疚有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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