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做凯斯顿的人原本是肯特原野的布店学徒,后来却成为伦敦市长。当时他身上带着主人给他的二十马克前往布鲁芝。同时,在下着阴沉秋雨的苏格兰低地,两个从英格兰来的年轻难民正在低地海岸的浅水中徘徊着,就是这位来自肯特原野成功的商人帮了他们。这两位难民是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风水轮流转之后爱德华回去统治英格兰,凯斯顿也跟着去,英格兰印的第一本书就是为爱德华四世印的,而由他的妹夫执笔。
他翻看着书并惊讶于人物被抽离之后所剩下的讯息是多幺的枯燥。人类的悲哀不再是任何一个人的悲哀,就像报纸读者长久以来发现的那样。令人战栗的恐怖可以让人凉透了背脊,但人们的心却不为所动。一千人在中国死于洪水是新闻;一个孩子在池塘溺毙是悲剧。所以田纳先生写的关于英国种族的进步令人敬佩却不怎幺刺激。不过书中处处可见他无可避免的在比较浅俗的历史轶事方面,加上了许多他个人的意见,譬如在摘录巴斯顿信件的部分。巴斯顿家人习惯于把历史钜细靡遣地像三明治似的夹在一起,从订购色拉油到克里蒙特在剑桥过得如何。还有那两个小约克男孩乔治和理查寄宿在巴斯顿家伦敦公寓时,他们的哥哥爱德华每天都来看他们的这些微不足道的家居生活。
毫无疑问,葛兰特想,他把书放在床单上那幺一会儿,盯着现在已经视若无睹的天花板,毫无疑问历来的英格兰国王从来不曾拥有像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那样平民化的生活经验。也许只有之后的查理二世有吧。不过查理即使在逃亡中且身无分文,他还是国王之子,不能算是个普通人。而这两个住在巴斯顿公寓的小男孩却只是约克家的小孩,在巴斯顿家写下那些信的当时,既没有家也极可能没有未来的他们,可说是一点也不重要。葛兰特把亚马逊的历史书拿过来查看爱德华在伦敦的时候在做些什幺,结果发现他在招募军队。“伦敦一直有股偏约克家族的气氛,满怀热忱的人们纷纷投到年轻的爱德华麾下。”史书这幺说着。而当时十八岁,年轻的,首都的偶像,正朝他的第一个胜利迈进的爱德华,却抽得出时间每天去看他年幼的两个弟弟。
葛兰特怀疑,就是在这个时候理查对他哥哥无与伦比的忠诚诞生了吗?一种不可动摇,终其一生的,历史课本不但没否认还具体指出的忠诚。“直到他哥哥死的那一刻,理查一直是陪伴他度过所有高潮与低潮的忠实良伴,但问鼎王座的可能对他却是太严厉的考验。”或者照历史读本上较简单的写法是,“他一直是爱德华的好弟弟,但当他发现他有可能成为国王时,贪婪使他硬了心肠。”
葛兰特斜睨了画像一眼,就觉得历史读本的说法不对。让理查的心硬到不惜以谋杀为手段应该不只是贪,或者历史读本所指的贪婪是贪恋权力?也许,也许。
不过理查已经拥有了世俗之人所能想要的所有权力。他是国王的弟弟,而且有钱。为什幺那一小步能重要到让他下手杀死自己哥哥的孩子?
整体来说这是个奇怪的结构。
当汀可太太带着他的干净换洗睡衣进来的时候他还在思索这个问题。汀可太太照例要聊聊每天报上登的重要新闻,她从不看三条以上的头版新闻,除非那刚好是个谋杀案,如果是的话她会细读报导中的每个字,还会在回家为汀可先生煮晚饭的途中买份晚报看。
今天她口若悬河地评论着约克夏的一起砒霜中毒开棺验尸案,直到她发现放在书桌旁的早报文风未动才嘎然而止。
“你今天觉得不舒服吗?”她关心的问。
“我很好,汀可,很好,为什幺问?”
“你完全没打开你的报纸,那是我妹妹病情恶化的开始,完全不在意报纸写了些什幺。”
“别担心,我正在康复。甚至连我的脾气都好多了。我忘了看报纸是因为我一直在读历史故事,有没有听过塔中王子?”
“每个人都听过塔中王子。”
“你知道他们怎幺死的吗?”
“当然知道,他趁他们睡着时把枕头压在他们脸上。”
“谁?”
“他们的坏叔叔,理查三世啊,身体状况不佳的时候不应该想这些事情,你应该读些美好愉快的故事。”
“你急着回家吗?汀可,还是你可以替我跑一趟圣马丁巷?”
“不急,我有很多时间,是找哈洛德小姐吗?她六点左右才会到戏院。”
“不,我知道,但你可以留个字条给她,当她到的时候就会拿得到。”
他拿了他的记事簿和铅笔写着:
“为了对麦克的爱,帮我找一本汤玛斯.摩尔的《理查三世史》。”
他把这一页撕下,折起,把玛塔的名字写在上面。
“你可以把它交给舞台门回的老萨克顿,他会交给她。”
“如果我接近得了门口的话,那儿的凳子大排长龙呢,”汀可太太说,与其说她在评论倒像是陈述事实,“那玩意儿像是要永远演下去了。”
她把折起来的纸小心翼翼地放在她廉价的人造皮手提包里,这个边缘已经破破烂烂的手提包就像她的帽子一样是她的一部分。葛兰特每一年的圣诞节都会送她一个新皮包,每一个都是英国优良传统皮制品的艺术之作,设计得如此令人赞叹,制作得如此完美,连玛塔都可能会带着去布莱格餐厅吃午饭。但他送出去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它们了。由于汀可太太认为当铺是比监狱更可耻的地方,所以他并不怀疑她拿她的礼物去变换现金。他推测那些手提包安全的放在某个抽屉里,还包在原来的包装纸里。也许她有的时候会把它们带出去示人,也许只是自己带着高兴;也许只是觉得拥有它们可以提升自己的品味,就像知道“那些为我的丧礼预存的东西”可以让别人知道她的品味一样。下次圣诞节他要打开她的这个破烂手提包,这个终年不离身的包包,美好的手提包,在放钱的那一层里摆些东西。她会一点一点的花掉,当然,花在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上,所以最后她会不知道她是怎幺花掉的,但也许日常生活中一连串小小的满足,就像散布在衣料上的亮片一样,可要比拥有一堆放在抽屉里的好东西有价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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