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声短促的惊叫拨开了史密斯先生眼前的迷雾,他看见自己抓着妻子,另一只手则拿着水果刀刺进了妻子的腹部。
“你……”他的妻子捂住腹部,发出呻吟声。
史密斯先生愣了一下,一开始他还没有完全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看着快要昏厥的妻子,看看那把已经没入妻子身体内的刀,再看看右手上不断滴落的鲜血。他牵动了一下嘴角,快速拔出那把刀又慢慢地再一次刺进了妻子体内,然后是第三次、第四次……第十七次。在这个过程中,似乎处于震惊中的莱拉·史密斯只来得及发出几声低低的呻吟。
在刺后面几刀的时候,史密斯先生已经在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他可以揣测出自己应该是在梦游,不然至少也是一种意识不清醒的状态,虽然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中途醒过来,不过这一点应该只有自己知道。而且,根据他曾经发作的经验,他本人也很可能不记得这一段经历。那么,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表现得如同一个真正的梦游者。不,应该说他就是一个梦游者。要想骗过别人,必须先让自己相信。思考结束之后,他停下了手中的刀。状似无意地让刀自行掉落到地上,然后他像搬箱子一样搬起妻子,把她丢进了游泳池。做完这些,他面无表情地以散步的步伐回到卧室,脱下西装丢到地上,然后戴着满手的血迹上了床,睡觉。
突然记起了一切,史密斯先生之前的痛苦、绝望还有茫然瞬时消失不见。在那一刹那,他有一种冷漠的感觉,甚至有一点想微笑。不过那感觉只停留了一瞬间,他又平静下来。由始至终,史密斯先生一直低着头安静地坐在那里。没有人知道在那短短的几分钟里,他的身上所发生的变化。
这时候,辩方律师对证人的询问也已经到了关键的地方。
“当时,你是否注意到史密斯先生目光呆滞或者反应迟钝?”
“我当时太害怕了,没有仔细看。”妇人颤声说着,显然那一幕对她来说是可怕的记忆。
“请您仔细回忆一下,这点非常重要。”
“好像是吧。”妇人有些犹豫。
“法庭上怎么能说好像,到底是还是不是!?”辩方律师的口气严厉起来,公诉人立刻提出抗议,可是又被辩方律师以问题涉及案件中心,至关重要为由挡了回来。
“大概是吧。”妇人依然有些迟疑。
“请确定,在法庭上说谎可是犯罪。”律师冷冷地说。
“是的。”妇人终于给出了肯定的答复。辩方律师宣布他已经没有问题。
在公诉人和辩方律师分别陈词之后,案件的审理已经到了尾声。法官最后提问:“被告,你认为自己有罪吗?”
史密斯先生第一次抬起头,坚定地说:“无罪。”
在休庭十五分钟之后,重新开庭。经过陪审团的讨论,一致裁定:史密斯先生是在意识不清醒,行为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杀人,因此故意杀人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史密斯先生走出法庭,明朗的阳光使他眯起了眼,他看着天空微微笑了一下,然后朝不远处等待他的孩子和姐姐走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宁悠讲完这个故事之后,窗外的雨停了,众人也该散了。下一次,到来的又会是什么呢?
End
(第三卷完)
2005.8.30
注解1:梦游症杀人无罪参考1962年某案例,某梦游者驱车数十公里至其岳父母家,杀死岳母,重伤岳父。后法庭判其无罪,认定他在梦游状态不知自己作为。
注解2:史密斯先生为什么会梦游中途清醒,各位看官,这卷是器物之卷,器物!找找吧。
吃人系列 题记与说明
(更新时间:2005-9-1 20:59:00 本章字数:484)
卷前说明:
慎入,慎入,慎入。
没有恐怖,也没有不雅的东西。不过可能对于某些读者来说有一点黑暗,有一点违背伦常与道德观念。
水若写的故事单纯只是故事,与作者本身的理念都无关,何况其它。
不建议20岁以下者阅读,没有年龄歧视的意思,只是单纯不希望破坏你们的好心情。
水若的这一部书,没有喜剧。虽然某人自认为也没有悲剧。不过,大概后面一句会有很多读者反对吧。
题记——如果有一天你要吃人,在排除了饥饿与受人胁迫的情况下,你会为了什么而去吃呢?
不要立刻坚决地说那不可能。请告诉我,你会为了什么而去吃人呢?不是形而上的精神吃人,而是真的一口一口咽下去。
是爱到骨子里,希望对方化作自己骨血吗?还是恨不得吃某人的肉,喝他的血呢?又或者,根本那么深刻的情感,只是为了证明什么,或者那不过是一种行为……
你是会告诉我一个理由,还是会告诉我不是所有的行为都需要理由来支持呢?
还有……
你会记得,还是会遗忘?
请想一想,你究竟为了什么会去吃人呢?
吃人系列 孔雀大明王(上)
(更新时间:2005-9-12 23:18:00 本章字数: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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