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不近人情。
说什么不体谅别人。
说什么不考虑人权。
因为考虑了所以才慎重。追根穷底地,仔细地,详细地,一次又一次地进行确认。不得不这么做,这么做是尽早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
我是这么相信着的,也只能这么做。
找到犯罪者不才是对受害人的体谅关心吗?
然而……
如果不能尽早找到罪犯就会被指责无能。
如果抓错了人就会被骂办案草率。
如果造成了冤案,就会被说警察才是这个社会的毒瘤。冤案是绝对不能存在的,没有任何一个警察会认为冤枉了人也没关系。如果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只会是因为查证上有不足之处,只会是因为没有经过严谨的手续。就算被人讨厌,被人责骂,要做的事情还是必须得做。
就是为了不发生这些事,才有了那些烦琐的手续存在。
虽然警察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但并不是受到爱戴的正义英雄。警察局是政府机关,不,它必须是政府机关。不管我们是让人不耐烦还是啰唆,是无情还是冷淡,不认真做事就会出问题。
认真做事,就会被人讨厌——仅此而已。
这是当然的吧。
然而……
——你这也算是个人吗?
为什么连警察内部的人都要这么说我?
为了找出背后的真相,必须要有证据,要有证词。
无论是证据还是证词,不经历他人的厌恶是无法收集到的。
特别是对于证词的处理一定要慎重。有对某事认准了就深信不疑的,也有搞错的和说谎的。还有听错的,或在解释上出现分歧的。我们不能进行诱导,也不能想当然地进行解释或者篡改,强迫之类的行为也不被允许。所以才必须要细心地、纠缠不休地、详细地、一次又一次地用各种方法来进行确认。
三次胜于两次,二十次胜于十次,千次胜于百次,无论多少次都要带着怀疑的态度。怀疑对方,也怀疑自己。值得相信的不是人,也不是感情,只是事实。
在这一点上,就算是作证的是受害人的亲人也一样。
所以会被人讨厌。
向受害人亲属询问杀人案件相关事宜的工作,不认认真真是干不成的。因为这是工作我才做,带着相应的觉悟去做。明明知道会被人厌恶,还是要忠实地履行职责。
只是,正因为我相信这是为了社会,也为了受害人亲属,所以甘愿扮演不受欢迎的角色。
然而……
为什么连自己人都要指责我?和事业或者想升官什么的并没有关系。我本来就对出人头地没什么兴趣,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的不是你们这些人吗?说什么别带着官腔做事,什么了解在现场工作的辛苦吗,一开口就提现场现场什么的,这在相反的意义上不就是自认为是精英吗?实际上……
并没有关系。
与这些并没有关系。
我看着渡来的脸。
他仍然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态度,也没有紧张感,一副不把全世界放在眼里的模样。
这种家伙,居然跑去找了那么多与案件相关人员问话去了?
他也见过亚佐美的母亲了吗?
——你这也算是个人吗?
那个女人也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不知道这家伙有没有被这样说了?就算不是那个女人,谁都会反感的吧。这人不在乎吗?还是说他迟钝?就算是这样——居然跑来警局?
真是疯了。
“我难道不能去向他们打听吗?”渡来问道。
“先别说能不能……首先这很不礼貌吧?”我回答道,“这样做太鲁莽了。你一个陌生人跑到女儿被杀害的人家里,对别人被杀的女儿的事问七问八——别人肯定会发火。就算不发火,别人还在悲伤之中,这可是杀人案,而且还没找到凶手,能不生气吗?”
“确实生气了。”
“我就说了。”
连我都挨骂了。
为了解决案件,经过了正规的手续,而且带着最大限度的关怀之情去和她打交道的我,都被说得简直不是人。还因为粗暴部下的不考虑对方心情的冷淡态度,连我都要跟着被厌恶。因为我是负责人,正因为这样才没有办法。这还没什么要紧,但是,连那些部下们——都说我冷血无情。
我明明很认真地做自己的工作,却……
这样的小混混肯定要被她讨厌的。
不——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
“你不但调查受害人亲属的住所,还贸贸然地跑到人家家里去,你这种行为,虽然不是犯罪,但也足可以说得上是带有犯罪性质的了。”
“还是不能这么干吗?我不是为了工作也不行吗?”
“因为不是为了工作,所以才不能这么做吧。”
“但是你刚才不是问我是不是记者吗?是记者才不行吧。”
并非如此。
“如果你是记者,那就是说你在做着不顾规矩的最差劲的工作,所以我才会问你是不是。你听好了,渡来,我们警察拥有利用职务便利刺探普通百姓隐私的权限。这是因为,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就无法尽到我们的职责。这与情感无关,是我们必须要这么做。”
没错,就算觉得讨厌也必须这么做。
“但媒体是没有这种权限的。不过,他们身上有着‘采访报道’这种光明正大的理由。刚才也说过,这世上有知情权和新闻自由这两种东西,但这并不代表就拥有了可以侵害人民生活和权利的免罪符。所以,不管有什么附加条件,他们的采访报道都应该建立在采访对象态度友好的基础上才成立的。正因如此,才需要对伦理与规矩怀着十二分的敏感来对待。做得过头的采访报道是会引起大问题的,如果采访报道惹火了被采访人,那这工作也搞不下去了。”
“这些道理我明白,但是我并不是为了工作才……”
“你给我听好了。”我稍微提高了嗓门,“如果不是为了工作,那就更不可原谅了。”
“不可原谅?是警察原谅不原谅的问题吗?”
“作为一个人来说,这是不可原谅的。”
没错。
警方并不能对这个男人做什么。如果是对调查造成了干扰的话那还另当别论,但眼下这个男人只能说是个麻烦的男人,是一个不能体谅他人心情的浑蛋。就算这家伙的所作所为是多么不道德,只要是还属于民事范畴,警方就无法介入,不介入是原则。
“作为一个人不可原谅吗?”
“是的。我是警官,但首先我更是一个人。看到一些过分的行为,我也会有愤怒的时候。这世上的事分为能做和不能做两种吧。”
“不能做……吗?”
“你还没明白吗?我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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