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李毅的身份站在李毅的坟前,然后说出这样一番话,从他们的眼神我奇迹般的发现,这些人居然信了。
唐豆豆从地上站起来,“李毅,我可以相信你,不过,你至少应该告诉我,为什么来天桥镇!”
我已经说过了,“因为喜欢探险,听说这个地方有点邪门,所以就坐船过来,确实邪门,如果不是遇到你们,我早就淹死了。”
“唐总,不能相信他,自从他来了以后,这里就发生这些怪异的事,为什么上一次我们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生,所以,这些事都是他搞出来的。”洛衫摆明了是要坑我,其他的人都是他的人,唯一能信我的只剩下唐豆豆。
“我搞什么了?”这个时候绝对不能示弱,再这样下去唐豆豆也会受到影响,弄不好这群家伙一顿大铁锹把我拍死在这。
我喊了一嗓子然后接着说:“在井里的时候我差点就死了,如果我想搞事,当初就应该让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下去,就算淹死了就当做贡献了。”我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洛衫,气势上丝毫不弱。
“别吵了,这个时候我们自己不能乱,船没了,现在需要的是找到吃的。”唐豆豆说话的力气有点弱,原本就瘦,这两天一直没有吃东西,而且连水都没喝一口,确实够唐豆豆受的。
“山上肯定有。”我指着上面,镇子里的人消失了,朱伯商店的里东西都是十年前的,水里的鱼受到了污染,山上的东西肯定没事,我小时候在山底下玩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野兔在里面跑。
“不能信他。”
洛衫也是犟脾气,这个时候就是死咬着不放,完全是一副不把我弄死誓不罢休的样子,这个时候,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唐豆豆身上。
唐豆豆看着我,我笑了一下,唐豆豆说道:“想留下的也可以,上面或许可以找到吃的,如果想上去的就跟上来。”
唐豆豆往前走,我直接跟上去,就我们两个人上去也挺好,洛衫站在那,我回头的时候,看到跟着洛衫gān活的那些人缓缓往上走,虽然走的很慢,至少是在往山的方向走。
洛衫原本是想用这种方法孤立我,没想到反而适得其反,此时的洛衫一个人留在下面,生死攸关,这个时候谁有本事就听谁的。
我们很快走到第一块大石的位置,然后是第二块,我们继续往上爬,当初我是在第三块石头那看到了朱伯。
朱伯应该死了很多年,我们看到的坟就是最好的证据,所以那一天我看到的只是朱伯的鬼魂,我在后面追,然后被人从后面用棒子之类的东西打了一下。
我们爬到第三块石头的时候,唐豆豆停了下来,体力应该用的差不多了,“李毅,我选择相信你,不是因为你帮过我,而是这里真的很怪,我希望你能帮我们。”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摸,我的身体每一个位置都是真实的,如果我是埋在下面的李毅,根本不会有心跳。”
我走过去拿起唐豆豆的手放在胸口,那一刻,我的心跳突然加快,我看到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可以了。”
唐豆豆手从我胸前拿开,我知道,这一次她肯定彻底信了。
我回头往下看,后面跟上的人已经走到第二块石头的位置,一直留在下面的洛衫也跟在后面。
我站在上面往下看,视线无意中落到下面的镇子上,这是我第一次站在这样的高度去看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
有人说过,你所在的位置不同,看到的也会不同,那一刻,我好像发现了什么!
是镇子的布局,如果不是站在这个位置,我永远无法发现天桥镇的秘密。
因为人都是视觉动物,只有你看到了,才会去思考,如果年复一日的在镇子里穿行,你会永远只活在天桥镇里。
这里不一样,我站在高处往下看,整个天桥镇尽收眼底,那一刻,那些狭长的街道,还有错落的巷子在我的眼里变成了一张平铺的符。
如果把那些房子变成huáng纸的一部分,整个镇子的布局和我平时画的那些符一模一样。
整个镇子是一张符?是巧合?还是有人刻意这么去做?
我依稀记得,镇子里的老人说过,这个镇子是当年一个当官的建的,还有水边上的那些桥,从我有记忆的那一天开始,天桥镇的样子就从来没有变过。
这是一个十几年从来没有动过土的镇子,也许时间更久,二十年,三十年!就好像这里所有的东西都不能改变一样,而镇子里的所有人都在默默的遵守着这里的规矩。
“李毅,你在看什么?”
