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诗产生于汉代,至魏晋达到顶峰。其中对偶句亦较多运用。汉乐府中对偶句更趋工整,俨如后代律诗中的联句。如:“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长歌行》)、“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木兰辞》)在上述各种文体中,对偶句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它仅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来运用,并非文体的格律要求;二是字数多从三字到七字之间;三是对仗很宽松,字数、词性、句式大体能相对,但缺乏平仄的对仗。这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言:“意义的排偶较早起,声音的对仗是从它推演出来的。”(《朱光潜美学文集》第十二章)
第二阶段是骈偶阶段。骈体文起源于东汉的辞赋,兴于魏晋,盛于南北朝。骈体文从其名称即可知,它是崇尚对偶,多由对偶句组成的文体。这种对偶句连续运用,又称排偶或骈偶。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评价骈体文是“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初唐王勃的《滕王阁序》一段为例:
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俨骖騑于上路,访风景于崇阿。临帝子之长洲,得仙人之旧馆。层台耸翠,上出重霄;飞阁流丹,下临无地。鹤汀凫渚,穷岛屿之萦回;桂殿兰宫,列冈峦之体势。披绣闼,俯雕甍,山原旷其盈视,川泽盱其骇瞩。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迷津,青雀黄龙之轴。虹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全都是用对偶句组织,其中“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更是千古对偶名句。这种对偶句(即骈偶)是古代诗文辞赋中对偶句的进一步发展,它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对偶不再是纯作为修辞手法,已经变成文体的主要格律要求。骈体文有三个特征,即四六句式、骈偶、用典,此其一。二是对偶字数有一定规律。主要是“四六”句式及其变化形式。主要有:四字对偶,六字对偶,八字对偶,十字对偶,十二字对偶。三是对仗已相当工巧,但其中多有重字(“之、而”等字),声律对仗未完全成熟。
第三阶段是律偶阶段。律偶,格律诗中的对偶句。这种诗体又称近体诗,正式形成于唐代,但其溯源,则始于魏晋。曹魏时,李登作《声类》十卷,吕静作《韵集》五卷,分出清、浊音和宫、商、角、徵、羽诸声。另外,孙炎作《尔雅音义》,用反切注音,他是反切的创始人。但魏晋之际,只以宫、商之类分韵,还没有四声之名。南北朝时,由于受佛经“转读”的启发和影响,创立了四声之说,撰作声谱,借转读佛经声调,应用于中国诗文,遂成平、上、去、入四声。其间,周颙作《四声切韵》,沈约作《四声谱》,创“四声”“八病”之说,并根据诗歌要求有节奏感和音乐美的特点,经过创作实践的摸索,总结出诗歌必须“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的原则。于是,诗文的韵律日益严格。对偶句的格律由骈偶发展成为律偶。在沈约、谢眺的“永明体”诗中已有比较工整的律偶。如:“云去苍梧野,水还江汉流。”(谢眺《新亭诸别范零陵云》)如;“艾叶弥南浦,荷花绕北楼。”(沈约《休沐寄怀》)等。从齐梁“四声”、“八病”说盛行之后,再把四声二元化,分为平(平声)、仄(上、去、入声)两大类,既有了平仄的概念,又逐步总结出每句诗的平仄应有变化,每句诗与每句诗之间的平仄也应有变化的“调平仄术”和联结律诗的“粘法”;同时,又发现每句诗用五、七字比用四、六字更富有音乐美,节奏也更加有变化;在一首诗中,骈偶句与散体句并用,又能显示出语言的错综美。就这样,从齐梁时略带格律的“新体诗”,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到了唐代,律诗达到了严格精密的阶段,成为唐诗的主要形式之一。一般的五、七言律诗,都是八句成章,中间二联,习称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句式、平仄、意思都要求相对。这就是标准的律偶。举杜甫《登高》即可见一斑: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双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这首诗的颌联和颈联,“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对仗极为工稳。远胜过骈体文中的骈偶句。除五、七言律诗外,唐诗中还有三韵小律、六律和排律,中间各联也都对仗。
律偶也有三个特征:一是对仗作为文体的一种格律要求运用;二是字数由骈偶句喜用偶数向奇数转化,最后定格为五、七言;三是对仗精确而工稳,声律对仗已成熟。
综上所述,汉文学的对偶句式历经了至少两三千年,经由排偶、骈偶、律偶三个阶段,“对称原则由意义推广到声音方面”(《朱光潜美学文集》第十二章),到盛唐已发展至尽善尽美。唐代诗人的对仗技巧已炉火炖青。如果把楹联比喻成孕育在诗文母体中的胎儿,那么此时的胎儿已是完全发育成熟,即将呱呱坠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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