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从了次松的建议,同样我也确实需要让自已的身体休息一下了。
铅汞之物离不开身体这个工具,我现在的火候,如果按齐前辈跟我讲的道家知识来分析,那就是,铅汞之物尚且不成什么气候。所以真要没了ròu身,我该没,也一样是没。
同样,在平时我不仅不能利用铅汞之物实现在什么神奇的力量。
我还要尽可能的少用,乃至不用。
我要尽量去用ròu身的本力,而我原有的本能就是化劲。
这种本力在外人眼中,可能骨头灵活一些,力量大一些,耐力相对比较持久。
仅此而已了。
我需要做的是用身体来探知这个世界,我接触的每个事物,每个人。内心生成的每一道感动,都是提升铅汞之物的最佳手段。
第二天,我感觉能起chuáng了,就起来在附近溜达。然后次松给我领到了帐篷后面,他拍着一个老式的军用挎斗摩托告诉我,这车他已经给加满油了。机器什么的都很好,车没有坏的地方。
他告诉我,走的时候,我骑着这个东西就行了。然后先去拉萨,那里可能有我要接的因缘。
我问他这又是谁说的。
次松告诉我,这是佛爷讲的。
佛爷是谁?
次松笑而不答。
我同样报之微笑。
次松走了,他临走留下了一张地图,然后又在上面用笔标了我目前所处的位置,他就骑着一匹马走了。
次松走后,我将普巴杵从帐篷里拿出来。
这东西好像太吓人了,是以次松用一张牛皮把它给层层包裹了起来,我把它固定放到了挎斗摩托上。然后,又骑了这个摩托在糙地上兜了两圈。
很赞的东西,非常好,感觉一级棒!
这时我身上的伤其实已经好很多了,除了自身愈合能力qiáng一些外,次松拿来的,说是佛爷给我配的药也非常的有用。
伤口愈合很快,但我还不能做太剧烈的运动。
是以接下来的三天,我基本就是在糙地上来回的散步,尽可能把心放空,闲下来,去感受六识接收到的一切。
晚上,我会打坐。
我不懂什么导引,只是空无一念地坐着。结束的时候,我回向天地,回向所有认识的人,包括我的敌人。
八天后!
我身上的伤痊愈。
我收拾了一下随身的东西,又把次松留给我的两大桶油料装到了挎斗中。然后又装了不少的苏油茶,清水,还有青稞做成的,不知名的gān粮。
大概就是这些东西吧。
临走我要塞给婆婆钱,后者死活不肯收。
我硬给,然后感觉她好像生气了。于是我不给了。
最后,我把花球儿放到挎斗里,穿了一身兼具藏汉两个民族融合风格的古怪衣服。然后,我戴上风镜,挥手跟老婆婆告别,我骑上了这辆拉轰的跨斗摩托,直奔目标拉萨而去。
第四百二十四章 孤独的旅程和意料外的相见
往回走的路是漫长的,我大概看了一下地图,差不多有将近一千公里的路要走。好在次松大哥给我留的油料足够跑到距离我最远的那个加油站。
我骑在这辆摩托车上,戴着风镜,随高原chuī起的风。在一道又一道的沙尘中,向着拉萨前进。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好。
时不时我会看一眼花球儿,花球儿身上有了十足的灵xing,它会趴在挎斗里,眯起两眼跟我一道打量这个世界。
我们走的很有规律,基本上每天的白天凌晨五时出发,然后跑三四个小时,我就站停下来,摘掉风镜,在荒凉无人的高原,演练一路又一路的拳架子。
我没有再提铅汞之物。
它在完成一个阶段的修行后,现在最好的修行就是让它安静地呆在我身上那块称之为‘丹田’的地方。
它现在已经跟我的身体完美融合了。
我做的一切,生的每一念头。发的每一道心。行的每一路拳,它都能很好的学习到。
所以这就是最好的修练。
晚上,我会在星空下站桩,打坐。然后睡觉的时候,花球儿会拱到我怀里来,我缩在挎斗上,把两脚抬起放到上面,身后垫上一块毯子,我望着星穹,银河,璀璨的星空。那一颗又一颗的是那么的明亮。
如此璀璨的星辰只有在高原才能看到。
我看着,感觉丹田内的铅汞之物受星辰的感召不由自主如发丝般伸出千丝万缕的联系去与漫天的星穹相jiāo。
近代前沿理论物理学有一个说法,说的是世界最快的不是光速,而是灵魂。意志的速度。
理论上灵魂和意志可以让我们打破物理上的距离感。
一千多万光年前的星球。
如果能够感应,我的灵魂瞬间就能到达。
当然了,这只是理论,是伟大科学家们提出的理论。它是真?又或只是疯狂的猜想?我想会有人给出正确答案。
眼下,我是有感,却又不能感。
我只能是望着,观着这星穹,后又闭下眼,沐浴星辉月芒而眠。
在旅途中,我发现花球儿是一个隐藏很深的小高手。
它会不时亮出它的爪子,用很正式的眼神告诉我,嘿。那个人类,我很厉害的,你看我的爪子,这里,真的非常锋利,喵,喵。
是的,它就是这样说的。我能感应得到。
我伸手拍拍它的脑袋,用心告诉它,你会有用武之地的。
花球儿很不慡,它好像很讨厌我把它当成一种宠物。
好吧,我的朋友,花球儿,你是一个战士,伟大的凶萌武者!
