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洗干净脸之后,打算出门之前。她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她这样问那帽子:“最后的问题,你上面那块污迹到底是什么?”
“好像是这个灵魂生前的鲜血吧,不记得了。”丝毫没有紧张感的东西回答。
她开门的手顿了一下,然后打开门,走了出去……
End
2005.8.28
(用了现实主义的写法,写得还蛮愉快的,呼……)
器物之卷 半梦半醒之间(上)
(更新时间:2005-8-29 22:14:00 本章字数:2197)
写在前面的话:本故事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但大部分仍属虚构。所以请不必追究细节和具体流程,某不是念法律的。
“亲爱的,这是给你的礼物。”妻子把一个盒子递给他。
打开盒子,他皱着眉看着那饰品,并不满意。
“戴上吧,据说这珠子能使人清醒,安神定气,我找了很多家店才找到呢。”妻子这样说。
他看看他那有东方血统的妻子,虽然不明白“安神定气”是什么东西,也不喜欢那珠子,他却还是把那东西贴身戴上了。
某一个凌晨,天空刚刚有一点点亮度,人们大多都还在睡梦中。中年妇人早早起了床,她要在太阳升起来之前,把园中的玫瑰换个地方。她打着哈欠,揉揉眼睛,拿起放在角落的工具打算戴上手套开始工作。突然,她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手套掉到了地上。她忙用空着的左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发出尖叫,她弯下腰,躲在灌木背后,缓缓地往家里移动着。慢慢地,慢慢地……不过几米的距离她却觉得自己仿佛用了一个世纪,终于,她挪到了家门口。她依然不敢直起身子,干脆换了个方向,四肢着地爬了进去。蹑手蹑脚地上了二楼,她才松了一口气。在大口呼吸空气的同时,她拨打了报警电话“999”。
警察赶来的时候,隔壁的史密斯先生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扔在床边的西装上满是鲜血,史密斯先生露在毯子外面的双手上也沾满了红色的液体,擦在白色的毯子上,让人看了触目惊心。
警员们立刻行动起来,一些人负责把史密斯先生叫醒带回警局,另一部分则勘察现场,收集证物,当然还有把在游泳池里的受害者捞出来,送去解剖。
受害者是史密斯夫人,经法医检验她是由于利刃连续刺穿身体,失血过多而死。以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她被捅了17刀,然后被丢进了游泳池。至于凶手……是她的丈夫,史密斯先生。
首先,凶器很快被发现。那是一把小型水果刀,就丢在花园里,警官们几乎没有费任何力气就找到了它。据史密斯先生自己承认,这是他一直随身携带,放在西装口袋里的水果刀。血衣,也就是那件西装外套,前文已经说过,它就被丢在卧室的床下。经过检验,上面的血迹确实属于史密斯夫人。而无论是凶器上还是死者身上都只留下了史密斯先生一人的指纹,再加上亲眼目睹他把妻子丢进游泳池的邻居的证词,史密斯先生是凶手已经毫无疑问。唯一还无法查明的,就是动机。
史密斯一家搬来这里已经有将近十年了,他们一结婚就买下了这里的房子,然后一直住在这里。十年来,周围的邻居都是那几家人,彼此也算有些了解。他们都说史密斯一家是典型的模范夫妻,平时非常恩爱,几乎没有听过他们发生过争吵。每逢周末,史密斯先生都会带着妻子和孩子外出散步、或者去郊游,有较长假期的时候,他们会全家出去旅行。夫妻感情很好,有时会把孩子交给父母而出去过二人世界。没有人会相信这样的一个男人会残忍的杀害自己的妻子,而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他为什么会仅仅把妻子丢进游泳池,而把凶器和血衣都留在现场,自己还能在满手鲜血的情况下安然入睡?
史密斯先生的姐姐带着律师去探望了被收押的弟弟,看着一向整齐的弟弟满脸憔悴,已是中年却要深陷铁窗,她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你怎么样?”她询问弟弟的身体状况。
“姐姐,警察说是我杀了莱拉,是真的吗!?”看见可以相信的人出现,史密斯先生显得有些激动,他几乎是在叫嚷着问出自己关心的重点,莱拉正是他妻子的名字。
“警方是这样说的。”他的姐姐犹豫着低声告诉弟弟真相。
“不!我不相信!”史密斯先生抱着头大叫,警员立刻冲过来,中止了这次会面。
史密斯先生失控的模样更加深了他姐姐心中的疑惑,如果真的是弟弟做的,为什么他的脸上会出现那种怀疑、茫然和不可置信的表情?可是如果不是他做的,那么多的证据又怎么说?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陷入了彻底的迷惑,在警方的证据面前,她不得不相信自己的弟弟是杀人凶手,可是这一次会面让她完全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同样摸不到头脑的还有警方,为了寻找犯罪动机而努力的他们毫无收获。不论是邻居的证词还是上司的观感,都只能证明史密斯先生平时是一位勤奋有礼的绅士,而且深深爱着他的家人。他办公桌上放着全家福照片,记事本里记着的妻子和孩子的生日、各种纪念日、家人的喜好……从这些琐碎的地方可以看出他对家人的爱。可现在的问题是,警方不是要评选遵纪守法好公民或者社区模范丈夫,他们是要找出这个男人残忍杀害自己妻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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