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萧展?”莫兰很感兴趣。
这时候,房门再次打开,乔纳回来了。
“喂,你这混球果然溜到我家来了。”乔纳一看见余男马上粗声喝道。
“还不是为了工作。”余男彬彬有礼地说着向莫兰伸出手,“谢谢美女接待我。”
莫兰有些意外,但还是跟余男握了手。哪知余男拉了她的手一时竟不肯放。
“我知道很多关于小高的秘密,我们可以私下聊聊。”他凑近她的耳朵低声说道。
这时候,高竞正好从盥洗室出来,看见余男正拉着莫兰的手在她耳边窃窃私语,立刻走上来拉开莫兰被握住的那只手紧紧握在自己手心里。
“喂,你说话就说话,不要动手动脚的好不好?”他没好气地对余男说。
“你的男朋友是个醋坛子,你可要小心,这样的男人以后容易心理变态。”余男朝莫兰吐了吐舌头。
莫兰笑眯眯地瞥了高竞一眼,没说话。
“别理他,他就这好色的死德性!”乔纳不满地瞪了余男一眼,转头又对莫兰说,“我还没吃饭呢?有什么吃的?”
“你自己去厨房看吧。”莫兰道。
今天吃饭的人可真多,莫兰想,幸好她刚刚趁高竞睡觉的时候准备了一些,本来是想好好慰劳慰劳他的,想不到现在倒成了请客的宴席。
乔纳一走进厨房,就发出一声惊叹。
“妈的,你这死丫头!那么丰盛,居然也不打电话叫我回来吃饭!”
莫兰知道她要大呼小叫,其实她只不过是准备了排骨烧蛋、酸辣白菜、豆芽金针菜、奶油琚蘑菇、青椒肚片、葱油童子鸡、番茄虾仁以及雪菜黄鱼汤,外加两听啤酒而已。她走到厨房去端菜,乔纳突然凑到她耳边问道:“椅子如何?”
莫兰白了她一眼,没回答。
乔纳推了她一下。
“是把电椅。”她没好气地回答道,随后赶紧端着小菜离开了厨房这是非之地,背后却传来乔纳放肆的大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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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后,7菜一汤终于都被端上了桌。
“听说你们今天已经在现场击毙凶手了,恭喜,恭喜。”落座后,余男首先说。
“也没什么好恭喜的。”高竞打开了一听啤酒,递给余男,余男摇摇头,指指自己杯子里的白开水,表示自己只喝这个。
“那我说的东西也可能就对你没用了,你还想听吗?”余男问道。
“我当然想,快说吧。”高竞道。
“我也想听。”莫兰一边说,一边夹了个蘑菇放在余男的碗里,“听说你吃素,博士。”
余男朝莫兰殷勤地一笑。
“萧展一共跟我们谈过三次,每次大约两小时。”余男吃了一口蘑菇,停下来问莫兰,“是你做的?”
“是啊。怎么样?还可以吧?”莫兰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个醉蟹的蟹盖子,满盖红红的蟹黄让她心花怒放,这是她平生最爱吃的东西之一,而且幸运的是,桌上没有人跟她抢。
“很好吃。便宜这小子了。”余男斜了高竞一眼,又问莫兰,“你究竟看上他什么了。”
“嗯……”莫兰歪着头想了一会儿道,“我喜欢有枪的男人。”
“噢,谁没有呢?”余男道。
“啊?这怎么会呢?就算是在外国也不可能啊。”她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你跟她说这些,她不懂的。”乔纳哈哈大笑。
莫兰仍然一脸疑惑。
“喂,你别打岔,继续说下去好吗!”高竞有些不高兴地瞪了一眼余男。
“好吧,我说下去。”余男斜睨了高竞一眼,发现这个老实人的脸有些微微泛红,于是他暂时打消了调侃他的念头,“先说说萧展给我的整体印象,首先他的外形很不错,虽然有点不修边幅,但是脸长得很有棱角,非常英俊。他说话的语调抑扬顿挫,富于感情,他几乎不说粗话,这在低知识层罪犯中也极为少见。虽然看他的经历,他学历不高,但我跟他聊过之后,发现他智商很高,他告诉我,从小他的动手能力就很强,经常能发明一些小东西,他家里的很多小装置都是他自己做的,他没有具体跟我说他究竟发明了些什么,但我记得,他当时要求我们把桌上的一个闹钟拿给他,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我跟郭信两个人都大吃一惊。他闭上眼睛,用几分钟就把那个结构不算简单的闹钟拆成了零件,随后他又用极快的速度迅速把它装回了原样。从头到尾,他都像一个盲人,摸索着干,手指的灵巧程度令人叹为观止。我这还是第一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见识罪犯的现场表演。真是精彩极了!”
余男的故事把在座三个人的注意力都牢牢地吸引住了。可是,在这当口,他又开始打岔了。
“莫兰,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几个月前,他跟别的女人约会过。”余男悄声对莫兰说。
“喂!你想干什么!”高竞着急地吼了一声。
“噢?”莫兰很感兴趣地瞥了一眼高竞。
“是人家给他介绍女朋友,不过,他从头到尾都心不在焉,看都懒得看人家一眼,不仅连续三次都把人家的名字叫错,临别时还给人家20块钱打车回去。”余男呵呵笑道。
“你到底想干什么!”高竞气急败坏地瞅着他。
“算了,莫兰,以后我们单独讨论,他的脾气太坏了。”余男阴阳怪气地说着,却看到莫兰的手按在高竞捏着筷子的手上轻轻划动,后者脸上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
“好吧,我继续说下去。”余男朝高竞微微一笑,“他对我们说,他其实本来不是暴力犯罪者,他原本只是个小偷,因为他很擅长撬锁,同时扒窃也是他的拿手好戏,他经常在市中心的街道、公共汽车上小偷小摸,从来没被人抓到过,他很懊恼地说,如果不是他认识他命中的克星,他不会沦落到坐牢的地步,也不会违背自己的本性去打人。萧展认为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粗暴的人,但是自从认识那个人后,他就时时刻刻会陷入一种想要杀人和打人的狂热冲动中。”
“他认识的那个人究竟是什么人?”高竞一边吃红烧小排,一边忍不住问道。
“是个13岁的少年。”余男意味深长地笑着说,“他说第一次碰到那个少年,是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他偷完东西下了车,那个少年跟踪了他,一直跟到他的家,求他教自己小偷小摸的技术,这少年好像对此非常感兴趣。”
路辉曾经因为盗窃坐过牢,高竞忽然想到。
“从那以后,萧展就开始对这少年面授机宜。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要教他,但他自己承认,他很喜欢这孩子,因为那孩子好像很‘通人性’,这是他的原话,我觉得很有趣,他为什么会这么说,‘通人性’一般人们是用来形容宠物的,所以我想,他当时的确只是拿那个孩子当宠物。那个孩子经常去找他,有时候也会住在他那里,但是他说,他对那个孩子那时候还没有产生任何非分之想,直到有一天,那个孩子突然把帶他来到一口枯井边,叫他给自己拍一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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