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凶记1+2_岳勇【全两册完结】(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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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楼下开来一辆警车,老毕带着技术科的人赶到了。

  欧阳若指着中间那间房说:“这就是犯罪嫌疑人住过的房间,你们看看能不能从里面找到她的脚印、指纹或其他线索。”

  她忽然想到什么,又拿过柄伯的手机,查看前天早上的来电显示,发现那个女人是用一个本地号码跟柄伯通话的,再一查,该号码竟然来自县前路的某个磁卡公共电话亭。

  欧阳若又问柄伯:“当初这个向春枝入住的时候,有没有跟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柄伯说:“签了的。”欧阳若问:“那她有没有在合同上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柄伯一拍脑袋说:“瞧我这记性,都忘了这茬儿。有的有的,当初她确实把身份证复印了一份交给我。”他立即打电话给家里的儿子,叫儿子把那份合同送过来。

  不大一会儿,柄伯的儿子开着摩托车把合同送来了。欧阳若看了,合同后面确实有租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从身份证上看,那是一个圆脸微胖的中年妇女,叫向春枝,今年42岁,是湖南省吉首市人。方可奇说:“有了这个身份证,就肯定能把她揪出来了。”

  欧阳若说:“这倒未必,我看我们还是不要乐观得太早了。”她把那张身份证复印件用手机拍下,发给局里户籍科的同事,请他们查了一下,结果身份证号码与真人相片严重不符,也就是说,这是一张冒用他人身份证号码的假身份证。

  方可奇看她对这个查询结果并不感到意外,不由得问:“师姐,你早就知道这个身份证是假的?”

  “是的,这也是意料中的事了。”欧阳若点头说,“如果这个女人是有预谋的犯罪,当然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线索让警方轻而易举就能追查到她头上。”

  “预谋犯罪?”方可奇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说,“这房子是她大半年前租下的,那时候丁剑兰的孩子还没出生呢。难道孩子还在娘胎的时候,就被这个女人盯上了?”

  欧阳若耸耸肩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确实是这样。”

  “大半年前就开始预谋杀死丁剑兰肚子里的孩子,这得跟他们家有多大仇多大怨啊?”方可奇忽然一拍巴掌说,“哎,你看会不会是这样的。那个乔校长不是出身乡下农家吗?会不会是他小时候在村里有一个恋人,后来他进城读书遇上丁剑兰这位官小姐,就把乡下情人给抛弃了。现在许多年过去,他那个乡下情人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最后决定杀死他和丁剑兰的孩子,以此来报复这个乔校长的薄情寡义移情别恋?”

  欧阳若“扑哧”一声笑起来,说:“我们这是在查案子,可不是在编电视剧。”

  两人正说着话,老毕从屋里走了出来。

  欧阳若迎上去问:“怎么样,有线索吗?”

  老毕说:“幸亏这女人离开之后,房东没有进去收拾房间,现场保护得很好。屋里只有那个女人一个人的生活痕迹,我们提取到了她的脚印和指纹。但具体结果如何,还要等技术科的人回去比对后才知道。”

  第四章 来迟一步

  星期二早上,向春枝的脚印和指纹比对结果出来了。

  她留在出租屋的脚印,与在菜地粪池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枚凶手留下的脚印完全一致。由此可以断定,在菜地粪池边丢弃孩子的犯罪嫌疑人,就是这个向春枝。

  而技术科通过她的指纹比对,更有新的发现。他们在警方指纹数据库里,居然比对到一枚跟这个女人一模一样的指纹。

  这个向春枝,竟然是一个有案底的人。

  经查,向春枝真名叫向欢芳,今年40岁,户籍地在与南州市仅一江之隔的江海县罗伏乡。八年前,她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入狱五年,后来因为减刑,大概只坐了四年牢就被放出来了。

  方可奇说:“原来这个女人是个惯犯,怪不得作案手法如此娴熟,连我们警方也难寻到一丝线索。”

  欧阳若说:“只是有一点我想不通。按说这个向欢芳是个人贩子,偷走孩子当然是为了卖钱,可是她为什么要将孩子捂死后丢弃呢?”

  龙毅说:“我想孩子的死亡,应该是个意外。她不是把孩子装在背包里吗?也许什么地方出了问题,结果让孩子在背包中窒息而亡。她自然不敢带着一个死孩子赶路,只好就地丢弃。”

  这样一来,案情就基本明朗了。

  这个叫向欢芳的人贩子,坐牢出来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半年多前,她来到南州市,用假身份证租下房子,然后整天在明珠公园附近转悠,寻找下手目标,后来她盯上了丁剑兰的女儿乔雅思。经过一番谋划,她终于在上周六上午10点左右将孩子偷到手,并放在背包里带走。

  当她带着孩子走到那片甘蔗地附近时,却发现孩子已经在不透气的背包里窒息而死,一时心慌,于是将孩子丢弃在附近的粪池里,然后仓皇逃走。

  “看来我们得去江海县走一趟了!”龙毅站起身,对两名属下说。

  欧阳若和方可奇知道案情即将水落石出,都显得有些兴奋,跟着队长跳上了一辆警车。

  司机一踩油门,警车快速驶出公安局机关大院。

  江海县在南州市西北边,两地以长江为界。

  警车驶出南州市城区后,一路向西,越过新建成的长江大桥,就到了江海县地界。罗伏乡是该县一个边远乡镇,警车又行驶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罗伏乡。

  路上,龙毅给江海县公安局的领导打电话说明案情,江海警方答应由当地派出所派员协助调查。

  警车来到罗伏乡派出所,派出所派出两名警员同行。

  从犯罪嫌疑人向欢芳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来看,她住在江海县罗伏乡一个名叫千树坪的村子里。

  警车驶出乡道,再往下开,路就变得难走起来,一路颠簸,让方可奇觉得胃疼。

  他挪了一下屁股说:“龙队,要是那个女人犯案后并没有躲回家,那我们岂不是白跑这一趟?”

  龙毅看了他一眼,说:“你放心,肯定不会让你白跑一趟的。第一,这个女人租房时用的是假身份证,她肯定以为就算案发,警方也不可能找到她的真实身份和住址。江海县跟我们南州市相距并不太远,她犯案后躲回老家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第二,身份证上的这个地址,是我们警方目前唯一有可能找到她的直接线索,所以就算她没有回家,我们也能从她的户籍地查起,直到把她揪出来。”

  警车开到千树坪,已经是下午时分,一车人都没有吃午饭,但为了不耽误办案时间,也顾不了这么多。

  罗伏乡派出所派来协助调查的两名民警,一个是小宋,一个是老郭,两人以前曾到村里办过案子,对这一带比较熟悉。一行人在村口下车,由小宋和老郭带领着,往村里走去。

  进村不远,看见路旁水塘边有一个男人在钓鱼。小宋上前用本地方言向他打听向欢芳的住处,那男人回头看见这几个人都穿着警服,眼中露出惊疑之色,抬手指了一下,说:“你们沿着村道往前走,大约500米,门口有一棵大苦楝树的那一家,就是她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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