我的奇怪表qíng引起唐豆豆的注意,这个时候,洛衫那些人已经从下面爬上来,我收回思绪,“没什么,感觉这个镇子的布局有点怪。”
“怪吗?我怎么没有觉得?对了,李毅,你会通灵?”
唐豆豆看着我,可能是因为古井的事。
如果不是我及时提醒,如果那些人都喝过古井里的水,现在肯定更麻烦,随着王寡妇的灵消失,那个发狂的人同样醒了过来。
当时他的力气很大,醒了之后根本不记得发生过什么。
我笑了一下,“算是吧,其实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神奇,只是人感知的范围和区域不同罢了,就好像有的人天生对一种东西特别敏感,比如声音、图像或者是数字,而我也只是能感觉到一些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而已。”
“这里真的有鬼?”
唐豆豆很小心的问了一句,我点头,“有,而且不是一个,古井里就有两只,一只是被朱伯推入古井的王寡妇,也就是我捞上来的那具白骨。”
“那另外一只呢?”
我从古井里上来的时候,并没有和他们说有东西抓住我的事,其实是担心他们害怕。
“消失了。”
第173章 脑袋转到后面的人
我们真的在山上找到吃的,不仅有可以吃的野果,还搞到一只很肥的兔子,古时候有人守株待兔,可惜最终荒了田地,我们靠的是聪明才智。
我看着那只可怜的兔子被人扒了皮,所有人都在等着吃ròu,我看到兔子的眼睛动了一下,我连忙避开。
这是经验,不论是死人或者是动物,千万不要去看它的眼睛,这是警告。
很快香味冒出来,那一刻,所有人放下手里的野果,包括我,有人撕下一大块递给我,因为是我的选择上了山,找到了吃的,而且有人发现了山上的泉水。
吃饱喝足,洛衫执意要回水边,因为那里有帐篷,而且距离水边最近,如果有船来可以第一时间发现。
唐豆豆从地上站起来,“李毅,你也跟我们回去吧。”
“你们去吧,反正我在哪都一样。”我坐在火堆那,根本没有要走的意思。
“一起下去吧,我们那有一个空的帐篷。”那个年纪大一点的设计师走过来,这个人看着很实在。
“真的不用了,上上下下的挺麻烦,我就留在这,万一有兔子掉进来,明天的伙食又解决了。”我笑着说道。
我肯定不会下去,天桥镇已经成了一个空镇,既然我在这里看到朱伯,这座山上面很可能就有我想要知道的秘密。
“唐总,走吧,天就快黑了,到时候从这里下去可能会有麻烦。”洛衫指了指下面,我顺势往火堆上丢了几根柴火。
“李毅,你自己小心点。”
唐豆豆站起来跟着洛衫那些人往下走,睡帐篷肯定比跟着我睡石头上舒服,而且也安全,我看到她走到第二块石头的时候回头朝着我的方向看。
那些人走了,火堆旁只剩下我一个人,准确的说还有那只几乎被吃光的兔子骨头,不知道被谁丢在火堆旁。
我从地上捡起来,然后找了一个石头fèng隙把兔子的骨头塞进去,天很快黑了下来,我决定继续往上走,这座山就好像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在召唤我。
不知不觉,我居然走到那一天朱伯掉下去的位置,我很清楚记得前面的那块石头,朱伯就是从这里跳下去。
我凑过去往下看,下面只是一个斜坡,坡度不算大,我拿着手电往下照,隐约看到斜坡的下面有一个东西。
这样的斜坡最多是滚下去或者跑下去,为什么那天我看到朱伯的身体是整个掉下去,我顺着斜坡缓缓往下走,尽量抓住沿途伸出来的树枝。
我尽量放慢速度,从上面拿着手电照的时候,我看到有个东西在不停的动,等我走过去,居然是一件衣服。
挂在上面的衣服已经很破旧,从料子和颜色看,应该是上学的时候发的那种校服,因为谐音的缘故,校服=孝服,已经很少有人用这样的称呼,如果被人说出来,穿在身上会觉得特别的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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