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之冬_白饭如霜【完结】(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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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高兴地说:“一点点。”表情很开朗,没有半点要为我鸣不平或表同情的意思。

  我忍不住叫起来:“哎,我被人家骗了啊,人财两空,你不觉得我很悲惨吗?”

  他干脆利落地摇摇头:“不大觉得。”

  好吧,我不悲惨,那么是不是本比较悲惨。

  谁知他点头:“有可能啊。”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我把他的手一甩,转过头去生闷气,他一点都不觉得,吹起口哨来,还是欢乐颂,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吹完一曲,他搂过我的肩,悠悠地说:“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人日子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凭空消失?”

  我毫不思索:“因为厌倦。”

  很委屈:“因为他不爱我了。”

  杰夫低下头来,怪好笑地看着我:“他说的?”

  他要是说出来,那就是一场普通的分手了,对于成年人来说,普通的分手如同天要下雨一样,固然会因此而感冒,甚至发烧引起肺炎,但一淋就淋死的案例,的确非常罕见。

  他什么都不说,采取了一种绝地秒杀的方式。

  有些人会在MSN,QQ或者电话,短信里遭遇到这种秒杀,中招后还不愿意死的,就千方百计扑上门去和真人决斗,自取其辱到筋疲力尽。这时候我们的借口通常是,我要你看着我的眼睛说不爱我,我要一个真正的理由,我要青春损失费精神消耗费生活调节费爱情保管费。

  其实这一切都不是我要的。

  我要你继续爱我。

  我把每一秒和你再次相见当成甜蜜往事的一块提示板,希望你想起熟悉的三字台词。

  但是,连这样挣扎的机会,本都没有给我。

  他把自己连根拔起,一片叶子都不要,撒腿跑去时空之外的某个地方。

  比我更快,更彻底地将一切遗忘。

  好像是我把他一脚踢死了似的。

  对这一切的控诉,杰夫的反应就是哦哦两声,然后继续吹他的欢乐颂。我忍不住大叫起来:“你还是不同情我。”

  他停下来,很可爱地瞄我一眼:“同情有用吗?”

  我承认没用。但你可以把同情变成爱情,对我好一点啊。

  他右手蠢蠢欲动地抬起来,我以为他要拥抱我,正摆好姿势要靠过去,被他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说:“你以为馒头随便塞点肉,就会变成包子吗?”

  你娘!馒头塞点肉,不是包子那是什么?披萨吗?

  那并不是我最后一次去三生,如杰夫所说,尽管我对许多东西都没有所谓,那使我所谓的却永远噎在喉头不死。去纽约的签证下来之后,我每晚定时到酒吧报到,点一杯酒和芳芳闲聊,有时候杰夫陪我去,有时候他不陪我去,他不陪我的时间里,通常都在干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帮野猫和野狗分地盘做调停,带九十岁弥留阿婆去看风景什么的,他偶尔会后悔太早辞掉三生的工作,害得现在要去做零工赚点小钱。

  我说你不用啊,我有钱,就在壁柜第一个抽屉,我不用信用卡,家里常常有很多现金。他严肃地说:“我家犀牛教育过我,不拿家用回来,就直接死在外面吧。”

  哇,这么剽悍的家训?难怪外号要叫犀牛。你以前的女朋友还是太太?

  他听完我的问话好像被雷击了一样,博浪鼓大甩头:“不不不不不是……”。一溜烟跑了。

  不愿意说就罢了,

  只要你在我身边,终有一天你会告诉我的吧。

  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本。

  只有一次,我遇到眉毛很黑很漂亮的女孩子,曾经说是本的女朋友。

  这一次也是在洗手间,也是排队在她后面。

  她喝了很多酒,连耳朵都血红,站在那里浑身软软的,还有点发抖,神情却非常落寞。

  有另一个女孩子在陪她,不停地拍她的背,说:“阿媚你少喝一点啦,本走了就走了,男人到处都是。”

  我努力支撑自己站在那里,看着她的眼泪一颗颗流下来,对女朋友哭着说:“我不快乐,我不快乐。”

  倘若有一个不快乐者俱乐部,想必参加的人会前仆后继,永不断绝吧。

  我和她们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她们是临时会员,留一阵就走,而我是俱乐部会址本身,坍塌之后都会变成一处私家名胜,记载着心碎的遗迹

  两个月很快过去,我随二哥飞往纽约。

  那场选拔无需用力,信手拈来,水到渠成。

  试装的那个环节我已经征服RAY,据说彼时他在玻璃墙外默默看,看到我时,眼睛一亮。

  正式选拔秀完成之后,整个亚洲只有我入选,因RAY偏爱高挑却柔润,曲线流畅的身体,认为那才是女性本身应有的包容以及孕育之美,常规的骨感不入他法眼,二哥开玩笑说,就是胸部形状稍微扁一点,都配合不了他只为完美女性定做的衣服。

  这当然不会成为我的问题。

  RAY的十年作品展在米兰开完,我的职业生涯跃升了许多个台阶,直接登堂入室,成为第一线的模特。开始走顶极品牌的秀,也开始有顶极的时尚杂志来问我人生态度和着装建议,我觉得这两个问题都实在无谓,但必须要按照二哥的教导,懒懒说凡事不必在意,只要开心就好,以及着装无需刻意,自己舒服就好。

  回答的关键在三个字―――懒懒的。倘若太兴高采烈的样子,人家就会觉得你不够吸引,更觉得你不够大牌。

  二哥说我已经是大牌了,所以一言一行都不可以随便。我颇不耐地听完,说:“好吧,你需要我做的,我做到了,我需要你做的呢?”

  这回马一枪在他意料中,旋即起身,开电脑,说:“给你看我做的功课。”

  彼时在他办公室中,窗外夕阳满天,无端使人惆怅。我随二哥过去,看到屏幕上出现一张梦萦魂牵的脸。

  “本,证件上也是这个名字,没有姓氏。不知道哪里人,教育经历找不到纪录,一直在本城生活,现在独自住在零陵街八十四号一栋三十层B座,无父母亲友,第一份能追查到的工作是酒吧里的侍应生,做了四年,之后做了四年的保险经纪人,之后转入模特界,做经纪人―――虽然他的客户只有你一个,但是我必须承认他做得不错,四年后转行为古董拍卖师,业内口碑很不坏。”

  四年。

  每一份工作他都做四年。

  是不是每一个女人他也都爱四年。

  像潮汐涨落或草木春秋,每四年他的热情就完成一个轮回。上帝在他脑子里安了一个闹钟吗?

  我支着额头在桌子上,许久都不能讲话,二哥很了解速战速决的道理,并不试图过来安慰我:“我动用的是国家级的关系,但凡能查得到的,都在这里了,你还想知道什么。”

  我打起精神:“做模特经纪人之后,古董拍卖师之前,他在做什么。”

  二哥干脆利落摇头:“不知道,完全没有办法找到线索。”

  怎么有一个人的存在,会完全没有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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