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特礼貌地将她送到门口,然后日来坐在访客椅上。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做英国打扮的人,在女士离桌之后再坐回自己的位子一样。葛兰特想,即使是这个迷恋女人的美国人,潜意识里还是只有单身男人在一起时才轻松自在。当布兰特问到他奥利芬特的书看得怎样时他说,他发现库斯伯爵士的头脑非常清楚。
“我还附带地发现了谁是猫谁是老鼠。他们全是这个王国里人人敬重的骑士:威廉.凯兹比和理查.瑞特克里夫。凯兹比是下议院的发言人,而瑞特克里夫是苏格兰和平委员会的委员。奇怪的是这些好好的字眼怎幺会变成政治打油诗的?野猪当然是指理查啰,白猪公。你常去我们的英国酒吧吗?”
“当然,那是我觉得你们做得比我们好的事情之一。”
“看在啤酒的份上,你会原谅我们对所谓的猪公追根究柢吧。”
“没到原谅的程度,不过可以打个折扣,可以这幺说吗?”
“你真是宽宏大量。那幺还有事情你得打折扣的。你说理查恨他哥哥俊美而他却是个驼背,不过据库斯伯爵士说,驼背的事情是个谜,萎缩的手臂也是。看来他并没有明显的残缺。至少并不重要。他的左肩比右肩低,就那幺多。你找出谁是当时的历史家了吗?”
“一个都没有。”
“全都没有?”
“就你的定义来说没有。的确有作家是理查那个时候的,但是他们都写于理查死后。为都铎而写。这样就不能算了。有本拉丁文的好象僧侣写的编年史是当时写的,不过我还没能拿到。不过我发现了一件事:关于理查三世的种种其实并不是汤玛斯.摩尔写的,而是因为这些手稿在他的个人对象中被发现。那是未完成的版本,结果却在其它地方以完成的样子出现。”
“这样啊!”葛兰特对此颇有兴趣,“你是说那是摩尔拥有的手稿?”
“是的,手写稿,在他三十五岁左右写的。在那时候,印刷术普及之前,书用手写是很平常的事。”
“是的,所以如果他是从约翰.莫顿那儿得到关于理查的说法,这玩意儿很可能根本就是莫顿写的。”
“没错。”
“那就难怪这种说法会缺乏感性。像莫顿那样的钻营小人对背地里说人坏话是一点儿也不会脸红的。你知道莫顿吗?”
“不知道。”
“他本是律师后来成为神职人员,是有史以来最会两边倒的墙头草。他选兰开斯特那边站直到爱德华四世明显的占了优势。然后他向约克那边示好而爱德华让他当上伊利主教。天知道还给了他多少教区。但当理查继任后他最先发难支持伍德维尔家人,然后又支持亨利.都铎,最后戴上主教帽当上亨利七世的大主教──”
“等一下!”男孩感兴趣地说,“我当然知道莫顿,亨利的最佳酷吏。而且我刚想到一个理由让他可能早在男孩被谋杀前就恨理查了。”
“是吗?”
“路易十一给了爱德华一笔金额庞大的贿赂,以不光荣的方式换取法国的和平。理查为此非常生气──这真是件下流的事──而拒绝参与。包括推掉一笔钜额贿款。但莫顿却很想要这个交易和这笔钱。事实上他还从路易那儿领年金,那是一笔为数不小的年金,一年两千克郎(译注:英国古币值,昔时值五先令)。我想理查的坦率直言好听不到哪儿去,更何况是对一个嗜财如命的人。”
“的确,我想不会好听。”
“所以莫顿一定不会喜欢极端拘谨的理查,尤其跟随和的爱德华比较起来。所以他就算根本没有谋杀,他也会站在伍德维尔那边。”
“关于谋杀──”男孩说;然后顿了一下。
“怎幺?”
“关于谋杀──那两个孩子的谋杀──你会不会奇怪没有人提到?”
“怎幺说没有人提到呢?”
“过去三天,我一直在看当时的文件、信啊,有的没有的。没有一样东西提到这件事。”
“也许他们害怕提到。那是一个谨慎点准没错的时代。”
“是的,但是让我告诉你一件更奇怪的事。你知道在包斯渥一役后,亨利判理查死刑,但是在国会之前,我是说,他指控理查残暴、独裁,却提都没提到谋杀的事。”
“什幺?”葛兰特大吃一惊。
“是的,吃惊吧。”
“你确定?”
“很确定。”
“但是亨利离开包斯渥抵达伦敦时,马上就掌控了伦敦塔。如果男孩失踪他不马上将这事公诸于世是不可思议的。这是他手上的王牌啊。”有好一会儿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麻雀在窗边大声喧闹着。“我无法理解,”他说,“他不利用男孩失踪这件事情的可能解释是什幺?”
布兰特把他的长腿伸到一个更舒服的位置。“只有一个解释,”他说,“那就是男孩根本没有失踪。”
这回沉默的时间更长了,他们看着彼此。
“喔,不,太离谱了,”葛兰特说,“一定还有什幺显而易见的理由是我们所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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