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准确说出了人头在哪儿,那这通自供是被逼写下的可能性便可以消除了。那是唯有真凶才知道的秘密。
“我刚才说过,当时警方对我丈夫严加拷问,一会儿让他说埋在了这儿,一会儿又让他说埋在了那儿。整整两个月,警察每天带着他在姬安岳里来回转悠。每次发现可疑地点,他们都会说是我丈夫说的,然后就到处挖。他们不知在山里挖了多少坑,基本把推测的那条我丈夫从现场逃回家的路线挖了个遍。当时当地市民群情激愤,嚷着要警方尽快将如此残暴的凶手缉拿归案,他们就连忙逮捕了我丈夫,想拿他来顶罪。案子之所以一直拖到第二年的三月才开始审理,就是因为找人头花费了不少时间。”
“那后来找到了吗?”
“直到最后都没有找到。”
“没找到啊……那后来怎么办了呢?”
“眼见如此,那些警察又推翻之前说我丈夫将人头埋在山里某处的说辞,转而改口声称我丈夫拿着人头下了山,扔到了北上川附近,之后人头被山里的动物叼去了。最后在法庭上他们也是这么说的。
不过案情陈述时,他们还是没有提这一点。”
“判决书上是怎么说的呢?”
“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里都没有提人头的去向。”
“被忽略了吗?”
“是的……他们应该全盘接受了检察官的话。”
这种事的确很普遍。地方法院审理案件时会偏向于检察官的意见。尽管出于特殊立场,吉敷不能对此事进行批判,但若从个人角度出发,他也不喜欢这样的倾向。别的刑警怎样吉敷不清楚,他自己希望看到公正而谨慎的法庭审理,不想看到为了迎合检察官,连案子都没彻底查清就下定论的黑色判决。
“他们说人是在五点前后被杀的,对吗?”
“是四点前后。”
“四点前后?你丈夫提着人头下了山?”
“对,那时候天还亮着,跟大中午似的。”
“如果手里提着人头,会被人看到的吧。”
“确实如此。但是,警察说或许我丈夫当时把人头装进袋子里了。后来还把家搜了个遍。当然,最后只是空手而归。”
“目击者是怎么说的呢?”
“二审时才出现的目击者并没有提到人头或袋子之类的事。”
“镇上的人又是怎么说的呢?有没有人说曾经看到你丈夫回家?”
“没有。只有我丈夫说他曾经遇到过一个小孩,但那孩子没出现。”
“除此之外就没有了?在从杀人现场回家的途中,没有人看到过你丈夫?”
“没有。不过我丈夫可没有杀人,他不是从杀人现场回来的!”
“是我失礼了。不过话说回来,当时盛冈真的那么荒凉吗?”
“差不多吧。我想可能遇到过,只不过对方不愿出面。加上一审二审的时候没这个必要,警方就没去寻找。”
“哦……这件事就这么搁了二十年……”
“是的。事到如今,当年的目击者根本无从找起,如今盛冈那边都几乎没人记得这件事了。”
的确如此,吉敷就从未听人说起过恩田事件。
“或许那些目击者的记忆也都淡薄了吧。”他感叹道。
“是的。二审的时候目击者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毕竟过去十三年了。为了避免被指控做伪证,他们就一味重复自己在一审时的证词,可他们全都遭到了检察官的威胁啊!”
“那种事你未必能理解。”吉敷说道。
“啊?”
“证人的心理,你未必能明白。”
恩田的妻子沉默了,虽然看起来她似乎想说些什么,最后却还是忍住了没有开口。不过她应该只是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吉敷起争执,并不表示她同意了吉敷的观点——她也丝毫没有同意的样子。
“凶手既然砍下了死者的人头,就应该有这么做的理由。”吉敷思考了一番,说道,“凶手不可能只是为了恶作剧就把死者的人头砍下带走。一定有他这么做的理由。”
吉敷并没有加一句“对吧”来征求对方同意的意见,这也是他一贯的做事风格。一切都由自己一肩承担,从不寻求他人的意见。就算别人能帮忙出主意,最后的判断也还得由自己来下。
吉敷想了想,接着问道:“有关人头的问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都没有提过半句?”
“他们什么都没说,甚至没有人注意这件事。他们只管结果。”
“结果?”
“嗯……”
“那关于脖颈上的断面他们是怎么说的?”
“说是用柴刀砍断的。”
“哦,他们肯定吗?”
“听说当时九州那边刚好发生了一起用柴刀砍断死者手臂的杀人案,负责那起案子的大学老师也参与我丈夫这起案子的尸体鉴定工作,他说那样的伤口很可能是柴刀造成的……”
“只是说可能性很大吧?”
“是的。不过,那位老师说凶器上应该没有金属箍,而我家的柴刀是有金属箍的。”
“那么被害者……记得是叫河合,对吧?他们家没有柴刀吗?”
“不清楚。我想应该有吧,毕竟是在伐木场。”
“可是检察官说从你们家储物间搜到的柴刀才是凶器,是吧?”
“是的。他们说那把不知多少年没人用过、上边沾满灰尘的柴刀是凶器。”
“凶器上沾满灰尘,还没有血迹,这些疑点你们就没反应过吗?”
“没有……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一直在争论精神鉴定方面的事。”
“这可不妙啊。”吉敷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寻思冤案往往都是这么产生的。“当时,律师是想通过精神鉴定来达到减刑的目的吧?”
“没错。他说所谓审判,只要刑警和检察官的意见达成一致,法官便无法违逆了。反正现在判决是由警方说了算,那还不如求法官网开一面,明确表现出愿意改过自新的意思。尤其我丈夫已经坦白了罪行,目前的情况极为不利。本井律师在一审时就对我说,想要救你丈夫,眼下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吉敷不由得沉默了。那些被自己送上法庭的被告,大部分罪行确凿,很多时候他都在想,这种案子法官直接判决就行了。
因此大部分案件审理时,他都不会对律师的辩解提出异议。但说实话,这样处理获得减刑的并不在少数,其中甚至有情节十分恶劣的案件。
不过这种事无法直接告知法官,更别提和律师谈判了。如果遇到手头同时有三四十件公诉案等待处理的律师,更会直接认定所有刑事案件都是检察官和刑警送来的被告干的。这样一来,冤案的发生就无法避免了。这一点吉敷并不想否定,也正因如此,法庭审判才设有三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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