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人?”
“嘉宾。”
他觉得她好像是替他的脑子打开了一扇天窗。
“嘉宾怎么知道郑小优的名字?总编室跟你们不是一个办公室的吧。”
“门口走廊里有各科室员工的照片和名字,他做完节目回去的时候,在等电梯的时候就能看到。”
“他怎么知道郑小优会认真对待这封信?”他追问了一句。
“我们可能当着嘉宾的面议论过。郑小优工作卖力得像头牛,对什么很较真,老总喜欢她,有时候她会仗着自己是总编室的秘书对我们的节目指手画脚。”秋河好像很看不惯郑小优,她皱了皱鼻子。
“那么你们的节目到目前为止,曾经有过多少个嘉宾?”他预感到这范围也不小。
她似乎马上就看出了他忧虑,笑了笑说:
“不多,我们的节目才做了七十六期。”
“每期有几个嘉宾?”
“两个嘉宾。一个是法律界或警界的专业人士,另一个是普通嘉宾,歌手、作家、演员、工人、厨师、什么人都有。”
那就是说有将近160个嫌疑人,他倒抽了一口冷气。
三。2008年3月8日
像往常一样,陆劲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出监狱的大门。他看见不远处,岳程的车已经在等他了。他知道对方的意图,也知道自己的处境,虽然很多事他不想做,但要想活下去,他只能乖乖合作,别无选择。
不管怎么样,每个月有两天可以出门,对他来说已经够好的了。
他想了想,上个月的这两天他在做什么?第一天,他为警方找到了一个贩毒贩的秘密藏身之处,第二天,他从警方为他安排的小旅馆里醒来,出门转了转,他很想看场电影,但身边的钱不多,只好在商场的电视机柜台前驻足了好久,他想喝杯久违的咖啡,但咖啡馆进不了,只能在便利店里买了杯速溶咖啡,他那天走了好多路,在回监狱前,又到旧居对马路的花坛边坐了两个小时,吃了一个菜包。每次放风,他的最后一站总是那里。
虽然那地方早已经物是人非,但站在那里,他好像仍能听见她的声音,闻到她的气息。“如果我有机会出去,我会叫人打断你的四肢!挑断你的脚筋!戳瞎你的眼睛,再把你的肝脏挖出来炒菜吃!”被他用手铐铐在椅子上的她朝他咆哮。
“用京葱吧。”他回答。
“什么?”她没听懂。
“炒肝脏用京葱可以去腥。”他走到她跟前蹲下身子,笑眯眯地说。
他凑近她的脸,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你干吗离我这么近?要杀就杀好了!啐!”她说完,朝他的脸吐了一口口水。
“你好脏啊!”他把自己的脸蹭到她脸上擦了擦,接着又“啵”亲了一下她的脸,轻声说,“我不会杀你的。”
她白了他一眼。
“我饿了。快去弄吃的!”她说。
他站起身问道:
“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你都给吗?”她斜睨了他一眼。
“你说。”
“我想吃你的致命器官!吃死你!”她瞪着他厉声道。
“你真的想吃?你敢吗?”
“你让吗?你让我就敢!”她回敬道。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了笑。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满足你。”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她面前开始解皮带。
她惊恐地看着他。
“你干吗?”
“你不是想吃吗?我给你我最致命的人体器官。”他朝她邪恶地一笑,“说话可不能不算数哦。”
她别过头去不说话了。
他把皮带束好,重新蹲到她面前,用手指戳了下她的手臂。
“我跟你开玩笑的。”他笑着说。
她用还自由的那只手回身就给了他一个耳光。
“你要是敢把它塞进我嘴里,我保证它会被连根咬断!不信你试试!”她恶狠狠地说。
他搂住她格格笑起来。
“那好吧,我去买个牛鞭给你,我们试试看你的咬力,等着啊。”他说完就起身走了出去,他听到她在他身后尖叫:
“我不要!我要吃虾!”
那时候她才17岁,是一只被他囚禁的脾气暴躁的小鸟,喂食的时候只要他稍不留神,就可能会被她啄一口。
“喂,你在磨蹭什么?!”一个警察从车里走出来不耐烦地催促他。
他只不过想作几个深呼吸而已,每天生活在阳光下的人怎能体会到他的心情。
“你刚才在干吗?”上车之后,岳程问他。
他对这个警察的印象颇好,长得精神且说话也还算客气。
“没什么。”他道。
“知道你今天该做什么吗?”
“不知道。”他只知道,为了这次行动,他的放风日延后了一天,这让他昨天一整天都浑身不舒服。
“你今天是嘉宾。”岳程说。
“什么嘉宾?”
“电台的嘉宾。凶手是一位热心听众,听到你的身份,他应该会通过听众热线打进来的。我们已经跟电台都说好了,他们会密切配合你。到时候,你再跟那个主持人沟通一下就行了。”
“你们查过钟明辉了吗?”他问道。
他话音刚落,旁边那个可能叫罗小兵的警察立刻呵斥道:
“喂,这是你该问的吗?你做好自己的事!”
看来钟明辉这个名字并没有给他们的侦破工作带来任何进展,要不然也不用在电台玩这种猫鼠游戏了。
“你们希望我跟他谈什么?”他问道。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树木和街道,心里生出一股柔情,他真想去抚摸那些绿油油的树叶。
岳程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来交给他。
“这是他寄给电台的,里面说了个案子,他希望这个案子能被电台的‘疑案迷踪’节目采纳,你看一下。”
陆劲把信粗粗看了一遍,便把信又还了过去。
“什么感觉?”岳程问他。
“这不是他的案子,也不是他的信。”他冷漠地说,心里说不上来有什么感觉,只觉得莫名其妙地走进了一片地雷区。
“什么意思?”
“这是我的案子,我的信。”他说。
“你的案子?你在说什么?”坐在他旁边的罗小兵不耐烦地推了他一下。
岳程通过后视镜瞥了他一眼。
“你说清楚点。”
“我说过我们是笔友,我们经常在信里讨论杀人的事。这是我写给他的信,案子也是我查资料找来的,发生在美国,给他写信的时候,只不过是改了发生地点。”
“你是什么时候给他写的信?”
“大概十多年以前。他抄袭了我给他的信,他这么写,可能是想引起我的注意。他想找到我。”他望着窗外的风景,凉风从窗外吹进来,他觉得微微有点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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