当我在心里这样对它说。花球儿显的很受用。
孤独的旅行会让人不停的思考。
我忽然想到上大学时,一位教授跟我说过的话。教授本人是很尖端的物理学家。他是私下跟我说的,他说,物理,数学。等等一切研究到最后,可能都要归于佛学,道学。而佛学,道学,从客观历史角度讲,又都是先古人流传下来的综合科学。
我们一直在走前人所走过的路。这就是事实,虽然很多人不愿意承认。
就这样,白天想着,悟着。
时不时的打拳,站桩。晚上打坐,观星空。
我就这么,来到了日喀则。
日喀则到拉萨充其量不到三百公里的路了。
路已经不是很远,我打算在周边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回味一番,然后,洗个澡,把胡子什么的刮一刮。
我已经很久不知道刷牙是什么滋味儿了。
我身上布满了旅途的尘埃。
我的脸是跟藏人一样的古铜色,包括我脖子,手上的皮肤也全是那种颜色。
我脸上长出的胡子已经很长,很长。
它让我看上去就像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大叔。
花球儿的身上也是布满了尘埃,并且由于在回来路上,它擅自跑到河水中抓鱼来吃,然后身上的毛让水打湿后又沾了泥。所以,这货已经无法让人正确分辨它的物种了。
它看上去就是一只介于猫与狗之间那么个小家伙。
我在距离日喀则市区大概不到十公里的一个小村子边见到了一个汉人开的一个庭院式的小旅店。
我到的时候,已经是huáng昏时分了。
时间流转,眼下的季节已是秋天。
我开了车,来到旅馆门口,正好看到老板正跟几个明显驴友打扮的年青人在聊天。
此时我已经将铅汞之物缩回,所以我的qíng况很特别,现在就是,我如果不用铅汞之物,就不会实现什么感知,等等之类的神通。我只是一个有力量,有身手的普通人。
这个法子按齐前辈的话讲是叫做不漏。
因为,如果我提了那道力,在拥有一系列神通,本事的同时,我本身也处于一种泄漏的状态中。
而若想有大成就,就得做足了不漏。是以,除非真遇敌受感,铅汞之力自行出现。否则我不会主动去用那股力量。
我也没打量,也不知道这些年青人是不是练家子。反正当我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挺惊讶的。
一个个全都用不解,好奇的目光看着我。
“老板,有房间吗?”
连日波奔,让我的嗓音听上去有些沙哑。
“啊?房间,已经都满员了,没有地方了。你,你随便找个地方吧。”
老板看我样子不耐烦。
我想了下说:“我……我给钱的,然后,我用一下你们的洗手间,我需要洗个澡。住的话,我就在这车上住就行。”
“这样啊!”
老板看了我一眼说:“行,行!那什么,五十块钱。行就住在这院儿,不行的话就走人。”
我伸手在兜里摸了五十块给他。
老板接过后,又用奇怪目光打量了我一眼,复又看了看花球儿。
我知道他心里一定写满了无数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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