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狼人吗?”电话另一头,躺在华丽棺材中沉睡的阿尔特似乎精神了不少,“你怎么和他们打上交道的?”
“我才不想认识这些乱喷口水的混蛋呢……”微微侧头,一只灰色手臂如子弹般近乎贴着阎王的侧脸滑过,“一出酒店就被这些白痴跟上了,你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跟踪我吗?本来我想自己问的,可还没说上两句他们就变成了畜生模样,只会乱叫了。我可不懂兽语……”
“狼人是和吸血鬼同时产生的族群,故事要从很久以前说起。”看着漆黑的棺材板,阿尔特好像在回忆童年一般。
“麻烦尽量简洁点。”退到了路边的一根电线杆前,阎王一个发力上跳,一张狼嘴冲到了身下,横向一口咬在了水泥电杆之上。稍一发力竟硬生生将其拦腰折断,这么好的牙口估计可以做最高档的牙膏广告了。踩踏着身下巨大的狼头,借力一跃,阎王依旧有惊无险的落到了一边的路面之上。
“一切要追述到八百多年前,当时的欧洲是贵族的天下,是爵士们享受奢侈宫廷生活的年代,而我也是其中一员。”阿尔特说到这时笑了笑,似乎很喜爱从前纯真的日子。
1200年,欧洲,英国,贵族间出现了一个叫“英雄狩猎俱乐部”的团体。由候爵级阿尔特一手创建而来,召集了全英国最著名的十二位贵族爵士加入了其中。当时这十三位“英雄”年少气傲,根本不屑有奴仆跟随的游戏狩猎,而是自视为神选中的战士,专喜欢去没人敢涉及的森林,调查各种神秘的传说,在荒郊野外享受狩猎的乐趣,对月畅饮美酒。
直到一次,好奇的他们前往了一座传说栖息着恶魔的森林。那天是个大雾天,即便艳阳高照也是伸手不见五指,穿上了最坚固的铠甲,拿上了最锋利的宝剑,“英雄们”的心里都在发毛。
一直走到了森林深处,惊奇的他们看见了一场可怕的战斗。一只银白巨狼正和半空中一只巨型蝙蝠打得不可开交,蝙蝠的鸣叫,巨狼的咆哮震的人耳恨不得要流出血来。
十三位爵士都决定静静的看下去,等到最后坐收渔人之利。
这一等便是整整三天,趴在土堆后的他们吃光了所有的干粮,喝光了所有的水。终于在第四天的清晨,伴随着最后一声的鸣叫与咆哮,蝙蝠终于跌落在了地上,而巨狼也是瘫软到了一旁,奄奄一息。
眼见苦等的机会到来,也顾不得数天的疲惫,十三人高举着利剑冲了上去。
谁知蝙蝠与狼都挣扎的又站了起来,可惜已无法再退回去,硬着头皮,众人一拥而上,挥动着手中的大剑就是一阵乱砍。
即便蝙蝠的利爪再硬也抓不开这十二人的盔甲。之所以只有十二人,因为这十三人中,一位平日最狂傲的爵士不屑于去围攻一只将死的蝙蝠,而是一人扑向了更为强壮的巨狼。
一时间,蝙蝠的黑血四溅,喷的贵族们闪亮的盔甲都变了颜色,诡异的是溅在皮肤上的黑血竟渗进了皮肤之中。斩杀的太过激烈,十二人并没发现,等到巨大的蝙蝠终于再次倒在地面上时,另一边的战斗也同时结束了。
那狂傲的爵士站在那里,一手提着已断的宝剑,一手提着的是巨狼的恐怖狼头。和其他人漆黑的模样并不一样,狼的血是银色的,仿佛还闪烁着光芒。
带着轻视的笑,高高提起了狼的巨头,让还在滴落的血流进了自己张开的嘴中,宛如恶魔般喝了起来。
而这个人正是在俱乐部中最不服阿尔特为领袖的恩勒……
就像被手下挑战了权威,阿尔特气愤的一手提起了已死的巨大蝙蝠,一口咬在了巨蝠的脖子之上,腥臭的血如泉水般涌着。
但没过多久,英雄狩猎俱乐部尝到了自己狂妄的恶果。
回家后的第三天,这曾经不可一世的爵士们发起了高烧,几乎死去。所有医师都是束手无策,甚至通知了家属准备后事。
可又过去了三天,大家又奇迹般的恢复了正常,只是再也无法见到刺眼的阳光。稍微不同的便是恩勒,他拥有日夜穿行的能力,化为了比吸血鬼更为强壮的狼人。
“故事很动听,只是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狼人会跟踪我?!”举着电话的手都有些酸了,阎王显然已不想陪这些混蛋继续的玩下去了。
“不用特别在意,他们的头头跟我个人有过节,吸血鬼与狼人的战争已经打了数个世纪了。我们是越打越富有,越打越优秀。而他们的头头恩勒却是个经营方面的蠢蛋,只知道仇视不懂得发展。硬被我们赶到了一些下水道,偏远的小镇去了。他们恨我们,一切我重视的客人他们都不会放过。”阿尔特谈到那“老朋友”时,带着轻视的笑。
“是吗?那样就没继续下去的意思了。”挂上了电话,再看这战斗了半天的地方。
一边爆炸的轿车还在燃烧着,一根断裂的电线杆偶尔还在四溅着激烈的电火花。
半径十米之内,水泥的路面已到处是坑坑洼洼的景象,还有那锋利利爪留下的刮痕。
可惜的是,正是站在如此景象中的阎王依旧连一丝衣袖都未被伤到,反倒两只狼人气喘如牛。
“过来吧,我不玩了。”收起了手机,对着两个可怜的家伙招了招手,阎王难得有点认真的神色。
两只畜生相互的看了一眼,利马又是咆哮的冲了上去,比斗牛士调戏的公牛更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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